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被一篇文章所吸引了,那篇文章就是《将军和士兵》。这篇文章主要说了:乔治华盛顿他虽然是上将,但是他还是一样与人为善。有一天,他帮他的士兵抬石块,还说下次还叫上他。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华盛顿是上将,为什么他还要去帮他们抬石块呢?他应该在家好好的去享受上将的滋味,好的 不做,却去帮士兵门抬石块,这是非常笨的呀!而且石块那么大、那么重,难道他不怕被石块砸到吗?上将的滋味本身是甜的,现在他这样去吃苦耐劳,还不变成苦的吗?但是华盛顿给士兵们做了一个榜样,他也的确不是这样想的。他想,就算我是上将,我也应该与人为善。他想,我现在是上将,但是我也是从普通的百姓做起的。华盛顿的想法使我感动了,他这种身先士卒的品质,华盛顿你是我的榜样。
我真正的联想到了我的故事。有一次,我们班举行了朗读比赛,我对我自己非常有信心。所以我在朗读中得了第2名,我就这样,我觉得我就是最厉害的了,所以非常骄傲。就乱说我的名誉,当我看到了华盛顿的这篇文章。我知道我这样做是不对的,所以我再也不那么骄傲,就算得到了在高的名誉我们不是骄傲,而是帮助别人,让他们也那么好。
华盛顿,你让我知道了与人为善这个词,谢谢你,你是我的榜样。386H.CoM
延伸阅读
读《将军与士兵》有感450字
在一个无聊的白天我看了一个故事,故事叫《将军与士兵》。读了这个故事我最想用一句话来表达出我的心意那就是伟大来自于平凡。
这个故事使我受益非凡,这个故事里最让我陶醉的是第一个自然段。我们都觉得伟大的人都是穿着雍荣华贵的大衣,坐着隆重的马车。其实我们的想法是错误的。乔治华盛顿虽然是个伟人,但是当他站在你的面前你就会觉得他普通的就像和你一样。读了这段我感到很惊奇,难道华盛顿不怕被人取笑他平凡吗?难道华盛顿就不想出风头吗?难道华盛顿不喜欢悠闲吗?难道不,他知道。因为华盛顿是个谦虚的人,他拥有高尚的品质。古人说的好:伟大来自于平凡。因为平凡使华盛顿得到了别人的尊敬,最终成为了美国的总统。
读到了这里我想起了居里夫人的故事。我们都知道居里夫人是天下闻名的,但是她也很谦虚。整天穿着一件破旧的毛衣,别人问她:你是居里夫人吗?可是每次她都回答不是。可是她为国家作出了伟大的贡献。这跟华盛顿比起来,他们两个都是一个伟大的人,但也一样是平凡的人。
我相信只要我们谦虚一点,就能得到更高的成就,得到更大的成功。
最新:读《蚂蚁与将军》有感
炎炎夏日,在家吹着空调,享受着空调带来的凉爽,随手拿起一本书,便被一篇名为《蚂蚁与将军》的文章吸引到了。
蚂蚁和将军怎么能相题并论呢?原因是这样的:
有一个打了败仗的将军躲到了马槽里,和他一起的还有一只蚂蚁,它要带玉米粒翻过一堵垂直的墙,一次次失败并没有让它放弃,终于,在第六70次,它成功了。将军在蚂蚁身上找回了失落的信心,后来,他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
这篇文章是我久久不能忘怀。
从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被挫折击倒后不起,那他叫懦夫,被挫折击倒后站起,那他叫勇者。
小蚂蚁能把重量超过自身10多倍的玉米粒翻过墙’,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它的乐观与坚持,如果小蚂蚁不坚持,它能拥有玉米粒吗?
在现实生活中,人人都说自己能坚持,可是,当困难来临时,坚持的又有几个人呢?一旦走进失败的泥潭,虽然也百折不饶,也愈挫愈勇。又有几人在一次事情上尝试70次呢?
小小的蚂蚁身上有着将军都不具有的品格。你说,是将军伟大还是蚂蚁伟大?
