前两天,我看了一本叫《王子与贫儿》的书,它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童话式小说,令我难以忘怀。
那是在16世纪,英国伦敦的王宫里一位名叫爱德华的小王子诞生了,在同一天,一个叫汤姆的孩子也在垃圾堆一样的大院里出生了。王子在王宫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汤姆却每天在街上乞讨,吃不饱,连衣服也破烂不堪。可怜的他还常被喝醉酒的父亲一阵好打。两个同年龄的孩子过着不同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两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动下,他们互换了衣服,就这样两个相貌极为相似的男孩,互相交换身份,也换了命运。王子爱德华成了贫儿汤姆,贫儿汤姆变成了王子爱德华。
后来,汤姆接替了王位,成了国王。体验过贫苦生活的汤姆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刑法,修订了许多合理的法令,让国民过着幸福的生活。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生活在民间,受尽了磨难。他体验到了人民的辛苦和不易。
在一次国王的游行会上,汤姆和爱德华又互相换了身份,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湖南电视台播放的《变形计》,这个节目请的主要是分别在农村和城市的两个孩子互相换一下身份,换一下环境去生活一段时间。让孩子们知道自己生活以外的一些东西,体验不同的生活感受。让他们更懂得人间的冷暖。更加成熟,能好好的珍惜所拥有的生活,发奋图强。
这难道不是现代版的《王子与贫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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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王子》有感300字大全
骄阳似火的七月,我看了很多书,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小王子》这本书了。
故事中的小王子住在一个和屋子一样大的B612星球里,在那里,有一朵长着刺的玫瑰和三座火山。小王子每天都给三座火山打扫卫生、给花儿浇水,同时,三座火山为小王子热早餐提供了方便,花儿也经常和小王子津津有味的聊天。就这样,他们在星球上生活的更加快乐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大家要爱护花草树木,这样大自然就会变得更加美好。万一小王子不打扫三座火山,总是在那儿堆放垃圾,最后星球上就变得乌烟瘴气,小王子也就生存不下去了。
记得以前我上幼儿园中班时,植树节到了,老师带着全班同学和家长到郊外植树。可是,有人为了造房子,把树木都砍光了。我们植了树,不仅让大自然更美好,还让我们吸收到了更多新鲜空气。
为了地球,请珍惜身边的一草一木吧!
读《快乐王子》有感
我在这个学期里读完了《快乐王子》这本书,深受教育。人们都以为快乐王子在市中心很快乐,因为他的双眼是蓝宝石,剑柄上镶着红宝石,并且全身缀满了无数金片
但事实上快乐王子并不快乐,因为他看见了苦难的孩子、生活贫寒的人们、上街乞讨的妇女于是,他请求小燕子把他那蓝宝石做的双眼、剑上的红宝石和全身的金片,都一一啄下来送给了天下的穷人。虽然他最终被融化了,但是他丝毫不后悔。他说:只要帮助别人就是快乐的。
是啊,快乐王子乐于助人,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让人敬佩呀!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很多像快乐王子这样的人:人民的楷模雷锋,是党和人民的的骄傲,他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一生最大的快乐;白衣天使叶欣在抗击非典的战争中,不幸感染病毒,以身殉职,却无怨无悔;还有那默默耕耘在三尺讲台上的老师们,为了培养和教育学生,黑发染成了白发
他们都值得我学习。《快乐王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付出也是一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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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快乐王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快乐王子的雕像耸立在城市上空,。他满身贴着薄薄的纯金叶子,一对蓝宝石做成他的眼睛,一颗大的红宝石嵌在他的剑柄上灿烂闪着红光,他得到了许多人的称赞。
在某一个夜晚,一直小燕子飞到他身边
小燕子一直陪着快乐王子,一直一直,直到死去
快乐王子因为不愿意让别人痛苦,把自己身上的宝石、纯金送给那些悲伤的人,让他们快乐起来。
我认为,快乐王子是美的化身,他很真诚、也很善良,前面快乐王子让悲伤的人快乐起来,那种幸福的场面,但谁知最后结局就是快乐王子的心(铅心)碎成了两半,是为小燕子伤心,他没办法救活小燕子,只能伤心的看着小燕子死去,因为小燕子正是为了和他在一起,才被冻死的。
在回到现实,想想,在今天的社会里很多人把追求金钱作为最大的快乐,把享受人生看作最幸福的事情。 现在的童话,大多都是:王子和公主在一起过上了幸福又美好的生活,但是,回到往往《快乐王子》又是什么样的故事呢?
