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读《郑人买鞋》有感500字(通用)

发表时间:2022-04-07

郑国有一个人,眼看着自己脚上的鞋子从鞋帮到鞋底都已破旧,于是准备到集市上去买一双新的。

这个人去集市之前,在家先用一根小绳量好了自己脚的长短尺寸,随手将小绳放在座位上,起身就出门了。

一路上,他紧走慢走,走了一二十里地才来到集市。集市上热闹极了,人群熙熙攘攘,各种各样的小商品摆满了柜台。这个郑国人径直走到鞋铺前,里面有各式各样的鞋子。郑国人让掌柜的拿了几双鞋,他左挑右选,最后选中了一双自己觉得满意的鞋子。他正准备掏出小绳,用事先量好的尺码来比一比新鞋的大小,忽然想起小绳被搁在家里忘记带来。于是他放下鞋子赶紧回家去。他急急忙忙地返回家中,拿了小绳又急急忙忙赶往集市。尽管他快跑慢跑,还是花了差不多两个时辰。等他到了集市,太阳快下山了。集市上的小贩都收了摊,大多数店铺已经关门。他来到鞋铺,鞋铺也关门了。他鞋没买成,低头瞧瞧自己脚上,原先那个鞋窟窿现在更大了。他十分沮丧。

有几个人围过来,知道情况后问他:买鞋时为什么不用你的脚去穿一下,试试鞋的大小呢?他回答说:那可不成,量的尺码才可靠,我的脚是不可靠的。我宁可相信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我觉的这个人的脑瓜子真像榆木疙瘩一样死板。而那些不尊重客观实际,自以为是的人不也像这个揣着鞋尺码去替自己买鞋的人一样愚蠢可笑吗?)

精选阅读

最新:读《人鸦》有感500字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多书,我都数不清了。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学校推荐的《人鸦》这本书。

这本书着重讲了乌鸦瑞夏德在乌鸦群里的生活。乌鸦瑞夏得之所以变成乌鸦,是因为一天有一只的乌鸦和小男孩瑞夏德交换了身份。乌鸦念了一段咒语就交换了。我还记得那段咒语是: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

这书我两天就读完了,是因为这本书很薄。让我很感兴趣、最感动的还是:鸦群首领罗高和瑞夏德出去捕食。罗高被猎人的抢打中,很痛苦。他说:我不行了,猎人马上就要来了。我最多就只能活到今晚了。你走吧!而这时瑞夏德却冷静地说:不,我不能放弃你。你先躲起来,我自有办法。瑞夏德不畏艰苦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好不容易请来了宠物医生来治好罗高。需要7天的时间。而这7天瑞夏德住在鸦群里。不,它住在人类的地区。7天过了,罗高的病也治好了。它们一起回到了鸦群。从这里我看出瑞夏德很有责任心,很聪明。

日复一日,时间慢慢过去了。瑞夏德也慢慢长大了。它懂得了勇敢,从狐狸手里救出了小矮人。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大的道理:做什么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从有失败。但只要不放弃,继续努力,总会有成果的。

四年级:孙嘉尧

读《竹节人》有感500字


暑假我读了一篇十分有趣的书《快乐语文读本》。果然是书如其名,阅读越快乐。这本书给我启发,让我明白怎样让我们的童年生活更加充满快乐。

书中《竹节人》这篇文章的大约内容是:以前的人都自己做玩具。有一段时期,作者和他的同学们全迷上了斗竹节人。竹节人是用毛笔做的。用毛笔竹竿锯成寸把长一截,这就是竹节人的脑袋连同身躯了,在上面钻一对小眼,供装手臂用,再锯成八截短的,分别做双手和双足,用一根扎鞋底线把它们串在一起,就成了。在竹节人手上,系上一根冰棍棒,就成了孙悟空的金箍棒,号称齐天小圣。找到两根针织机上废弃的钩针,装在竹节人的手上,号称金钩大王。打打杀杀,不知疲倦。上课的时候也玩,谁知被老师发现了,还被老师罚了。下课了,他们偷偷地来到老师办公室,希望老师能把竹节人扔出来,可老师没有。他们看了看,老师居然也在玩竹节人。于是,他跟同桌相视一笑,两手空空地回去了。

