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年级学生了,最近学校开展课外读书活动,我当然积极参与了。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不少的课外书呢!《好同学小米》是我读到的第一本课外书,这本书让我好感动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当河马老师告诉大家有个新同学要来喽的时候,小狐狸同学、小象同学、长颈鹿班长和胖小猪同学都根据自己的需要(长处)对新同学充满了期待。但当新同学只是一只毛色黯淡、戴上铁罩的尖嘴小鸟(小米)时,小动物个个都很失望,纷纷挑剔地说起小米的毛病。但是,小米每次都礼貌地夸奖你真是一个好同学。正是这种包容的心、真诚的赞美,让小米收获了友谊、信任和自信,并最终在开放日的表演中展示了才华(叼着彩带飞舞),并与大家互相合作,把表演的大帐篷搭建起来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向故事中的小米同学学习,记住身边同学的名字,真心的赞美你的同学,互相礼让,我们必将一起收获友谊、信任、团结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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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作品讲了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好范文推荐 论语读后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最近,我学习《论语》之中的八则,,我颇有感触。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论语》开篇的第一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和“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等。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不仅是说一个人的学习态度要怎样,同时他也突出了学习之乐。这句话既能给全书奠定基础,也正可作为我们学习的助力,通过学而时习,就可以使自己的德业并进,日臻佳境,这自然是让一个读书人而高兴的事情。老子曾经说过:“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大笑不足以闻道。”以老子的话来证明论语的观点,真是恰到好处,好上加好!
“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就是说能从温习旧知识中发现新知识,找到新问题,就可以做老师了。由此可见孔子对“温习”一词的看重。知识是具有传承性的,创新并不是凭空虚造,必须通过“温习”的途径才能达到“知新”的目的,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推陈出新。其实有些事物表面上五花八门、欺世骇俗、竟奇斗异的新,只是一种时髦,并不是真的新!可见《论语》对后世也是有很大的影响力。
通过学习《论语》,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学习、生活的更深刻的道理,这真是一部对任何人都有用的好书!
《好兵帅克》读后感精选
读完一本好书后我们或许会想把自己的思考和感受记录下来,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一篇文章,可以找出许多感点,我们在写读后感时,可以不拘束特定的格式。怎么写出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经过编辑精心整理,推出《好兵帅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好兵帅克》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帅克的“疯子”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好兵帅克》。这部小说是由捷克作家雅·哈谢克写的。