快乐王子无私、伟大,不辞劳苦的为穷人付出。快乐王子的爱心是谁都学不来的。
读了《快乐王子》,告诉了我:做人不可以太自私,要做与爱心的人,做快乐王子那样有爱心的人,善良的人最快乐就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读《老人与海》有感500字(汇编)
读《老人与海》有感500字
海是调皮的顽童,它有时平波如镜,有事掀起狂潮巨浪,与正真的勇士试比高下。人的精神是无形的,它可以深藏在人们内心里一动不动,也可以一触即发,用它难以形容的威力与恶势力作斗争。
一位以打渔为生的老人,一望无际的大海,就算是正值壮年的男子汉在大海面前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更何况是一位老人?然而这位老人却战胜了这片汪洋,又有谁能像那位老人一样与几十条鲨鱼作战,是什么力量促使老人去战斗呢?是精神,是顽强不屈的精神。
可以消灭一个人,就是打不垮他,这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老人回到岸上,他什么也没有得到,就连渔网鱼叉也没有了,他输了吗?没有,他是最后的胜利者,他的精神战胜了一切,因为精神是世上唯一无法战胜的。即使一无所获仍旧坚持不懈地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不正是《老人与海》给我们的启示吗?一个人一旦拥有了这种精神,他就是这个世上最勇敢的人,不可战胜的人。是的,的确可以战胜一个人,但就是大不挎它,或许那些所谓的胜利者会赢得某些人的掌声,但在人们内心深处有种声音在说:你们的胜利是最可悲的!为什么我们的英雄在战场上可以无所畏惧,为什么我们的勇士在刑场上可以昂首挺胸呢?因为人类不可泯灭的精神,是无法战胜的正义。
我们应该歌颂那些古今中外拥有这种精神的人。
读《老人与海》有感500字
最近我看了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这本书。海明威是美国著名小说家,9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被誉为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并且是新闻体小说的创始人,他的笔锋一向以文坛硬汉著称。海明威的写作风格以简洁著称,对美国文学及2世纪文学的发展有极深远的影响。这本书给我启发很深。
这本书的内容是:从前古巴有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他已经八十多天没有打到鱼了。这天他决定去很远的地方打鱼,于是,他还没有等天亮就划着小船去打鱼了。幸运的是他看到一条十分罕见的怪兽两米长的马林鱼。老渔夫立即拿起船上的绳子套住马林鱼,可鱼大劲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最终马林鱼因疲惫不堪死了。老渔夫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然后使出九牛二虎之力将马林鱼拖到船头。正当老渔夫沾沾自喜时灾难又降临在他的头上:一群凶狠的鲨鱼正侵略着他的战利品。老渔夫立即拿起鱼叉跟鲨鱼做殊死搏斗,可最终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渔夫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了。
虽然老渔夫最终还是输,但他这种顽强拼搏永不言败的精神永远感动并激励着我。正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我相信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读《老人与海》有感5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怎样做一人的道理要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老渔夫同大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大马林鱼,后来发现大马林鱼身上的鱼腥味引来了鲨鱼抢食,但他不愿意放弃,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渔港。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胜利完全在于那永不言败、毫不气馁的精神。我在海上钓了一条大马林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准备杀死大马林鱼时试了一次又一次,但每一次都不成功,却还是一次一次去试,终于杀死了大马林鱼;等到鲨鱼一再来反击时,他用尽自己的一切力量来反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浆上乱扎,小刀也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用舵把来打我一次次感受到了他的这种精神。