从这本书中,我得到启发:其实玩具不一定要买,自己做会更好玩,更有意义,只不过不能在上课的时候玩。手工制作课上,老师曾经教我们做过很多的玩具,如纸飞机、弹弓、小枪、纸船等,都是我们课后的玩具。我和同学还一起合作,把旧书和写完了的作业本一页一页撕下来,做成很多四角板,每到下课时间和大课间活动时间,我们就一起玩,玩得可开心了!最难忘的是那一次,我们还用旧袜子和米,自制小沙包,体育课时玩丢沙包的游戏,连体育老师林老师都好像回到了童年,和我们一起玩起了丢沙包的游戏!老师把我们分成四个组,沙包在我们眼前飞来飞去,我们嬉闹着,欢跳着,左躲右避,笑声久久地在操场的上空回荡着

读了这本书,我更加坚信,学校生活除了学习的外,还有很多快乐。快乐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要同学们善于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就能制造无以伦比的快乐!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寻找快乐吧!

爸爸妈妈评:

林弋是一个非常活泼、聪明好学的孩子,平时善于动脑筋,动手能力比较强。家里有动手做的航模、风筝、小船、纸飞机、军舰等,经常把家里的电话机、爸爸不用的手机拆下来,又重新装上去,装不上去的时候,就打开书本、说明书之类,一边看一边装。

正如他的作文中所讲到的,善于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自己制作玩具,寻找快乐,真正做到了劳逸结合。本篇读后感,是联系了他的课余生活实际来写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自豪与快乐是发自内心的。文章有感有悟,是阅读给了他快乐的源泉,阅读还启迪了一个孩子快乐的天性。

最新:读《西游记》有感作文500字(通用)


以前我都是从电视上了解西游记,今年我买了一本《西游记》的书看,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呢!虽然说这书并没有电视上生动有趣但却内容翔实,百看不厌。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了。

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从而长生不老,使出了浑身解数。首先扮成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接着又扮成女子的父母,可都被孙悟空一眼就看穿了。孙悟空拿出金箍棒把她们都打倒在地,唐僧却看不出来,以为他是在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回了花果山。要不是及时发现,也许现在他们已经身处险境,凶多吉少了。

从《西游记》这本书中,我了解了一个道理:人做事一定要坚持到底,不能因为遇到了一点点的挫折,就半途而废了,那样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我们都应该要学习唐僧师徒,为了取到圣经,一行人走了十万八千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但是他们却不曾退缩,我想这就是《西游记》能够入选为我国四大名著的原因之一吧。看完这本书我联想到我的生活实例。记得我学钢琴的时候,十分热爱,每天晚上都坚持弹半个小时左右,可一个星期以后,拉的我都不去了。三分钟的热度过去后,我的钢琴梦也就不了了之了。在我的生活中,像这样的事情不在少数,能坚持下来的寥寥无几。我以后一定要坚持努力,把每一件事都做好,希望我能够成功。我相信这种精神一定能够一直传承下去,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也激励着一大又一代的人奋发图强,坚持不懈。

最新:读《朝花夕拾》有感500字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读《朝花夕拾》有感500字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读《朝花夕拾》有感500字我们要珍惜童年读《朝花夕拾》有感500字《朝花夕拾》这本书正同于它别致的名字,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时写下的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人老了,难免会去回想自己昔日的美好时光,而童年正是人一生中最多姿多彩的时候。回忆起童年的点滴,心中依然温存着往日的感觉,一定是别有一番滋味儿吧。不同于高尔基那苦涩的童年,相比下,鲁迅的童年一点儿也不不乏味。在这本书中,让我记忆最深的还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了,毕竟在课本中也曾细细品味过。在乡下,孩子们没有城中孩子的那般娇气,多的是一些天真懵懂。在百草园的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在园中,虽没有珍贵的东西,却不乏一些稀奇古怪的花草虫鱼。当然,枯燥用来形容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学习生活再合适不过了。只是稍稍的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发现。小时候的我们也总喜欢和一些昆虫、动物打交道。喜欢蹲在草丛中观察蚂蚁搬运食物;喜欢坐在河岸边清点着身边游过的鸭子;喜欢在家人不注意时偷跑出去玩耍像鲁迅一样,童年里总是充斥着大自然带来的美好。渐行渐远的童年将会是我们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琐碎的记忆重现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一起去体会鲁迅童年的美好,不一样的年代,童年却还是那般可爱。读《朝花夕拾》有感500字

最新:读《桥》有感500字(汇编)


读了桥这篇课文,我深有感触!