我认为,这本书非常的好,他好的原因就在于这部小说是一部不管什么时候拿起来看都很好笑的小说,可是他在让人们大笑不止的时候,也会让人们陷入深深的思索之中。慢慢的,你就会发现这是一种苦涩的笑。因为那是被侮辱的小人物带给我们的笑声。而我们在生活中大多是小人物,因此我们也会深感同情。所以我感觉这本书很好。这部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事情:在奥地利,有一个名叫帅克的人(他是捷克人),他和老女仆摩纶太太住在一起。自从被军医诊断为得了精神不健全的慢性病,就退了伍,靠贩狗过活。后来,他因为犯了法,又经历了各种变故,最后到了陆克斯中尉手下当传令兵,可是后来又因为一条狗,陆克斯中尉被派往前线。帅克被上司成为“白痴”,而他却跟立了功一样高兴。后来他又干这个又干那个,一刻也不停的为上司找麻烦,而他的上司陆克斯中尉快被气死了。他被陆克斯称为“口香糖”,因为他总是粘着陆克斯一个人,甩也甩不掉 ……
这就是《好兵帅克》,这本书不仅很好笑,更重要的是,它还生动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种状况。使人在欢笑中也不得不陷入深深的思索。所以,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好兵帅克》读后感 篇2
寒假里,我从图书馆借来一本书《好兵帅克》。这本书很吸引人,我一有时间就会看一看。
《好兵帅克》是一部举世闻名的,也是很有趣且讽刺的小说,是捷克斯洛伐克作家雅·哈谢克所著。
在捷克,“好兵帅克”就像中国的雷锋一样,是一个众人皆知、受人喜爱的人物。他的言行举止令人捧腹大笑,他的态度和精神却令人佩服。在嬉笑怒骂间表现出捷克人民幽默、坚忍、不轻易屈服的民族性格。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帅克不得不被派往前线。一开始,帅克给神甫当勤务兵,可后来因故又转给了卢卡什上尉。帅克是一个乐观的人,在他身上经常能发生一些可笑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把这场战争当回事儿。他用买去前线的火车票的钱都买了啤酒喝,正当上尉找不到他,准备另换时,帅克却又出现在他面前,差点把上尉气晕倒。当他看到敌人的衣服时,他竟然换上了俄军的军装想试试,结果被当成间谍逃兵送进法庭审判。当他站在法官面前即将被枪毙时,居然还有心思讲故事讽刺法官。可是,对于弗伦德尔卡警官的行为,我也觉得他做得不对,单凭他的直觉,就认定是敌国的间谍,更是为了自己的地位,真是一个不仁不义之人。
帅克善良又勇敢,机智而不露声色,貌似平凡有点像阿凡提,他把官僚们搞得团团转,搅得他们鸡犬不宁。书中提到了那些军官不仅没有用心作战,而且在打仗时,不但没有奋勇杀敌,还四处躲避,有的居然躲进了厕所。这时,帅克没有去杀敌,也没有躲避,炸弹在自己身边爆炸还无所谓呢!
看完了这本书,有人会认为帅克是一个白痴,而我认为帅克是个很富有爱国心的智者。这本书还真幽默,我每看一次都会哈哈大笑。我建议大家也来读一读这本好书。
《好兵帅克》读后感 篇3
假期里,我从书店借来一本书《好兵帅克》。这本书很吸引人,我很喜欢看。
《好兵帅克》,是一部举世闻名的,也是很有趣且讽刺的小说,是捷克斯洛伐克作家雅哈谢克所着。
《好兵帅克》这本书的内容是:讲述了帅克在这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故事。帅克不得不被派往前线。一开始,帅克给神甫当勤务兵,可后来因故又转给了卢卡什上尉。帅克是一个乐观的人,在他身上经常能发生一些可笑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把这场战争当回事儿。他用买去前线的火车票的钱都买了啤酒喝,正当上尉找不到他、准备另换时,帅克却又出现在他面前,差点把上尉气晕倒。当他看到敌人在池里洗澡时,他竟然换上了俄军的军装想试试,结果被当成间谍逃兵送进法庭审判。当他站在法官面前即将被枪毙时,居然还有心思讲故事讽刺法官。我被文中那位又滑稽又可笑又受人喜爱的主人公帅克,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好兵帅克》读后感 篇4