人不是生来就是失败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一副骨架仍是一个英雄最好的证明。真正的英雄是超越自身力量的那种胜利。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勇敢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向他那样,坚持不懈。
读小王子有感150字
读小王子有感150字
王子在旅行中都遇到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实业家、灯的人、地理学家、蛇、狐狸、扳道工、商人、他最终知道了他的花儿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了,他还是回到了他的星球,给飞行员留下了思念。
这个故事说明人不要斤斤计较,要心胸开阔,多去尝试新事物,最终才会有正确的先择。
读小王子有感150字
他在那个星球一天能看42次日落,过了几天后小王子和他的花朵告别了,他去的第一个星球是一个国王的星球。接下来他去了好多星球,最后一个小王子很喜欢。最后一个星球的人建议他去地球接下来爸爸就没讲了,明天再写。最后我和爸爸就吃饭了。
读小王子有感150字
今天,早晨,吃饭时爸爸拿了本书名字叫小王子,内容是说有一个小朋友开着飞机到了一个星球,哪个星球很小,那里住着一个小朋友,他叫小王子。
读小王子有感150字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遥远的星球上住着一位可爱的小王子,一天他和他的玫瑰花闹了点矛盾,于是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开始在宇宙中旅行。
他去过六个星球,最后第七个星球来到了地球,他看见忙忙碌碌的大人却不知道自己要追寻什么,小王子终于明白了那朵花对他的意义,他决定回到自己的星球去照顾那朵花。
读小王子有感150字
故事的作者是个飞行员,他的飞机降落在沙漠里,认识了小王子。小王子让他画一直绵羊,可他画了三次小王子都不喜欢,最后,飞行员画了一个大盒子,告诉他绵羊就在里面,小王子很满意很开心。原来小王子来自B612号小行星。
他的星球很小很小,不能种很大的猴面包树。一天,他发现星球上开了一朵美丽的花,但是这朵花很娇气,总要他照顾,最后花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小王子决定去别的行星看一看。他来到一个只有国王一个人的星球。
读小王子有感15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王子》。
这是一个飞行员讲述的故事,他小时候画的画大人不理解,于是,他当了一名飞行员。有一次,他的飞机出现了故障,降落在撒哈拉大沙漠,他遇见了小王子。小王子来自B126星球,那是一个很小的、神秘的星球。
小王子到各个星球去访问,分别访问了一个目空一切的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一个消磨光阴的酒鬼,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一个循规蹈矩的点灯人和一个学究式的地理学家,最后到了地球。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
读《京范儿》有感范例
皇城根儿,一溜门儿,门口站着个小妞子儿,有个小意思儿这是一首北京童谣,也是这本书的开篇。作者崔岱远从这本书中讲述了北京人的五行八作、衣食住行、柴米油盐。
范儿在我的理解中就是一个人或一件事的特点、风格和规矩。京范儿在现在已经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了。北京人的礼貌客气、体面干净、恬淡随和,是不朽的。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老北京人的五行八作。在北京,酒铺儿可是北京男人每天必去的地方,酒铺儿不用桌子,几个大大的酒缸一半埋在地下,露出来的部分就当桌子使,工人们下了班就和几个常来喝酒的朋友到酒铺儿去,喝酒就成了他们最好的娱乐和放松的事情。
我六七岁的时候,妈妈说我都到了能打酱油的年龄了,还什么事都让她做,我自然没打过酱油,可在书中,我知道了打酱油是怎么一回事。副食店,就是以前小孩子打酱油、打醋和各种酱菜的地方。打酱油时,孩子的手里会拿一个小玻璃瓶子买一毛钱的酱油,有时也会匀出一分钱来买块水果糖犒劳自己。那愉快的打酱油的差事,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没有了,那香漂四溢的副食店也终于被超市取代了。