一个村庄在夜里突然发了洪水,大家你拥我挤得跑向那座窄窄的救命之桥,站在桥前的老支书让他们排成一列往对岸走,让党员排在后边,一个老汉,能在生死关头那样镇定的疏散难民,能不忘记一个党员的信念: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到了最后人们都过去了,只剩下了老汉和被他揪出来的那个小伙子了,老汉把小伙子推上木桥,木桥塌了小伙子被淹没了,老汉似乎要喊什么,一个浪头也吞没了他。五天后,洪水退了,一个老太太被人搀扶着来祭奠她的丈夫和儿子。

老汉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感动!在那样危机的时刻,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却把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老汉的做法和一起冰河救人事件是多么相似。一位名叫白宝海的出租车司机不顾自己的个人安危,毅然跳进冰冷刺骨的河里去救人。当时寒风凛冽,天气温度在0度以下,但他一点也不害怕,凭着坚强的毅力救活了一家五口,其中包括一个11个月的孩子。他并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开着出租车默默的离去。他和老汉的精神是多么的相似,无私无畏,舍己救人,勇于献身。我觉得老汉虽然死了,但是他在天堂看见人们都活了下来,他一定会开心高兴的,老汉了也一定会在人们的心中永垂不朽!

最新:读《暮色》有感作文500字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著名小说《暮色》,读完这个生死传奇故事让我感动不已。

《暮色》主要讲述的是风雪弥漫的草原上,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救命的野猪窝,想美美饱餐一顿,但是洞里的野猪妈妈性情凶猛,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猪宝宝。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通过一只豺,因此,豺王只能在群里挑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像战场上的敢死队,去了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挑选苦豺的唯一标准就是年龄衰老度,为了豺群的生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豺王只能选择自己年老的母亲做苦豺,但是他实在不忍心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他被豺娘身上的所蕴含的母爱所震憾,豺娘为他所做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他毅然决定自己冲进猪窝去做苦豺,豺娘看了也舍不得儿子去死,豺王是领导豺群者,是豺群的未来。于是,豺娘推开豺王,头也不回冲进野猪洞,与母猪同归于尽。豺娘又一次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豺王。

看完这本小说,眼泪不由自主的在眼眶打转,母爱是多么伟大!不管有多么困难,多么危险,母亲总是保护着自己的孩子甚至能奉献自己的生命,文中豺王也是一个善良孝顺的孩子。我也要像豺王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多为妈妈分担事情,不惹妈妈生气。

最新:读《天鹅牧场》有感500字


20xx年的暑假,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关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儿童生态道德教育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自然之子格日勒其木格黑鹤写的。

这本书共收入了黑鹤7部中短篇小说,是他中短篇的精粹之作。

这本书的名字叫:《天鹅牧场》,在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第一篇故事《滑雪场的雪橇犬》中的一句话:它已经跑过来了,无论我是否愿意,显然它都要发泄自己久别重逢时应有的激情。

这句话深深的吸引着我。因为,这是一只名叫哈克的忠厚的雪橇犬。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哈克是一只被抛弃的狗,它的主人抛弃了自己,可哈克却没有去忘记主人、恨主人,而是把主人铭记在心。可哈克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为了报答主人对它的养育之恩,也为了有一天能见到主人,与主人重逢。

正如文中所说它已经跑过来了,无论我是否愿意,显然它都要发泄自己久别重逢时应有的激情。哈克见到一位和自己主人相像的人作者,便不顾一切冲上去与主人重逢。这说明了哈克与主人多年没有在一起啊,也表现出哈克是多么的期盼与主人见一面啊!

