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之域高一作文

发表时间:2026-02-10

血之域高一作文(汇总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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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客人光顾我的小店。人们最多过来看看笼子里的动物,几乎没有人会买下它们。店面狭长局促,柜台后面根本站不下人,所以我通常只是坐在门后那张有虫蛀的破椅子上,一小时一小时地盯着那些青蛙、蜥蜴、蛇和昆虫看。

有一天,一个奇怪的女人走进店来。她身材瘦小,脸色灰白,好像受到惊吓的样子。她走近我,伸出的手臂白得那么不自然,身子却是抖得厉害。我怕她跌倒,赶紧上前用手扶了她一把。她始终保持着沉默,用手帕不停地擦着自己的嘴唇问道:“你这儿有鼹鼠吗?”

“鼹鼠?我没有鼹鼠。”我说。说实在的,我这辈子还没有见过一只鼹鼠。她沉默而伤心地转身离去。

“等等!”我叫住她,“也许我能找到些鼹鼠。”话虽出口,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说。

她的身体猛地向后一仰,抬起的双眼里充满了痛苦。这让我感觉很糟,因为我也许什么也帮不了她。

“我儿子病了,鼹鼠的血能够治病,”她轻声地说,“他只要喝上三滴鼹鼠的血就行。”我震惊了。我甚至能感到黑暗中有些邪恶的东西正在酝酿。

“我给您倒杯水吧。”我说。她呆呆地站着,即便她伸手抓过那杯水时,眼皮始终也没有抬起来过。她再次转身离去,瘦小脆弱的脊背佝偻着。虚弱轻微的脚步声在黑暗中渐渐远去。我从后面追上她。我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我给你鼹鼠的血!”我大声说道。女人停下了脚步,伸出双手掩面而泣。真是不忍心看她这样。好吧,我将门轻轻地掩上,这样她就不会看见我。我用刀将自己的左手腕割开。伤口里流出的血慢慢地滴进了一个小玻璃瓶里。十滴血之后,瓶子底满了。我跑回店里,那个女人还在等着我。

“给你,这就是鼹鼠的血。”她用手指摩挲着透明的玻璃瓶。接着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钱。

“不,不要。”我说。她低着头,将钱扔在了柜台上,没有说一个字就转身离开。

平静无澜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一天早上,小店的门突然被人用力推开。那个瘦小苍白的女人走了进来,还没等我招呼她,她已经冲了上来,一把抱住了我。

“他能走路了!”女人呜咽着,“他能走路了!”她想给我钱;她那个黑色的大袋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她想要带给我的礼物。我能感到她又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一个奇怪的男人走进了小店。他身材高大,却是骨瘦如柴,仿佛刚刚受到惊吓的样子。“你有……鼹鼠的血吗?”他问,锋利的眼神像是要把我刺穿。我被他吓着了,连忙说:“没有,我们这儿从来不卖鼹鼠。”

“不,你有!就三滴……我妻子就要死了。求求你了!”他使劲抓着我的胳膊。

我的血慢慢地从伤口里滴落。男人拿着那个小瓶离开时,朝柜台上扔了一小卷纸币。

第二天早上,一群奇怪的人吵吵嚷嚷地在小店的门口等我。他们的手里都紧紧地握着一个玻璃瓶子。

“鼹鼠的血!鼹鼠的血!”

他们大声喊着,相互推搡着。每个人家里都有一个病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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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藏着”自己”的珍宝在我的心灵深处有一个录*的梦幻……它是生命之绿,是希望之绿……我是在林区长大的孩子,对森林有着特殊的感情。记得那是在我小的时候,一个假日,我和父母还有其他的”叔叔”、阿姨们,坐上一辆绿*的大逢车,到我梦想已久的“五营红松保护区”。汽车颠簸了几个小时,可我丝毫不感到劳累,睁大眼睛向道路两边看,连车上”叔叔”、阿姨表演的精*节目,也没有把我吸引过去。我眼里到处是绿*,山是绿的,水是绿的,树是绿的,那天空,甚至那地上的放”羊”人都被我在心里默默染上了绿*……司机叔叔怕车卜风大,把我叫进了驾驶室。