精选:读《大林和小林》有感500字(汇编)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张天翼的《大林和小林》。
这本书讲的是一对兄弟的故事,大林和小林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在他们十岁的时侯,父母就相继去世了,兄弟俩便相依为命。有一天,他们在路上碰到了一个怪物,他们俩一个向东跑,一个向西跑,结果走散了,失散的兄弟俩有着不同的结果。
大林一直想当有钱人,后来遇到了狐狸包包,包包问大林当富翁吗?大林连做梦都想,于是包包让大林去做哈叭的儿子,大林爽快地答应了。
当了大少爷后,大林改名叫唧唧,他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几乎没动过脑筋,所有的事情都靠当差帮他记,所以,越来越胖,自已什么事情也想不起来,就连自已的亲弟弟小林,也是觉得名字熟悉,想不起是什么关系。后来唧唧在蜜蜂和蚂蚁的帮助下,来到了富翁岛,富翁岛上除了遍地的金子什么都没有,大林在那里不久就饿死了。
可是小林的命运截然不同,他被绅士狗皮皮捡到卖给了四四格做苦工,每天不停地干活还得挨打,而且四四格还能把人变成鸡蛋吃掉。一天,小林救了乔乔,为了救了更多的同伴,小林先后打死了四个四四格,结果第三四四格又出现了,小林他们只好跑了,但只有小林和乔乔逃出来,为了找鼻子他们到了中麦的家,好心的中麦爸爸便教他们开火车,最后小林当了一名火车司机,靠自已的辛勤劳动而努力生活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勤劳和善良才能有未来,懒惰和贪婪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读《小草和大树》有感范例
今天,我无意间在语文书内发现了一篇好文章《小草和大树》,说的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三姐妹的故事,她们不畏艰辛写作的行为打动了我。
夏洛蒂从小家境就不好,而母亲却不幸早逝,丢下她和两个妹妹,还有一个弟弟。作为姐姐,她必须承担起维持家庭生计的责任,但是,生活再艰苦再劳累,她都不放弃学习,跟父亲在家学。后来,三姐妹将自己写的最好的几首诗寄给文学前辈,可是,却被文学前辈嘲笑了一番。最后,她们改行写小说,记录下了自己的一生,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从中,我感受到了:她们不屈的抗争精神与不懈努力的顽强意志。她们令我敬佩!其实,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贝多芬是一位集古典主义大成的德意志古典音乐作曲家,也是一位钢琴演奏家。贝多芬自幼跟从父亲学习音乐,很早就显露了音乐上的才华,八岁便开始登台演出。1787年以后,贝多芬担起了全家生活的经济重担。1792年,贝多芬在海顿的鼓励与支持下,来到维也纳定居。1797年后,贝多芬患了耳聋病,病情逐年恶化。26岁时失聪。对一个音乐家来说,再没有比这一打击更沉重的了!但贝多芬最后的晚年是他一生最悲惨、最痛苦的年月,孤寂和贫困的威胁使他穷愁潦倒,孑然一身。
只要你拥有不屈不挠的精神和不懈努力的顽强意志,就一定能获得成功、荣耀。
读《岳飞传》有感500字范例
在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手里捧着《岳飞传》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从中,获得了不少收获。跟随着书中的一个个关于这位英雄的故事,我仿佛来到了岳飞的身边,与他一起精忠报国。
首先,我先介绍下这本书,《岳飞传》这本书是由清朝钱彩写的。《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著名的军事统帅有胆识、智勇双全,训练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岳家军,为挽救民族于危亡英勇杀敌,最终却被奸臣秦桧害死。我最喜欢读:抢挑小梁王、岳母刺字、大闹朱仙镇、风波亭遇害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大破连环马。
一天,兀朮训练连环马。来对付岳飞。岳飞派董先带兵5000人,率陶进、贾俊、王信王义,结果全死在阵内。岳飞最后用徐宁传下来的钩镰枪破了连环马。岳飞在面对危险的时候表现得特别的镇定,临危不乱的精神也让我深有所想,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面对困难要学会的。以及在战胜敌人后岳飞发现王俊克扣军粮的事情后,细心盘问,最后也处置了克扣的人,也让我们知道了岳飞关心士兵,关心下属的精神,也深深值得我们学习。
另外,岳飞的《岳母刺字》的故事也不仅让我们明白了岳母的一片苦心,也让我们知道了岳飞满腹的爱国情感,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情怀。
我用了一个寒假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我要向岳飞学习,精忠报国,好好读书,提升自己,报效国家。
读《乌塔》有感500字范例
最近学了《乌塔》一课后,我深有感触。
课文讲述的的是一个叫乌塔的14岁小女孩独自游历欧洲,在罗马的青年旅馆里认识了旺晓洁的故事。
小女孩乌塔对旺晓洁说:我叫乌塔,已经14岁了。我是德国人,住在汉堡。这次趁暑假游历欧洲,已经去了法国、瑞士、奥地利,在意大利去了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最后还要去希腊。
中国的父母一定会忍不住惊讶地问:啊,你一个人吗?你的父母不担心你?
我们看看乌塔是怎样回答这个问题的:我在家里就设计好了旅行路线和日程,每到一地就先查警察局的电话号码,以便遇到危险和困难时请求帮助。再给家里拨个电话或寄张明信片。
你一定会想,这么小的孩子独自出门旅行,旅费肯定是家人给的吧。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其实就连旅费也是乌塔自己一点一点咱的。她用了三年的时间来准备这次旅行,阅读了很多与这些国家有关的书籍;为了挣旅费,每个周末去帮餐馆或超级市场分发广告单,假期还到别人家里陪小孩子玩。
乌塔小小年纪却如此自立,反观中国的孩子,我听说过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学生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但他却因为不会洗衣服、叠被子,甚至不会整理书包而被迫辍学。
我想对中国的父母们说:请为孩子撑起一片独立自主的蓝天,请让爱更完美,请让爱更充实!