好兵帅克让人笑中带泪的经历,也映射着他背后的操纵者哈谢克漂泊不定的一生。时过境迁,当《好兵帅克》被冠以讽刺小说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读懂这尴尬背后的辛酸?同是捷克作家的赫拉巴尔曾把哈谢克及其作品称为“难以辨析的象形文字”。好兵帅克收到了多少笑声,哈谢克就曾受到几分苦楚。这部作品即是取材于哈谢克自己的亲身经历,究竟是哈谢克扮演了小说里公认的白痴,还是帅克就是哈谢克本人的化身不得而知,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哈谢克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硬汉,毫不畏惧,所向披靡。
哈谢克的故乡捷克布拉格诞生了不少文人、艺术家,米兰·昆德拉、伊凡·克里玛、雅罗斯拉夫·塞弗尔特……巧的是,哈谢克与卡夫卡都诞生于同一年,双双成为捷克文学史上大师级作家。卡夫卡家境优越,受过高等教育,而后成为保险公司职业,他笔下的人物孤独、苦闷和绝望,陷入对未来恐惧的重重包围之下。哈谢克家庭贫困,幼年丧父,年少时的他便担负起了养家的重任,还投身反对异族统治者的活动,曾因参加反德游行而锒铛入狱,他放弃了银行职员的稳定工作,当上了报社主编,经常为底层民众疾呼奔走,招致不少牢狱之灾。一战爆发后,哈谢克应征入伍,这段经历也为他后来写《好兵帅克》积攒了不算好素材。
哈谢克与卡夫卡虽然在文风上没有交集,但他们都从小人物的经历入手,爬梳他们在向往自由的路途上的探索。卡夫卡的成长可谓顺风顺水,稍有磨难便会陷入深思,而哈谢克则身经百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因此也就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一个写实,一个抽象;一个朴实直白,一个富于哲理;一个嬉皮笑脸,一个迷茫不安。
《好兵帅克》集中了哈谢克一生“笑点”的精华,他玩世不恭地给了那个时代权势腐败当头一棒喝,身处俘虏营,他始终不间断创作,传世短篇小说有千余部之多。不幸的是,哈谢克刚刚跨入不惑之年生命便戛然而止,直到临去世之前,他仍在写《好兵帅克》的第四部,昆德拉说,《好兵帅克》也许是最后一部伟大的通俗小说……帅克模仿着周遭这个愚蠢的世界,人们却无法分辨他是否真的愚蠢。他轻松而愉快地适应了统治者定下的法则,并不是因为他在其中发现意义,而是他发现了其中的无意义。……他把这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大玩笑。还未完成全篇的哈谢克就撒手人寰,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帝为了抢先知道故事情节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但正如今天读到的,无论后续如何,遇到多少意想不到的险境,帅克还会嬉笑怒骂地走在路上。
《好兵帅克》读后感 篇5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在本书中,被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为弱智的帅克·约瑟夫当过随军神父卡茨的勤务兵,后来他又先后变成了卢卡什中尉的勤务兵和传令兵。
在此期间,帅克以他的憨厚,善良在百依百顺的外衣下进行着与奥匈帝国强权统治的斗争。
当我读到好兵帅克是一个白痴时,我心中的帅克变了。本来以为帅克一定是个智勇双全的军官,可是他出乎我所料,是一个白痴。
虽然他不是一个很聪明,很有才华的人,可是他每次都以百依百顺和善良的心来一次次“攻击”想捉弄他的军官。他以诚实忠厚来对待尖刻,他以善良和温柔来回敬凶恶。
读了好兵帅克这本书,我更喜欢帅克的作风:他用“没有力量的力量”——表面上唯唯诺诺,暗地中进行着巧妙而有效的抵抗,打败了所有的人。
确实,帅克在政治意义上是一个捷克民族的英雄,是一个捷克民族可以引以为豪的榜样!
