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25-12-24家政服务劳动合同(汇集十五篇)。
第一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2022家政劳动合同范本(一)是网为大家提供及整理发布,其中里面内容可阅读参考学习。家政劳动合同范本(一)能帮助到大家需求和解决方案,看完能有所启发及帮到您!内容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编辑修改,相关内容可进行关键字搜索。
2022家政劳动合同范本(一)正文内容
一、经甲方(用户) ? ? ? ? ? ? ? ? ?、乙方(家庭服务员) ? ? ? ? ? ? ? ? ? ? ? ? ? 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第二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也呈现多样化的形态,作为一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服务期制度也越来越广泛的出现在劳动合同条款中。作为对现实的回应,我国法律也逐渐完善了对服务期的规定,然而对于服务期的性质界定以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无论实务中还是学理上都争议颇多,本文对此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服务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一、我国法律中服务期制度的历史及概念考察
1994 年7 月颁布的《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此前的国家和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也没有涉及。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背景中,用人单位固定劳动关系、限制劳动者恣意辞职的一种手段,服务期雏形首度出现在1995 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第264 号)文件中。该文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1996年10 月,原劳动部颁布《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其第6条承认,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或因单位提供培训、特殊福利而约定的服务期,可视为劳动合同中的专项条款或专项协议,只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相冲突,应当认定是合法有效。此后,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立法开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14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15条等。20xx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3个条款从法律层面对服务期做出了统一性的规定。20xx年国务院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17条对服务期制度做了补充细化。
对于服务期协议的定义,法学界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有学者指出,所谓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
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1]这也是目前相对流行的说法。也有学者认为,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基于和单位的特殊约定而必须为单位服务的期限。[2] 所谓服务期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先履行或承诺先履行相应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某种特殊待遇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对其承诺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作为补偿并在该期限内不另谋职业的特定契约。服务期协议属于一种特殊的双务性民事约定,它是在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所形成的,以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为前提,以劳动者承诺暂时不另谋他就而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提供工作义务为“交换条件”的民事契约。[3]
二、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的考察。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就其内容来看,有着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的特征。首先,在劳动合同期限的管制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以不定期劳动合同为常态、定期劳动合同为特殊状态的劳动合同制度,并且大都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及续订次数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即实行的是短期限、严续订的制度;我国实行的则是将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均作常态施以法律规制的制度,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续订次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实行的是宽期限、宽续订的制度。其次,在合同履行、解除规则方面,因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均较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概率较低,当事人双方对自己能否完整履行一个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容易进行判断、评估,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一般都承继了民事合同的履行规则,对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均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而对不定期劳动合同,则采较为宽松的做法,仅引入解雇保护制度——特别是解雇禁止以及预告制度,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利益,除此之外双方均可相对比较自由地解除合同;我国劳动法因为视劳动合同的各种期限均为常态,因而对各种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规则均采用大致相同的履行、解除规则,即在不定期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解雇权的行使与定期劳动合同一样受法律规定的限制,而无论是定期劳动合同抑或不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均可以随便解除,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三,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多数允许当事人就定期劳动合同的履行约定违约责任;而我国的劳动法,就其立法精神来看,应当是排斥了违约责任对劳动合同期限的适用。第四,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对具有不同地位的劳动者,实行的是差异化保护的制度;而我国劳
动法并没有将具有雇主特征的劳动者以及强势劳动者从普通劳动者中分离出来实行差异化保护,而是予其享受与普通劳动者同等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的这些特征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劳动者辞职权过于宽泛,部分强势劳动者毫无诚信,随意乃至恶意跳槽,造成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期限所期待的正当利益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途径只有两条,即或者不对人力资源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但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经营逻辑,盖因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不对人力资源投资,几乎等同于放弃竞争。因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第二条途径只能是寻找替代手段,而服务期正好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这一正当需求,从而成为用人单位乐于选择的方案。因此可以说,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4]
三、服务期的法律性质
实践中的服务期较之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承诺,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为条件; (二)是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 三)是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限;(四)是服务期由于同劳动者享受特殊待遇相对应,对劳动者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依《劳动法》第31 条的规定对劳动者几乎没有约束力。但是,当劳动合同一般期限被服务期所覆盖时,对劳动者也就具有了约束力,这可称之为劳动合同特殊期限。