京范儿,在作者的心中是不朽的;京范儿,在我们的心中是不朽的;京范儿,在北京人心中是不朽的。
读《英雄志》有感500字大全
《英雄志》是一部篇幅相当长的传统武侠小说。即使内容完全是杜撰的;即使作者犯了一个严重的失错误,明朝皇帝在他有生之年不仅仅只用一个年号?而小说中的这一点与历史是不相符合的。然而,这些一点也不影响小说的品质。
我欣赏小说往往会选择睡前的一个小时,此时夜晚是那么的安详,不会有人打扰,心是静的掺杂不了任何杂质。习惯性地打开手机浏览器的书签,我渐渐融入小说的情节当中。
一部的好的小说就像是一杯茶水,不同心境的人可以品出不同的味道。沉浮就是我品出来的味道吧!观海云远,四位主人公中,无论哪一位的人生都经历着起起落落,繁华衰落。
杨肃观,五府学士的儿子,一位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富家子弟,城府深,善于心机,官拜五品,有着风流司郎中之称,少林天绝僧的关门弟子,是所有京城女子的梦中情人。可惜命运多舛,围剿怒苍战败后被贬为庶民,后又创立了佛国
秦仲海,乱臣之子,未晓生世前为柳门大将,人称之为火贪一刀,性格火爆,举止粗鲁,刘敬叛变失利受牵连而被打入大牢,残受穿琵琶骨,一脚被废之苦,后由好友卢云救出,攀登珠穆朗玛峰后身体痊愈,为父报仇,重操就业,烽火怒苍,高举反旗
卢云,本是一名书生,性格正直,匡扶正义,却蒙冤入狱,经由江东双龙寨协助逃出监狱,被全国通缉,做过纤夫后又转于苏州顾府做杂工,受兵部尚书顾嗣源赏识,相恋与顾府小姐顾倩兮,受顾家二娘欺侮而逃离顾府,在京城开了一家面馆,遇得当时仍为将军的秦仲海推荐,加入柳门,后参加科举,金榜题名,高中状元,于长州为七品州官,柳门被抄家后为救柳家的独子,遭追杀至贵州,掉入瀑布洞中,习得昆仑剑法,武功大进,十年后出洞
伍定远,西凉捕快,生性正直,调查一宗满门被灭案,为了心中的正义,与官府反目成仇,一路遭受昆仑追杀,在京城被卢云所救并将羊皮纸护送至京城柳门,以求翻案,后又在柳门中担任指使,在调查羊皮的途中进入神鬼洞中,成为天山传人,一代真龙,武功一日千里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每一段情节都紧凑着故事的主题。没有什么武功可以高的不可思议,万物皆有所克,即使神剑擒龙不可一世,那么也存在业火魔刀与它争锋相对。不可一世的人也同样会随着时代的潮流,随波而逝,化为尘屑,消失于世间。名不见经传的人亦可以独领风骚,傲然鼎立于世间。爱恨情仇都在社会的利诱下变得模糊,人的感情标准就是利益,这个恰恰不是现在社会的写照吗?
功名也好,平庸也罢,处在世上本就是为了点燃心中的那抹激情;
正义也好,邪恶也罢,处在世上本就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信念;
人之初,人本相同,皆是肉体躯壳裹着一颗纯真的心,想法简单而又天真。那是什么在向人类灌输所谓正确的准则,又是什么指引着未知的人类朝着毁灭前进。一切根本源于人自身,无过于一个共同特性贪婪
《英雄志》,余读六月有余,完其三之一分,每夜阅之皆有所感,适夜闲空,将所觉所悟记之。
读《草房子》有感500字大全
我在假期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因为它不仅像其他有趣的读物一样会随时引人大笑,更会引人深思,让我们受到启发
这本书里的秃鹤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秃鹤其实叫陆鹤,因为他是一个小秃子,所以同学们都叫他秃鹤。他和我一样是个三年级的学生。在油麻地小学上学,因为他是个十足的大秃子,所以很少有人叫他的名字,而且每个人都嘲笑他,不愿意和他做朋友,有的甚至不愿意看他一眼。秃鹤虽然家里不是那么富裕,但他是个孝顺长辈的好孩子,孝顺长辈,不跟长辈吵架。他还是一个有自信心的好孩子,他常常坐在小镇水码头的石阶上,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发呆。他自言自语的说:谁说没有头发就丑,哪里有头发的人就好看吗?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虽然同学们瞧不起秃鹤,但他并不记仇,同学们下课时都会去摸一摸他那光秃秃的小头,但秃鹤没有阻止他们不许摸他的头。
最让我感动的是,秃鹤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在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为学校争得了荣誉。没错,谁说秃子就不能有尊严呢?我想:在我们的生活中,可千万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读《福尔摩斯》有感500字大全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