“怎么回‘五营’来吧,小伙子?”他笑着问。我立刻对池产生了好感,因为他把我当一个大人看待,叫我“小伙子”,于是,我痛痛快快地回答:“嗯哪!叔叔,这为啥叫‘五营’啊?”“知道东北坑日联*吗?*战争时候,这儿驻扎过一个营,所以叫‘五营’,他着我很认真地听着,就又说,“以前我在这儿跑车,这单还是一片大森林哪!路可没有现在这么平,汽车颠,你的脑袋都撞上了车顶。没修路前,你要是开车外出,准能撞着路上窜来窜去的松鼠和野”兔”……嘿嘿!可好玩儿啦!这儿是‘红松的`故乡’,它的纹理又直又细,不容易腐烂,能做枕木、家具。一个大松塔长四五米,听说,寸一个松子有一个”鸡”蛋的营养呢!”一路卜,他说了很多很多,使我了解了很多林区的新鲜事儿。我更热爱绿*的、神秘的大森林了。一到保护区,我就蹦下车,在绿*的大草甸子上跑来跑去,不一会儿就摘了一大把的花,黄的、蓝的、白的、粉的,一朵朵都那么逗人喜爱。

这时,我恨自己为什么不是女孩儿,要不,我一定会挑一朵大花戴在头上。.随后一位管理员带我们来到一个小山冈上,这上面矗立着一座几十米高的隙望塔。塔身由无数个三角支架组成,被漆成了浅绿*,象一棵参天的大树。我抬头仰望,天上一朵朵白云随风飘过,整个塔身似乎在微微晃动。我紧握着扶手,小心翼翼地向上爬。可是不到一半儿,我就不敢迈步了,强大的山风吹得铁梯微微摇晃,吱吱作响。我忘记自己在汽车上曾被人叫做小伙子,哇哇地叫了起来。听管理员说,在上面能看见整个保护区,我怎么也不让大人把我背下去。没办法,”爸爸”背着我登上了塔顶。塔上的栏杆比我还高,我着急地从”爸爸”背上跳下—尽管腿还有些发软—从栏杆的空档向外望去:四周山峦透逛,远远近近,一片林海。

整个大森林形成许多种颜*的斑块,有的黑绿,有的浅青,有的褚黄;山风声,松涛声,交织成一片,形成气势磅礴的天籁,整个郁郁苍苍的林海翻劝着喧腾的浪花。这世间有蓝*的大海、罕无人迹的沙海,但这林海,这绿*的海洋,在所有的海中也许是最瑰丽雄奇的。我不禁脱口而出:“好美呀!”“是呀,森林常比一首诗要美得多!”一直沉默的管理员说。我感激地望着这些普通的林区人,他说出了一个小孩子无法表达的心里话。我深深地呼吸着山风送来的蜜水似的“绿*”的空气。啊!我爱生命之绿,希望之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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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之翼的高一作文

“云层之上,曙光微亮。弥漫无限希望,心情豁然开朗。浩瀚天际,投影在海上,不怕世界虚假,瞳孔里我看见翅膀,”

说实话,有些时候真的搞不懂自己在无端地烦闷些什么。做事情也提不起劲。整天无精打采的。

窗外的阳光真的很强烈。枝头的鸟儿真的叫得很欢。外面的世界真的很精彩。而我却像是一只扯线木偶一样,只会微笑与沉默。

妈妈说再过几天就要去看表弟了,“现在这般年纪也不小了,上初中了吧?”我问。他说可想你了。从小到大最喜欢和你一起玩了。

我喜欢叫他毛毛雨。他是一个胆大心细的孩子。还记得小时候和他在一起玩,我们一同去过离家不远的小山坡,为了翻过坡去到坡那边的溪流边。坡太陡,我鞋底又滑,爬上几步又掉下去几步,狼狈得连在一旁的妈妈都笑话我。他是男孩子,手脚灵活,三两下就上去了。他见我急得发愣,伸出手。我把手交给他。他的眼神无暇,清澈。一如他清澈的心。一把上去了。我们在溪水边。只要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都很开心。