关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赋予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同样属性,当服务期长于原劳动合同期限时,可视为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在延长期间双方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义务,也可以约定变更原劳动合同义务。第二,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服务期尚未届满时,劳动者有义务在剩余服务期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而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新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5]
立法对服务期的定性的选择,有两种模式:
(一)是单一定性。法律作出强行性规定,只选择某种定性,即劳动合同期限或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
(二)是组合定性。法律作出任意性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选择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在现行的地方立法中,已有组合定性模式的立法例。其中又可分为两种:上海模式。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14 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在这里,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江苏模式。《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5 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当事人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
单一定性的两种选择的比较。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期限,表明服务期专项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的变更,其法律后果是原劳动合同的延期;在延期期间,如果符合法定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仍然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具有确定性,即可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继续运行。而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则不能当然确保劳动关系继续运行。这是因为,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条款仍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要求对方接受其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也没有应当接受对方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义务,在单方提出的条款不合法时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双方就新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是合法现象。如果强
制性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新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尤其是强制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两种定性的比较表明:就服务期对劳动关系继续运行的保障程度和对劳动者的约束程度而言,劳动合同期限大于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就其法律后果的利益倾向而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中所得利益相对大于在劳动合同期限所得利益;就认定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难易度而言,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义务的认定相对容易,而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续订义务的认定相对较难。
组合定性的两种模式的比较。在上海模式中,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兜底选择,强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且可以降低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劳动者相对不利。在江苏模式中,把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作为兜底选择,相对弱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相对提高了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用人单位相对不利。
四、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概言之,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所必须约定的一般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它同时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其性质乃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共同达成的表明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有效存续的起止时限。服务期则是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已经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义务的情况下,单方作出的要求劳动者承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期间。
第二,前提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在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前通常不存在劳动合同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该约定一般没有特定的前提条件。而服务期约定则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已经或承诺为劳动者先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为前提的,服务期约定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以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履行工作义务,同时承诺不到其他用人单位另谋就业,也不自谋职业,以此作为对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回报。
第三,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法》第19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它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起止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
第三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雇主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服务员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同意签订本服务协议。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第一条、双方约定家政服务事项
1、服务项目:乙方同意承担甲方的服务有口家庭保姆口医院护理口月子护理口育婴早教口管家口月嫂口保洁口钟点工口带小孩
2、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
3、服务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4、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______元作息时间________每月休假___天,工作地点___________,在签订服务协议同时交纳服务费,计甲、乙双方各自按首月工资20%支付家政中介服务费。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得歧视虐待乙方。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负有安全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需通知家政协调处理,不能私自采取搜身、扣押身份证等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起诉甲方的违法行为。
2、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避免发生纠纷。
3、乙方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转给第三方服务。甲方对服务不满意可以协商更换乙方。
4、甲方不得让一方从事高、危作业,如清洗吊灯、抽油烟机、室外玻璃等,应聘请专业人员工作,负责造成后果甲方自负。
5、家政方应为甲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方与乙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6、家政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场地及按计划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
7、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过失导致甲方损失的.,根据情况进行协调赔偿。(如有盗窃)甲方报警,交予公安依法处理。
第三条、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上岗,用心做好本职工作,并遵守作息时间。