在哈克冲上来的那一瞬间,作者表现的非常自然,并没有想这只狗想要干什么。这里说明了作者养过狗,对犬类很了解。从中也表现出作者亲近与大自然,热爱动物。

在《天鹅牧场》中,你可以了解到一些知识:东北著名的四不像,喜欢睡床的熊一切答案都在《天鹅牧场》

精选:读《手斧男孩》有感500字(通用)


读《手斧男孩》有感500字

今天,我读完了《手斧男孩》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勇气、发现常识,坚持希望与信心。

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布莱恩的小男孩,他有13岁,现在他要去爸爸那里度暑假,然而,飞行员在空中突发心脏病死了,飞机失控了,布莱恩用他在飞行员那里学得的一点点飞行经验,使得飞机迫降在一个L型湖边,结果飞机失控檫着树林跌进湖里,他也被重重的摔到湖边。

当布莱恩醒来时,他一无所有,身上仅有他妈妈送给他的一把手斧。不过,布莱恩是很聪明的,他利用他在学校学得的知识,一步一步战胜困难,最终获救。

没有容身之所,他就用手斧砍下树枝,在悬崖的一个小山洞里搭起一个简易居所,没有吃的,他就用手斧砍下柳条做弓,用鞋带做弦,削了荆条做弓箭,去湖里射鱼,没有火,他就用手斧在岩石上擦出火星,然后用树叶引火,最终生起了篝火,并且烤鱼吃。

布莱恩是勇敢机智的,在他遇到黑熊时,他不去直视熊的眼睛,熊走开了,他才得以脱身。晚上蚊子密密麻麻,他无法入睡,就用青树叶撤到火上,生起烟,赶走了蚊子。

我们这些没有经历过挫折的孩子,如果遇到了这些困难又会怎么样呢?我们有足够的野外生存能力吗?我们能将在学校里学到的数学、物理、化学知识运用到野外生存中吗?《手斧男孩》给出了我们标准答案。

读《手斧男孩》有感5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手斧男孩》的书,这里面的布莱恩让我特别敬佩。当飞机失事,他不幸降落到森林以后,他一次次绝望,可是他的勇气让他看到希望的光芒。他不断地用勇气面对现实,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野外生存。

布莱恩是个特别爱动脑筋的人,当自己犯了错误会不断地找出错误的原因。比如一次,他用随身带的唯一的斧头做了一把双头鱼叉准备捕鱼,当他刺下去的时候,鱼总是会逃跑。刺了一次又一次,还是没把鱼捕上来。他想:是不是速度不够快?于是,他又做了一把弓箭。在做箭的过程中,他把材料选得太硬了,一拉马上就断了,差点还把眼睛给弹瞎,真是有惊无险!他又选了软的枝条来做弓,虽然做成了,他再次去捕鱼,结果鱼跑得还是一样快。忽然,他想到了他在书上学过的水能使光弯曲的道理,这就意味着应往鱼的下方射。果真射中了,他高兴极了。我觉得正是他的不断总结,不断改正才他成功的。

还有一次,他想吃点肉,就去打鸟。他拿着弓去打鸟了,一路上他看见了不少鸟,可都是等它们飞起来才看到,停着时候根本就发现不了。是什么原因呢?就在这时,阳光忽然照到一只正飞起的鸟身上。他看清了,原来那只鸟长得上小下大,像一个大鸭梨。他就按这鸟的形状去找。这下,好找多了。他举起弓箭一射,只见一只鸟从树上掉了下来,他成功了。他捕了一只又一只,靠转变思维成功发现了鸟,吃到了鸟肉。

布莱恩的动手能力非常强。他可以用手斧砍下木头用来造房子。还能用手斧碰石壁来生火,用手斧做弓箭,做围墙。如果换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我想我可能不如他。

最后,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当你在困境之中时,一把手斧虽然可以化险为夷,但是,你即使手里没有手斧或其它东西也一定需要有勇气去面对现实,去战胜困境,这才是你真正需要做的!

读《手斧男孩》有感500字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本书了,尽管内容很简单,可还是让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的:主人公布莱恩是一架飞机失事后唯一的幸存者,他在原始森里依靠一把手斧独自生活了54天,最终获救。

而我说的给自己准备一把手斧,事实上是指一种独立生存的能力。现在的我们有可能是老师的一名好学生﹑家长的一个好孩子﹑同学的一位好朋友,但是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失去了老师的引导,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失去了朋友的帮助,失去了你一切的一切,你该怎么办。你会像主人公一样慢慢适应某场变故造成的后果,还是自暴自弃将自己弃如敝履呢?