看着他在和旁边的小弟弟一起玩耍的`时候,就好像看见了从前。

“毛毛雨!”我唤着他,他望见了我,有点吃惊,又有点羞涩。我向他走去。他向身边的弟弟嘱咐了几句,弟弟就慌慌张张地跑开了。我微笑着,看着他。

我们边走边聊着。问问他的生活近况,问问他的学习,问问他的家人。后来问到了他今后的梦想。他沉默了。他看着我。我望着他。他的眼神里似乎有种魔力,坚定而又炽热。那是有关于梦想的。瞳孔里的天使挥舞着翅膀努力挣脱枷锁飞往天堂。他说:“我想要走出这大山!”

我愣住了,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整颗心好像被什么撼动。给予着一种温暖,一种动力。嫩芽顶破石砖的力量,江河终汇入大海的温暖。

突然有种重拾回某物的幸福感。每天都要有梦。每天都要开心地过。

“让我相信未来,每一天,充满期待,就现在。”

勇敢飞翔是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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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地方是有可能闯进去的,但绝对不会让你顺顺利利地且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题记

拜读过类似的文章,他们笔头下的“大圣之域”仍然还是禅的意思,那种令人可以飘渺虚无的境界真的很迷人,但在此之中也会留下不可原谅的贻误。

去过寺庙,那里除了熏烟滚滚,就是一座座古典的房屋,看似庙,但也非是我们常常所说的“大圣之域”。按理来说,寺庙应当免费为人们提供烧香拜佛的,可是却成了变相收取钱财的场所,如:买香不叫买,要说请;个别人掏出面值比较大些的纸币却不让找,而对方的和尚却从嘴里问出这样的话,舍了?”。这样的事例在当今的社会便成为了常事,因此我对这样的事情的看法则是随同。

说起了寺庙就想起了和尚,都说和尚是善良的,著名古典文学《西游记》中的唐僧善良无比,听说连只蚂蚁他都忍不下心去踩,可他依然在残害生命;都说和尚们吃素食,那我倒想问问佛界的高僧“难道植物就不是生命了吗?”提到这儿,感觉自己有无比的慨叹!太多的不平衡在心中萦绕,闹得整日找不到一处心仪的景色去散步,最多也是在想象中的“大圣帝国”;可能这就是生活中所谓的无奈吧!

“原谅这世界所有的不对”以及“何必让自己痛苦的轮回”是一首歌曲中的歌词,第一感觉就比较欢喜,因为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任何人都不能挽回的;好比说出的话再也不能收回,就像生命一样的娇贵,当失去时才知道那人在你心中是多么的重要……。。反正都是残酷的表现,之所以这样,我们才会不断去追求理想的世界“大圣之域”。猜不透的迷就一个一个地堆积成现在的新时代,部分人群在历史上第一次冲破了与真正的现实之间的隔膜,触摸到他所渴望的那一点点虚幻。

可以说成是虚幻,但总得来说它还存在,在我们的灵魂身上,暗藏着极度的愿望;当我们有了情绪时,就有可能沉溺或是陶醉在其中,当生活中有太多的疑问太多的无奈时,它便成了扮演多种角色的绝对人物,此时有内心发出的感喟却成了一首浅显的诗歌:

大圣之域

那是沙漠中的一滴水,

那是宇宙中的另一个世界。

生命与情感在那里制造出,

思想与深沉在那里采集出。

我们在其中生存,

好比一场足球塞;

只有运动者才可能得到球,

如果不想被踢出;

只有靠着当场发挥,

不准哭泣,不准放弃。

进退两难。

但是,

又有一个世界向你迎来。

此乃“大圣之域”也。

对此理解仅此而已,无需在向深处探究,在我们危难之际竟有“雪中送炭”的概念在命运中给予提示,真是难得的很呐!