2,、乙方不得无故脱岗,否则因脱岗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政,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5、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如对合同有争议,要友好协商。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家政方持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家政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甲方:(企业)
乙方:(雇主)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派遣 级(初级、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 名,承担乙方的 类(A类:为一般家务;B类:为护理婴幼儿;C类:为护理老人;D类:为家庭护理病人;E类:为医院护理病人;F类:为 )工作,服务费为: 元人民币/月。
二、甲方所派遣的服务员若有慢性的传染病或发生盗窃乙方财物而无法追回 (财物追回后原物归还乙方,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致使乙方受损; 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予以乙方相应赔偿(盗窃由市公安局出具确凿证明,传染病由市传染病医院出具证明)。
三、 甲方负责服务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每月老师上门家访:指导服务员工作、收取服务费,对乙方提出的相关服务质量问题, 甲方负责指导并监督服务员予以改进。
四、乙方每月安排服务员休息 天并保证其食宿,给予服务员每日夜眠时间达8小时; 乙方若不能保证服务员的休息,每天应给予其日工资的 倍加班补助。
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唆使服务员脱离甲方管理; 2.乙方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
3.未按时交纳服务费; 4.乙方住址变更后两日内未通报甲方或私自将服务员带到外地;
5.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或打骂服务员行为。
注:符合以上任何一条,乙方保证金均作为违约金处理。发生第2条问题并导致服务员染病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特殊情况,如:被护理的老人或病人去世; 2.服务员发生盗窃行为或有传染病;
3.调换服务员间隔 0个工作日无替换服务员到岗工作;
4.服务员在适应期后(上岗 5天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且甲方予以调换3人仍未达相应级别服务员标准;5.服务员刁难、虐待或打骂乙方成员。
注:符合以上任何一条, 乙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若发生第2条问题, 甲方无条件退还问题发生日之当月服务费。
七、服务费每月实行预交方式, 乙方需提前 至 0天预交下月服务费, 乙方若不按时交费 (甲方未上门收费除外), 甲方将调回服务员,合同自行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八、乙方对服务员的安全负责, 不得让服务员违规工作,如: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让服务员爬到阳台外擦玻璃,致使服务员发生意外, 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持本合同和保证金收据原件并将服务员送交甲方后, 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但登记费和甲方留档材料不予退还;解除合同时乙方如无法向甲方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 无论何种方式保
证金均不予退还(合同期满乙方若需继续聘用服务员, 应在合同期满前通知甲方)。
十、本合同并雇主指南均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
第五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_________。住所地:____市____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5_________6607室,邮编:450002,电话:659_________5111_________226_________77662_________3888,传真:662_________3888
法定代表人:席_________,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
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_____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_____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_____、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_____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_____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_____,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_____,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律师:
第六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甲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服务的内容,或其它新的服务项目一并填在括号内( )。
1、家务;2、看护婴儿;3、照看孩子;4、照顾老人(男、女);5、照顾老人(不能自理:男、女);6、看护病人(男、女);7、看护病人(半自理:男、女);8、看护病人(不能自理:男、女);9、医院陪住;10、接送学生;11、月嫂。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丙方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务员。家庭服务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
2、丙方收取甲方手续费_____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内的工资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
3、对甲方自愿赠给家庭服务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工资,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4、对新到的家庭服务员和服务员期满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务员,公司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具体工资数额在签定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四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2、交纳家庭服务员手续费后,三个月免费享有正常更换家庭服务员的机会。
3、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根据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等。
7、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8、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9、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以免产生误会。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10、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四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家政服务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定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家庭服务员手续费。家庭服务员手续费一律不退。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家庭服务员,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定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但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_____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寻求法律帮助。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1、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
2、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担办公区域保洁工作。具体工作为:负
3、乙方工作时间为_____小时,每周______小时。
4、乙方提供劳务应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和泄露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八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内容: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招标文件
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 合同价款
甲方向乙方订购
(包括运输)计人民币
元, 安装计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________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X)