也许有很多人会选则前者,但是作为一个人,想要在这个地球上有一块立足之地,就必须用实力来证明自己。而我们小孩子可以做的,就是靠学习来造一把属于自己的斧子。比如:扫地、洗碗、做饭等等,都是我们可以学习的。当爸爸妈妈辛苦一天后回家来,我们可以为他们做一桌可口的饭菜;饭后爸爸妈妈忙起了工作,我们可以将碗都洗掉、桌子都收拾掉;双休日有空就帮妈妈扫扫地什么的,让爸爸妈妈开心的同时,也让自己多一分独自生存的能力。

每当你学会一样新的技能,就像多了一把新的、比原来更锋利的斧子,而那个时候,你独自生存的能力就更强,活下去的希望就更大。

所以,就算你把最后一块钱借给别人,也不能把你的斧头借给别人,因为,你需要并且你离不开它。

读《手斧男孩》有感5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手斧男孩》的书,读完之后,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13岁的男孩布莱恩乘坐一架小型飞机去爸爸年那里过暑假,爸爸在加拿大的原始森林里从事油田开采工作。当时飞机上只有他和驾驶员两个人,然而中途飞行员心脏病突发,无人驾驶飞机。后来,凭着飞行员路上教给他的驾驶飞机常识布莱恩勉强将飞机控制住,最后飞机摔落在杳无人烟的森林深处。

布莱恩虽然幸免遇难,但密林深处危机重重,孤独、恐惧、饥饿、绝望他的生存陷入困境,当时只有一把手斧和一把小刀,但是聪明的他用手斧砍断树木,制造了房子。后来他不经意间用小刀和一块石头摩擦弄出了火。最后,他又用树木制造出了鱼叉、弓箭等捕猎工具,这使他吃上了美味的肉在森林里独自生存了两个多月后,有一天,他点着一堆火,冒出的烟被一架飞机的驾驶员发现,他得救了并回到了家。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有些羞愧,因为我在遇到困难时曾经退缩。记得有一次我去学轮滑,刚开始练习时总是摔跤,只学了几天我就放弃了,直到现在妈妈给我买的那双轮滑鞋还在家里,崭新的已经小了。后来我又学起了滑板,这一次,我没有退缩,而是跌倒了再爬起来继续练习,经过一段时间的勤学苦练,我终于能熟练操控轮滑了,还时不时能滑出花样呢!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人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敢面对,绝不退缩,并依靠自己积极想办法才能走出困境。

读《手斧男孩》有感500字

前几天,一个高中老师向我推荐了一本书,叫《手斧男孩》。听到这个题目,我就十分喜爱,下决心要好好读这本书。今天,我终于看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名意大利的小男孩要乘飞机去看望他那与妈妈离婚的爸爸。临走之前,妈妈给了他一把手斧,说能用的上。飞机起飞了,飞机上只有小男孩布莱恩与飞行员。起初,飞行员状态很好,还教他开飞机的要领,可后来飞行员却心脏病发作,突然死亡。布莱恩吓坏了,起初很紧张,想着刚才飞行员教的怎样开飞机,慢慢稳住了飞机,自己飞行。可后来飞机燃料用尽,飞机掉进一个湖里。布莱恩幸免一死,在岸上,看到这茫茫森林,他绝望了,想过要自杀,但后来他还是坚强的面对这一切,在森林中生活。其间,有黑熊的威胁,有驼鹿的骚扰,也有龙卷风的侵袭,他没有放弃,用妈妈给的手斧躲过一次有一次的灾难。最后他游到湖底,拿出了飞机上的救生包,按动了无线呼救,一架飞机前来,救走了这个在森林中度过54天的小男孩。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很震惊,文中的小男孩与我年龄差不多大,可他,却已经独立面对大自然。而我,在家里还觉得自己是个小皇帝。,记得有一天,妈妈带弟弟看病,爸爸出差,将我一个人留在家里。中午,他们依然没回来。我没有下楼买饭,也没有泡方便面,只是在不停的抱怨,爸爸妈妈怎么还没回来,结果饿了一中午。假如在森林中的是我,说不定早已绝望了。

所以,人活在世上就要坚强,要乐观,千万不要被眼前的小石头拌倒。相信,当我以后遇到困难时,眼前一定会浮现出布莱恩在林中顽强生活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