今朝的心灵被丢弃在前尘的灵魂里,只有介入“大圣之域”才可望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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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烦恼。它就像一管强力胶水,我不幸也被粘上了,并且怎么甩也甩不掉,你瞧:

烦恼一——健忘

健忘是我最大的烦恼,它在我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一天放学后,走到十字路口时,李哲青又跟往常一样问道:“今晚作业是导学案和补充习题吗?”没等施丽回答,我就吼道:“啊,还有导学案啊?”“对呀,你又不会忘带了吧?”她们两人不约而同地说。“不好!”我翻了翻书包后,以火箭发射般的速度往学校跑去,心里如火烧一般:我这个死记性!跑到教室后,我又一如既往地扒开抽屉外层的书:“果然在这儿!”这样的情况发生多次了,幸好这次在回家前发现了,不然,我可遭殃了。

烦恼二——名字

“大头梦!”不知谁又叫起了我的外号。“大头梦”原来是我的QQ网名,却被一些调皮的同学称作我的外号。每次听到有人这样叫我,我都恨不得过去揍他(她)几拳。这个雅号是怎么来的呢?还要从数学老师一次上课讲起。那一天,好像是因为班上很多同学数学作业大打折扣,惹得老师火冒三丈:“数学是一种独立思维能力极强的学科,写作业总抄别人的,考试时想拿高分,做你个大头梦呢!”顿时,加了本班QQ群的人一致齐刷刷地向我看过来。我虽然低下了头,可还能听见一些同学的嬉笑声,让人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从此,班里常传来几声:“大头梦!”甚至还有人问我:“大头梦,你喜欢做大头梦吗?”唉,这烦人的名字……

烦恼三——冻疮

每到冬天,我的手立刻就会变成两个紫萝卜……长冻疮了。先开始觉得手上有些痒,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我的心头:难道又是长冻疮了?果然,被我的乌鸦嘴说中了。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冻疮开始溃烂,然后结疤,最后还留下了礼物———一个个深色的斑。直到现在,斑虽然变淡了,可是依然能看到冻疮留下的痕迹。

唉,最近比较烦,比较烦,停!我烦什么的呗?哎呀,我这个死记性,又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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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象是婀娜多姿的少女,永远都在展示着自己优美的风姿,暗藏着自己的重重心事。夏,象是在地上滚着,跳着的皮球,能够让人想到它是淘气的,是调皮的,却也是令人烦躁的。秋,象是彷徨的青年,不停地感伤,婉转,想着自己的归宿该是如何,但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最终目标。但我最爱的还是冬,像个深沉的诗人,写着伤感的诗,讲诉着那惆怅而壮怀的故事。

冬来了,低语着。寒风呼呼的吹着,吹走了丰收的喜悦,吹走了花儿的香,吹走了鸟儿的歌,吹来了淡淡的惆怅,吹来了英雄的扼腕长叹。乌江边上一个身着染满鲜血,衣衫褴褛,但气宇不凡的壮士,牵着一匹绝世良驹,蹒跚地的走着。他显得有些疲倦,一看便知道他经历一场残酷的杀戮。可曾想,他就是那个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项羽。此刻项羽的脑海中一个漂亮的可人儿,当四面楚歌临帐之时,已故的红颜知己虞姬为他舞着最后一曲绝唱。虞姬这两个字陡然而生,打在项羽的心中,无奈而迷惘。抬头,项羽那双炯炯的目光看着美丽的故乡的天空,他仰天大笑,笑声倾诉着:生时人杰时已尽,死为鬼雄继长流。挥剑,当宝剑落下,英雄的血已将天空染红。

寒风过处,雪悄然而下,大地是光秃秃的一片白。在朦胧的雪中,一个健壮的身影缓缓远去,直到再也捉摸不到他的气味。荆轲走了,带走了太子丹的恩情,带走了燕国最后的希望,他豪迈地走向了死亡,踏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路。没有什么慷慨陈辞,没有什么挥泪留恋,只是一个叩拜,一句诀别。易水之上,响起了高渐离的筑声,雪花儿也美丽的舞动着,为他祈祷。虽然,他勇不比项羽,智不如张良,才难堪屈原,但他有英雄用生命换来的绝响!烈烈风中,耳畔又响起了那飘渺的歌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