第九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甲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家政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用户)乙方(家政服务员)协商同意,签订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丙方制定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苛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元,每月递增____元,增到_____元为止,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的____%,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的____%。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_____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和____元的补偿。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扣押钱或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二、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_____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和_____元的补偿。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的____%,半年以上,自己负担医药费的____%。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三、合同签订与解除
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丙方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若双方要解除合同的,需双方持合同到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丙方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本合同经协商,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内外卫生,创造洁净、优美的环境,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研究、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有关清洁工作,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包设备的方式。
二、清洁范围:
_____国际购物中心内公共区域及甲方提出合理的范围内。
三、承包价款:
富豪国际购物中心正常投入使用后,乙方投入保洁人员共____名,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清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月整(¥____元/月)开荒费用为:(¥____元/次)
四、乙方承诺:
尽职尽责的清洁服务,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维护富豪国际购物中心管理处的良好形象。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若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2、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清洁、用水、用电、及放置清洁用具、用品的仓库一间。
3、甲方及其员工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不得鄙视或讥讽清洁人员,并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富豪国际购物中心的清洁卫生。
4、甲方在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公共场所设置适量的垃圾桶。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须确保合同执行有效,向甲方提供熟练清洁工,并遵守甲方、乙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工作的员工,其中含一名主管,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清洁情况;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联系工作。
3、在一个月内若业主投诉两次以上(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而乙方又没有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5%——10%的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清洁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罚款,罚金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将定期清洁作业计划情况告知甲方,并经常将清洁作业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5、乙方负责购买员工之保险和支付工资、劳保福利、住房等一切待遇,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决不允许有挪用或偷窃行为。
6、所有在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工作的清洁员工,乙方提供统一工作服并佩戴乙方公司的企业牌。
7、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适的清洁工,乙方无条件接受。
8、根据卫生检查标准每月大检一次,未达到85分扣除当月清洁服务费5%,因卫生影响创优,乙方按年总清洁服务费的50%给予甲方补偿(后附清洁检查扣分标准)
七、付款方式:
甲方须在每月15日前以银行支票转帐的形式付清乙方上月之清洁综合服务费,乙方开户行及帐号以合同规定为准(注:乙方开户行:_____,银行帐号:____。若有变更,乙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提供的帐号及开户行有误导致服务费无法进帐,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期限及续延:
1、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续期或签订新合同。
2、甲方至少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延续合约,乙方至少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合约。
九、签署
1、合同经双方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后即有效。
2、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十一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一、经甲方(用户)________乙方(家庭服务员)________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__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____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附:续订合同期限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2.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3.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4.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备注:
如果双方有特殊要求,经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一式三,交用户、服务员、公司各自存查。
第十二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甲方(雇主):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坚持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其他服务
1.2乙方提供的服务管理内容为
第二条
住家类型:
1、住家;
2、不住家;
第三条
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每日服务时间:xx时至xx时。
第五条
乙方工资:每月__元。
第六条
乙方休息:每月__天。
第七条
乙方加班:每月休息日加班甲方付乙方1倍工资,春节3天法定假日加班,付2倍工资,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假日加班,付______倍工资。
第八条
工资代发: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每月____日以前将乙方工资款打入丙方账户,丙方每月15日为甲方代发工资。
2、合同终止或结束,乙方凭客户签字的服务单到丙方领取最后一个月工资。
3、合同尚未结束,乙方要求离岗,甲方不得未经丙方同意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甲方由于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给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服务费用:合同签订之日每月五号甲方需要向丙方支付乙方工资,由丙方为乙方代发工资。
第十条
乙方体检:若甲方对乙方的健康情况有异议,可要求乙方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变更:甲、丙双方就变更乙方意向达成一致后,丙方重新委派经甲方认可的家政服务员,甲乙丙三方必须重新签订合同。未能及时签订新合同,旧合同仍然继续履行,只是乙方主体已变更。如调换乙方工资数额有差异,或甲方不给丙方不足部分,或丙方退给甲方多余部分。
第十二条