最新:读《人鸦》有感500字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多书,我都数不清了。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学校推荐的《人鸦》这本书。
这本书着重讲了乌鸦瑞夏德在乌鸦群里的生活。乌鸦瑞夏得之所以变成乌鸦,是因为一天有一只的乌鸦和小男孩瑞夏德交换了身份。乌鸦念了一段咒语就交换了。我还记得那段咒语是: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
这书我两天就读完了,是因为这本书很薄。让我很感兴趣、最感动的还是:鸦群首领罗高和瑞夏德出去捕食。罗高被猎人的抢打中,很痛苦。他说:我不行了,猎人马上就要来了。我最多就只能活到今晚了。你走吧!而这时瑞夏德却冷静地说:不,我不能放弃你。你先躲起来,我自有办法。瑞夏德不畏艰苦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好不容易请来了宠物医生来治好罗高。需要7天的时间。而这7天瑞夏德住在鸦群里。不,它住在人类的地区。7天过了,罗高的病也治好了。它们一起回到了鸦群。从这里我看出瑞夏德很有责任心,很聪明。
日复一日,时间慢慢过去了。瑞夏德也慢慢长大了。它懂得了勇敢,从狐狸手里救出了小矮人。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大的道理:做什么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从有失败。但只要不放弃,继续努力,总会有成果的。
四年级:孙嘉尧
最新:读《朝花夕拾》有感500字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读《朝花夕拾》有感500字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读《朝花夕拾》有感500字我们要珍惜童年读《朝花夕拾》有感500字《朝花夕拾》这本书正同于它别致的名字,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时写下的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人老了,难免会去回想自己昔日的美好时光,而童年正是人一生中最多姿多彩的时候。回忆起童年的点滴,心中依然温存着往日的感觉,一定是别有一番滋味儿吧。不同于高尔基那苦涩的童年,相比下,鲁迅的童年一点儿也不不乏味。在这本书中,让我记忆最深的还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了,毕竟在课本中也曾细细品味过。在乡下,孩子们没有城中孩子的那般娇气,多的是一些天真懵懂。在百草园的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在园中,虽没有珍贵的东西,却不乏一些稀奇古怪的花草虫鱼。当然,枯燥用来形容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学习生活再合适不过了。只是稍稍的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发现。小时候的我们也总喜欢和一些昆虫、动物打交道。喜欢蹲在草丛中观察蚂蚁搬运食物;喜欢坐在河岸边清点着身边游过的鸭子;喜欢在家人不注意时偷跑出去玩耍像鲁迅一样,童年里总是充斥着大自然带来的美好。渐行渐远的童年将会是我们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琐碎的记忆重现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一起去体会鲁迅童年的美好,不一样的年代,童年却还是那般可爱。读《朝花夕拾》有感500字
最新:读《桥》有感500字(汇编)
读了桥这篇课文,我深有感触!
一个村庄在夜里突然发了洪水,大家你拥我挤得跑向那座窄窄的救命之桥,站在桥前的老支书让他们排成一列往对岸走,让党员排在后边,一个老汉,能在生死关头那样镇定的疏散难民,能不忘记一个党员的信念: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到了最后人们都过去了,只剩下了老汉和被他揪出来的那个小伙子了,老汉把小伙子推上木桥,木桥塌了小伙子被淹没了,老汉似乎要喊什么,一个浪头也吞没了他。五天后,洪水退了,一个老太太被人搀扶着来祭奠她的丈夫和儿子。
老汉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感动!在那样危机的时刻,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却把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老汉的做法和一起冰河救人事件是多么相似。一位名叫白宝海的出租车司机不顾自己的个人安危,毅然跳进冰冷刺骨的河里去救人。当时寒风凛冽,天气温度在0度以下,但他一点也不害怕,凭着坚强的毅力救活了一家五口,其中包括一个11个月的孩子。他并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开着出租车默默的离去。他和老汉的精神是多么的相似,无私无畏,舍己救人,勇于献身。我觉得老汉虽然死了,但是他在天堂看见人们都活了下来,他一定会开心高兴的,老汉了也一定会在人们的心中永垂不朽!
最新:读《暮色》有感作文500字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著名小说《暮色》,读完这个生死传奇故事让我感动不已。
《暮色》主要讲述的是风雪弥漫的草原上,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救命的野猪窝,想美美饱餐一顿,但是洞里的野猪妈妈性情凶猛,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猪宝宝。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通过一只豺,因此,豺王只能在群里挑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像战场上的敢死队,去了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挑选苦豺的唯一标准就是年龄衰老度,为了豺群的生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豺王只能选择自己年老的母亲做苦豺,但是他实在不忍心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他被豺娘身上的所蕴含的母爱所震憾,豺娘为他所做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他毅然决定自己冲进猪窝去做苦豺,豺娘看了也舍不得儿子去死,豺王是领导豺群者,是豺群的未来。于是,豺娘推开豺王,头也不回冲进野猪洞,与母猪同归于尽。豺娘又一次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豺王。
看完这本小说,眼泪不由自主的在眼眶打转,母爱是多么伟大!不管有多么困难,多么危险,母亲总是保护着自己的孩子甚至能奉献自己的生命,文中豺王也是一个善良孝顺的孩子。我也要像豺王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多为妈妈分担事情,不惹妈妈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