冬,用他沉重、低调的笔调叙述着英雄的热血,英雄的豪情。英雄也用自己的热血与豪情渲染了这个纯白的季节,让英雄的精魂永远飘荡在这个季节。

我爱上冬,我爱上英雄的灵魂,英雄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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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把人生比作一片地皮,那么比赛是对这片地皮细心培植,全心灌溉。而不争,则是任这地皮自由出现,自由繁殖,开出自由的花朵。

你能说比赛肯定优于不争吗?你能说不争就绝对照比赛好吗?不。争与不争不过现象,他们不过生命保管的一种大势罢了。究其基本,我们要经历这样或那样的大势,去拓展生之宽度。

不争,是讲理温情的作风和安然泰若的信托。因中华诗词大会而爆红的武亦姝。由于他谦厚的作风,昂贵的气质,不俗的言谈而收到吹嘘。她面临质朴与喧哗,面临媒体采访和粉丝艳羡,她安然的推辞媒体采访。不去夺取旁人汲汲营营的质朴与名利。而恰是这类不争的信托,才让她的气质显得更加高华,持久弥香。不争是一种信托,一种成熟,由于不须要用外界的认定来动作评价本人的程序,所以魂魄的芬芳更加彰显。

不争,是澹然飘逸的情怀和刚直傲慢的意向。假如说讲理淡定如身手姝,这是不需争,那么华夏历代敬仰的墨客风骨,那是不屑争。正如杨绛所说: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由于争,会让本人的身份降落到浑浊的尘寰,由于争,会让本人与世俗通同作恶,不在独守自我,由于争,会让本人的生命得回传染,生命的宽度得以耗费。遁世中南的陶潜,采菊东篱以自适,生命的宽度得以拓展,魂魄刚直而纯美。穷途而哭的阮籍,弹琴长啸以自慰,生命从而而落拓不羁,坚持本我。抱石投河的屈原,生命从而而闭幕,却也成了史乘上的一座丰碑。他以一死以自祭,是祭本人,也是祭楚国。就好像自尽的王国维,他们连生命都不屑争了。可恰是由于这类悲壮的殉道主义颜色,魂魄升华。情意幻彩,生命的宽度得以彰显。

不争不是退让,不是薄弱,不过在而今飞快进展的时期,我们却须要比赛。

犹记得一百多年前翻译的天演论,物竞天择适者生活是苏醒了多少华夏人的一把惊堂木。也即是这类由于比赛而来的悲壮感和要紧感。才掀起了华夏反侵犯,求民主的潮水,才有了坚韧不拔,百败不退的决计。才有了而今矗立于世界东方的华夏。经济学家马歇尔说:比赛是建立性的。是的,若无比赛,谈何对照?若无对照,谈何希望?若无希望,何来人们史乘与日月同光,与江山同色?何来人们的史乘之眠连连无间,千秋万载?争是不争的原形,不争是争的升华。有了足以比赛的实力,不争就是一种高度,不然即是薄弱,有了不争的心态,争才是一种境地,不然就是卑俗的追赶。

拓展生之宽度,两者不行偏废,相得益彰,井水不犯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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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没有规则,不能成四周: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

在我那曾“不可四周”的世界中,没有“赏玩”二字。

准时每逢假日,总攥着书单,到书店抉择些指令上的的书,也仅是轻易打开几页,完成假期工作后便匆忙闭合,眼也不眨地安插在一旁。被搁置的书们只得坐成一排,良莠不齐地,被封保管陈旧的书架中了。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写道:“习性几乎有一种改观气质的奇妙力量,它可使恶魔主导人的魂魄,也能够把他们从人的内心赶出去。”

那是我的世界照样一片洁净优美,如绿草如茵的山谷,如碎花怒放的山坡。我却不知,这优美的背后,是仍封锁的陈旧的书架,恍惚透出腐败的气味,那就是马上攻下我魂魄的“恶魔”。

跟着年岁的延长,我的世界逐步清楚、光亮,茅塞顿开——那绿草那鲜花逐步表露假意的实质,由往日的习性堆砌成的大厦摇摇欲倒。从古到今,多数风致人物的生命中必定少不了赏玩吧?即使远不迭他们,我也正有读一点书的需要了。