上门服务:甲方提出换人或退款,要求丙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甲方必须支付丙方上门服务费30至100元,视距离远近而定。乙方提出离岗导致甲方换人而发生的上门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家政保险:甲乙双方视情况购买家政保险。如果甲乙双方拒绝购买家政保险,服务期间内造成的甲方或乙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续签合同:合同结束7天之前,如果乙方仍在为甲方服务,甲乙丙三方应在此合同结束之前续签合同,否则此合同自动延续,甲方应及时向丙方预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
住家条件:如果乙方住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无法提供上述住家条件,乙方有权选择离岗,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样,甲方也无权向丙方主张赔偿权利。
第十六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一年内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如有异议可要求重新体检,若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如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非常规体检项目,乙方应给予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权辞退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乙方;
(3)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并向责任方要求经济赔偿(但不得扣押财产和证件或采取搜身、恐吓、殴打、等侵犯乙方人身财产权利等处理方式);
(4)甲方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对乙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2.甲方义务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伤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服务期间,若乙方突发疾病或遇其它伤害,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若乙方外出未归或发生意外,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方;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用户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接受服务的家庭成员人数、服务内容、工作强度、时间要求、特殊服务,并在洽谈时如实告知乙方家中是否有传染病及精神病人;
(3)若提供全日住家型家政服务的,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xx天的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向乙方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病人、孕产妇、婴幼儿餐除外),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照常工作的,要给予加班补助,加班工资按照xx元/天发放,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4)为乙方(全日住家型)提供安全的居住场所,并保证不与成年异性同居一室(失能者除外),当乙方需接触病人的血液、呕吐物及排泄物时,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卫生和劳保用品;
(5)妥善保管家中的贵重物品;
(6)甲方不得将乙方转让给他方服务,不得拖欠乙方劳务报酬。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按时得到劳务报酬,获得正常的休息时间;
(2)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究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与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解除合同;
(3)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
2.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合同约定服务;不得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禁止擅自离岗,家政服务员外出应告知去向,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3)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遵照甲方的生活习俗,尊重甲方的宗教信仰,善待服务对象;
(4)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或留宿甲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甲方家庭及其成员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余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可选条款:(在序号上打勾表示选择,不打勾表示不选择):
1、甲方每月延迟5天给乙方发工资。
2、甲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乙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3、乙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甲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
手机:__________座机: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
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电话:________账号:________
第十三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上海某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建立劳动关系,约定工作岗位为西班牙语导游。之后,旅行社送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双方为此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和8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由于旅行社业务发生变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语导游。所以,在2年的劳动合同期满以后,李小姐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旅行社不同意:服务期未满怎能说走就走?公司宁愿把李小姐“雪藏”也不放她走,并且旅行社以此为由,追索李xx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但服务期未满,职工可否不续签?如果李小姐执意要走,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本期劳动关系下午茶,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易博士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提醒企业的员工注意:如果由于企业的业务发生变化导致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可不受服务期约定的限制,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上海某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的劳动合同期为2年,服务期为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的规定,因旅行社与李小姐的服务期为8年,即劳动合同还需履行6年。职工是否续签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李小姐在2年合同期满执意要走,如果旅行社还提供西班牙语导游业务,因旅行社曾经送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且双方签订过8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的规定,李小姐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服务期为8年,已履行2年,还有6年未履行,李小姐须承担6年服务期所分摊的培训费用,按照旅行社为李小姐提供的培训费用总额,分成8份,李小姐须向旅行社支付培训费用总额的6/8作为违约金,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
但是本案中,由于旅行社业务发生变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语导游。旅行社无法继续提供李小姐的西班牙语导游工作岗位,也就无法要求李小姐继续履行服务期的约定,即意味着李小姐没有义务承担服务期关于违约金支付的责任。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又双方当事人无法按照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并且无法按照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是用人单位单方面不提供工作岗位引起的,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因此在2年的劳动合同期满以后,李小姐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可不受服务期约定的限制支付旅行社违约金,旅行社也不得以此为由,追索李xx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雇佣家政服务人员来帮助解决家务劳动。而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雇佣家政服务的公平和合法性,家政劳动合同应运而生。本文旨在详细、具体和生动地介绍家政劳动合同的内容和重要性。
第一部分:家政劳动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要素
家政劳动合同是一种雇佣合同,由雇主和家政人员签订,约定了雇佣家政服务的具体内容、劳动条件、薪酬待遇、权益保障、解除合同等方面的内容。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期限和劳动报酬等。
第二部分:家政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2.1 服务内容和工作安排:合同应明确列出家政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如扫地、拖地、洗衣、烧饭、照料老人或儿童等。同时,还应约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工作地点等。
2.2 劳动条件和保障:合同应具体规定家政人员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要求等。同时,还应明确雇佣方应提供的劳动保障,如劳动防护用具、培训机会和工作环境等。
2.3 薪酬待遇:合同应明确约定家政人员的薪水、支付方式和发放时间等。还应明确是否有额外福利待遇,如食宿费、交通费和节假日福利等。
2.4 权益保障:合同应明确约定家政人员的权益保障,包括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双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还应明确约定家政人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第三部分:家政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意义
3.1 规范性和合法性:家政劳动合同能够明确雇主和家政人员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和法律风险。
3.2 双方权益保障:家政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雇主和家政人员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提高了家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3 双方责任和义务:家政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雇主和家政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使双方能够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4 合同解决纠纷机制:家政劳动合同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为双方提供了一个解决纠纷的合法渠道,保障了双方的利益。
小编认为,家政劳动合同是雇佣家政服务的重要工具,它能够规范和保障雇佣家政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家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无论是雇主还是家政人员都应重视和尊重家政劳动合同,注重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义务,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平的家政劳动关系。
第十五篇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_______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病人护理;6、医院病人护理;7、
第二条 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方式:
乙方家政服务员与甲方协商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工作方式确立本合同。
1、工作方式为住家:甲方须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天不少于8小时睡
2、工作方式为不住家: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
3、工作方式为钟点计时工:乙方家政人员工作时间为3小时;
第四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 _年____月__ __日起 至 ___ __年____ 月__ __日止。
第五条 管理费及工资交纳规定
1、乙方双方签订本劳务合同时,甲方须一次性交纳合同期限内的管理费(签订合同最低期限为半年)人民币: 元,月管理费为乙方服务员月工资的10%,甲方并支付甲方服务员当月实际工资。
2、甲方每年向乙方共交纳服务费人民币: 元,乙方在收取甲方服务费后,为甲方在服务人员三天试用期期间,可提供三次人员更换服务。在乙方为甲方提供三次更换人员服务后,由于甲方原因再次提出人员更换调整的,乙方将每次收取甲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
3、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 元。(¥: 元)合同生效当月起,甲方须在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工资汇到乙方指定帐户或交到乙方财务。
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照乙方规定的交费日期交纳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若甲方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前仍未交纳下月工资,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召回在岗的家政服务员。
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家政服务员住家的食宿由甲方提供(不住家的家政服务员住宿甲方不予提供)。乙方家政服务员在甲方工作服务期间,若遇本行业工资上调原因;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情况下,应给家政服务员提加相应的月工资。
6、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没有任何经济关系。若甲方私自将工资及加班补助等直接交予乙方家政服务员,此后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
7、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单方面原因要求终止协议(本合同规定的第八条除外),乙方不予退还甲方所缴纳的服务费、管理费。甲方并支付家政服务员月工资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休假及加班规定
1、甲方每月安排乙方家政服务员休假四天。 如果甲方需要家政服务员休假期间在岗服务,需经乙方及家政服务员同意,并按当月日工资支付加班补助。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家政服务员春节期间享有三天带薪休假。春节期间若甲方仍需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岗服务的,需经乙方及家政服务员同意,并按当月日工资的三倍支付加班费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享受一天带薪休假,即当月公休假为五天。
4、夏秋农忙时节,甲方须安排乙方家政服务员一周农忙假,其中四天为当月公休假,三天为无薪假。特殊情况三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家政服务员管理规定及其他
1、家政服务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每月安排工作人员进户回访,悉心指导家政服务员工作。对甲方提出的服务问题及相关要求,乙方负责指导并监督家政服务员予以改进。
2、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乙方在每月15日及月底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定期培训。甲方有义务给予配合,并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培训当天的工作,使家政服务员能安心回公司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和素质,更好地完成对甲方的服务工作。
3、乙方家政服务员在照顾护理老人时,由于老人突发疾病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后果与乙方及家政服务员无关。
4、甲方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发生失窃事件,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协助妥善解决。
5、甲方须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身安全负责,不得让家政服务员违规工作,如: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让家政服务员爬到阳台外擦玻璃等。如因此导致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和家政服务员发生矛盾时应及时和乙方联系,乙方负责沟通调解。
7、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甲方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
2)、甲方成员中有传染病人隐瞒不报;
3)、甲方未按时交纳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
4)、甲方住址变更后两周内未通报乙方或私自将服务员带出服务范围或者转借给第三方服务;
5)、甲方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发生刁难、虐待或打骂服务员的行为。
注:当发生第2条问题并导致服务员染病时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特殊情况;如:被护理老人去世;
2、乙方家政服务员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证据确凿);
3、家政服务员发生刁难、虐待或打骂甲方家庭成员的行为;
注:符合以上任何一条,甲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无条件退还甲方剩余工资及剩余管理费。
4、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解除合同时甲方需持本合同原件到公司,并将家政服务员送交乙方,方可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更多精彩的家政服务劳动合同,欢迎继续浏览:家政服务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