被推开的朴素的木门发出尖细的低吟,书架中的书们仍整洁地坐着——即便良莠不齐。它们仅是阒然地危坐着,好像千年前就保管于此;它们沉默寡言,却诉说着千年不尽的话。

书本未始腐败,就好像从新筑造习性,未始“为时已晚”。

我坐于窗边,听十几层楼下仍未暂停的蝉鸣,嗅与我对坐的绿植疏散的芳香。我总算打开迟到已久的第一页,习性与运气的齿轮终开端转移。

读《逗留》,我听到祥林嫂凄苦的诉说隐秘在献岁的祝愿中,我远眺魏连殳孤单的背影消逝在人海中,一字一句如匕首,深深插进社会晦暗的内核中;读《格列佛纪行》,我如伟人般矗立于“小人国”,却特别无助地停留于“伟人国”,“慧骃”充溢能干地眼中映出人们的邪恶;读《巴黎圣母院》,我于“漂亮”中发觉寝陋,却在“黯淡”中寻得真善美;读《苏菲的世界》,我从伊甸园清醒,在对世界的思中式走向当代,今生如星斗般融入天地。

我的世界早没有从前的“洁净优美”,取代的是天昏地暗、硝烟布满,而又充溢怄气、花团锦簇。不朽的书本改观了我——赏玩早已成为我的习性,因有习性,书本更显不朽。而今,闲逛二中校园,倾听朗朗书声,沉醉于笔墨的海洋,便也是获利于此吧。

愿你我的芳华,也在这优美的习性中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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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作文频道小编[抹绿]今天给大家整理了《血之殇 引子》的优秀作文,这篇血之殇 引子共有1500字,是一篇优秀的原创作文,下面我就一起来阅读一下这篇血之殇 引子吧。

冥之乐曲

血色彼岸花

“唉!彼岸花……”血殇岛上,图书馆的老馆长看着遍地彼岸花花苞幽幽地说,“这一届,又是哪个不幸的孩子啊……”

与此同时医院中——

妇产科医生紧张地帮南宫夫人接生。门外的一个男子正紧张地在门口不停地踱步,十分担心屋内的情况。他原来是南宫家的男主人——南宫瑜山。房内突然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那声音撕心裂肺。医生走出来,面色十分难看。“怎么了?我夫人还好吗?”南宫瑜山急切地上前询问。医生回答:“夫人她……”“夫人怎么了?你快说啊!”南宫瑜山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情绪十分激动。医生艰难地说:“夫人……夫人她……难产而死了……”她不忍直视南宫瑜山那灰暗的眼神,停顿了一会儿,又接着说,“还有一件事情,彼岸花……开了……但我们医院会保密的,请您放心。”这消息对于南宫瑜山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他一下子跪在了地上,白色的长袍被一串串的泪珠打湿,他模糊的视线中,看到了妻子苏荷在庭院中与自己闹脾气的场面和她美丽的微笑。女仆们见老爷如此伤心,只得把目光呆滞的南宫瑜山扶回了房间。经过那一片彼岸花丛时,南宫瑜山冷笑了一声。那血色的彼岸花,散发着血暗色的光,就像嗜血的恶魔,吐露着死亡的气息。红色的花瓣,仿佛要滴出血来一般。虽然它悄无声息,却透着一股令人心寒的凉气,宛如地狱来的死神。第二天早上,家里一片纯白,这是苏荷的葬礼。南宫瑜山手中抱着一个女婴,这女婴十分漂亮,继承了母亲那双魅紫的大眼睛,鼻子小巧高挺,一张小嘴宛如成熟的樱桃,竟长得十分完美!南宫瑜山悲伤地看着自己怀中熟睡的女婴,悄悄用法力将女婴右肩上的彼岸花刺青隐藏起来,而后又轻轻地对女婴说:“女儿,父亲一定会找到破解诅咒的办法的!”说完,他依依不舍地将女婴交给自己最信任的女仆柳丁,又朝苏荷的遗照看了一眼,朝门口走去。

走到门口,他停下脚步,交代女仆说:“告诉她,她的父母都病故了,家里的所有财产权都是她的。要让她受到最好的教育,要让她过最好的生活,等她长大了,送她到‘血之森’去,别告诉她关于冥神的任何事。对外界只说南宫家就剩下她,隐瞒她的真正出生时间。照顾好她……还有,她的名字,叫南宫泠。”柳丁忧伤地回答道:“是,老爷。”十二年以后——自从南宫瑜山走了,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由柳丁全权负责,柳丁第一次觉得一家之主的担子十分沉重。而泠不知是因为什么,仿佛一生下来就是个天赋异禀的孩子,她与同龄人完全不同。泠在七岁时便依靠南宫家丰富的藏书室学完了所有课程,十一岁就自学了许多武功秘籍,年仅十二岁的泠就成了世界第一帮南云帮的帮主,还成了世界第一公司NG公司的总裁。柳丁觉得,这不仅让自己轻松很多,还令其他人都对南宫家刮目相看,让南宫家排进了世界贵族榜的榜首!尽管如此,泠仍然不在意,紫色的瞳孔总是显得那么忧郁,就像是孤独千年的守望者。但是让柳丁放心的是,虽然泠身上带着寒气,但还是交到了朋友——热情似火的上官琼雪和不冷不热爱打抱不平的欧阳诺冰。这两人分别是世界贵族榜第二的家庭和第三的家庭的千金,跟泠差不多聪明,学得比泠慢一点而已。还有一点是,这两人都没有父母,上官家就只有琼雪和仆人,欧阳诺冰家除了仆人,还有她的哥哥欧阳锋。这三人关系非常要好,泠跟她们在一起,偶尔会微笑。这是令柳丁十分惊讶的,在泠自立以前自己照顾了她那么久,都只见过泠笑几次,那几个小丫头到底有什么本事,短短几个月就让她笑了那么多回?而所有人都不知道,在他们看不见的黑暗里,有一双眼睛正监视着他们……

    六年级:覃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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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S城中心的大钟敲了12下。午夜降临,夜晚的操纵——吸血鬼,开端捕猎。一个看起来20多岁的吸血鬼男人抱着一个女婴自言自语:“就在这儿吧,伊米,祝你好运……”

榜首章伊苏=伊米缇娜?

朝晨的榜首缕烟光照进卧室里时,伊苏便醒来了。眼前这个长发披肩,温顺新鲜的女孩子便是咱们的主人公——伊苏。她是爸爸妈妈捡到的孩子,说起来也怪,她被爸爸妈妈捡到的那天晚上也不哭,也不闹,听凭爸爸妈妈把她带走。

那个时候,有一种作业叫血猎(吸血鬼猎人),以避免吸血鬼损伤人类为作业,静静守护着这个城市里的人们。而伊苏的爸爸妈妈便是做这个作业的,他们今日没就预备把伊苏松紧专门训练血猎的校园——血之猎校里。

“伊苏,走啦!”在伊苏家楼下,一个生机满满的男生正在等着伊苏。那是伊苏的朋友——明然,是血猎的儿子。“哦,来了”伊苏回答道。

进入血之猎校需求通过一道身份检测,当明然进去时,身份检测器叫道“滴滴……人类”,而当伊苏进去时,身份检测器叫道“滴滴……伊米缇娜,S级魔物,纯血缘加皇室血缘”“这怎么可能?”伊苏和明然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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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身哭泣,一个婴儿降临了。这不是普通的女孩,是血族的继承人。

“你们这群没有用的东西!”一位年轻的人发出的怒吼声。“小姐她跑出去了,都是我们不好。”一群奴仆轻轻发出声音,“小姐太调皮了,我们是在管不住,请息怒,女皇。

”没错,这是血族皇后。血族皇后的眼睛通红(准确的来说,本来就是红的),气得脸色发白,过一会,才平息下来,“也罢,就让她玩一会吧,虽贵为公主,但却一点也不高贵,真丢脸啊。”说完,便叹息几声。

“你们把小姐找回来,让他学习魔法,血族可是在这个世界里,最为高贵的族了,不能在她这一代,失去荣耀。”说完化成光芒消失了。(血族第一,精灵族第二,巨人族第三……)

“小姐到地上哪里去啦,找也找不到,诶,我都为血族担心,这么一个公主,怎么一个继承法呀。”刚才那群女仆说,(血族你只有女生,没有男生,孩子都是施法得到的,所以血族又叫女人国)这位调皮的公主叫寒雪,她有两个姐姐,是暖情,炎心。他们的法术不同,但韩雪的法术最高,只有她有得到心之血手链的资格,所以他的姐姐羡慕嫉妒恨死了,想得到,就要法术高,所以俩姐妹练习法术十分勤奋,而韩雪,逃过女仆的视线,出去玩,一点也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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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的开始,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出现在每一个人的身旁。一般就在这时一定会有一个爱交朋友的人来伸出“援助之手”可是一个红发红瞳的女孩子,依然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着,而是她在找的并不是新的朋友,而是自己的那些小学朋友。

这个东张西望、脸上略带腼腆的女孩子便是苏羽了。突然,她感觉心跳加速,脸也越来越红“那个女孩!没错就是她!”她看向了一个银发黄瞳的女孩子,她傻傻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呆呆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天啊!她简直是可爱爆了!一定要和她成为好朋友!”苏羽心里默默念着。

“喂4得那么入迷,看你脸,都要发烧了4哪位帅哥呢?”这时一只把苏羽从和这个银发女孩一起开心玩耍的情景,却被这个无情的“恶魔”“拍”回了现实这位黄发黄瞳的“女汉子”就是糖翼了,糖翼大大咧咧地冲着苏羽笑,苏羽抽筋了似得返回去冲她笑,突然,那个银头发的女孩子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直直走向糖翼和苏羽,对苏羽来说,没错,这是个大好机会,而对糖翼来说无非是一场战斗了。

“噗”的一声女孩走到她们面前笑了,“你好,我叫亦璇。”亦璇伸出手,没错,苏羽都不敢相信了,她喜欢的就是这种女生,立刻伸出手紧紧握住“我叫苏羽,你……你好漂亮啊……”苏羽的眼睛已经变成了星星眼,亦璇的脸有些红。“你好我叫糖翼!”糖翼一手将苏羽推开,一手握住亦璇“苏羽就这样,你别在意哈。”说完傻呵呵的乐了。

“咣”一声巨响,本是乱成一锅粥的教室,顿时雅雀无声了。全班无数只双眼焦距一点——一个巧克力色马尾巧克力色瞳的女生推门而入。她用奇怪的目光扫视了一下全班,最终把眼神留在

了亦璇糖翼和苏羽的身上,她放下书包“那边的几个同学,我叫绘。只有一个字希望你们不会感觉怪。”

谁也不知道她在说谁,当然亦璇三人也不知道。

“嗯……那个叫绘的,好像在说你们呢。”一个棕色头发黄色瞳的女孩弄着自己被风吹乱的短发“她一定是在说你们。”她叫安霖,她说的每一句话就会给人一种奇乖且难受的感觉。

趁着教室还是被“时间定格的”突然一个黑发橘瞳的女孩子走了进来。

“哒、哒、哒”她的小皮鞋跟在和地板奏着一曲交响乐。

全班又再次呆住了,而不是因为绘,而是因为那个女孩。

她的后边紧接着就又跟上来了一个黑发绿瞳的男孩,大概比她矮了一点,看样子那个是她的弟弟。

“嘉璇姐,他们怎么了?”那个男孩小声地问那个女孩,看来她叫嘉璇。由于全班太安静,那个男孩的话被大家听得一清二楚,嘉璇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大家好!我叫嘉璇,这个是我的弟弟,伊泽。”嘉璇只好腼腆的站起来,介绍了一下自己和伊泽。

教室里又变回了往常的热闹。

这是一对很像姐妹的两个女生蹦蹦跳跳的走进教室,一个粉头发橙色瞳,另一个紫发黑瞳。她们彼此不停的叫着对方的名字,看来粉头发的叫闫冉,而紫头发的叫秋雪。

一阵寒气从教室的门缝透过,会是谁呢?

[待续……]

六年级:代羽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