《好兵帅克》读后感 篇6
20xx年12月18日 星期日 天气:晴
《好兵帅克》是原捷克哈谢克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已经被翻译成近三十种文字广泛传播。
《好兵帅克》讲述了一个其貌不扬的退伍老兵的故事。多年前,军医诊断帅克精神不健全,不符合军队对士兵智力的要求,将他开除出军队。回到家乡后,帅克本应过着平静的生活,但萨拉热窝事件发生了,喜欢谈论ZZ的帅克因多嘴被捕。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帅克经历了一段不寻常的历程。
那时,人们生活贫困,国家ZZ混乱,秘密警察像疯狗一样到处乱咬,人们为了逃避兵役而装病,有的还自残躯体。帅克得了风湿病,还踊跃参军,却被警官误会是装病,每天洗胃两次,灌肠一次……这样的国家,未来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了?历史告诉了我们答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一分为三——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匈牙利。奥凶帝国通过武力奴役弱小而顽强的捷克人民,并把捷克人民卷入苦难深重的战争中。但是,以帅克为代表的捷克人民以幽默、乐观以及执着抵制了强势民族的欺压,通过各种嬉笑怒骂的方式对强加在自己头上的厄运进行了恶作剧的抵抗。
作者哈谢克无情的揭露了奥匈帝国反动、黑暗、残暴的本质,以及强加给捷克民族的种种灾难,成功地塑造出帅克这个平凡不朽的形象。并且通过帅克这个引人发笑的人物闹出的种种笑话,表达出了自己对敌人的恨和对民族的爱,还有对和平的渴望。
读完《好兵帅克》这本书后,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我希望从此再也没有战争,让全世界永远和平相处。
《好兵帅克》读后感 篇7
《好兵帅克》这本书是捷克斯洛伐克著名的讽刺小说家雅洛斯拉夫·哈谢克写的。
帅克是一个来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阴差阳错的当上了兵。他先是跟着随军神父奥托?加茨当勤务兵,后来因为神父打牌输给了鲁舍家上尉,只好把帅克做为抵押交给了他。就这样,帅克成了鲁舍加上尉勤务兵,鲁舍加上尉是当时奥匈帝国军官的典型:贪婪、欺软怕硬、欺上瞒下。但是,他却拿帅克无可奈何。后来帅克当了传令兵,被驱赶到了前线……总之,他的历险无穷无尽。
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刻画生动,好词好句取之不绝,用之不尽,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大多运用了讽刺的写作手法,比如:奥托?加茨神父喜欢吃喝玩乐,有一次他喝酒喝得发疯了,他说他自己是猪,连他的勤务兵帅克都不认识了,他还叫帅克打他,踢他,这是多么可笑啊!
在这本书里,鲁舍加上尉、法医,陆军少将等等,他们都认为帅克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大白痴”,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帅克是一个聪明、机智、幽默、道德完美的`人。如果你和他交朋友,他会很重义气,也会经常把你逗得哈哈大笑,如果你和他作对,他会非常狡猾,把你弄得哭笑不得。
我喜欢帅克,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坦率,正直,机智和幽默。
《好兵帅克》读后感 篇8
《好兵帅克》,一本捷克人哈谢克着的小说,是从一站导火线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被暗杀事件开始写的,讲述了帅克在这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故事。我被文中那位又滑稽又可笑又受人喜爱的主人公帅克,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帅克,一个大智若愚、乐观、快乐的捷克小兵,一个令人发笑的乐天派。那时,人们生活贫困,国家政治混乱,告密之风盛行,秘密警察像疯狗一样到处狂咬,人们为了逃避兵役而装病,有的还自残躯体。帅克得了风湿病,还踊跃参军,却被警官误会是装病,每天洗胃两次,灌肠一次这样的国家,未来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了?历史告诉了我们答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一分为三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匈牙利。
《好兵帅克》这本书有着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好兵帅克当了随军神父的勤务兵》中的随军神父根本就不是神父,吃喝嫖赌,他样样精通,在教育囚犯时,他用白酒当圣水。有时在酒吧喝醉了,就会发酒疯,一会儿让帅克打他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这样的人不但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纪律。
这本书写出了对和平的渴望,没有祖国的和平,就没有人民的幸福。
读完《好兵帅克》这本书后,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也对当时奥匈帝国的统治者的凶狠专横充满了愤恨。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将当时美丽的欧洲变成了刀光剑影的战场,环境被无情的战火破坏,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我想:要是全世界的人民为了安详,为了宁静,放下自己手中的武器,别再点燃战争的导火线,让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权利和政治。让世界永远处于和平之中,那该是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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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多赶紧找来了梯子把猎狗救了上来。猎狗虽然腿上和身上都有伤,但它非常感谢它的好伙伴,要是没有乌鸦它早就饿死啦。乌鸦在树上呀-呀地叫着,它真高兴啊,自己的好伙伴终于得救了。
这时,一只老鹰飞了过来,两只锋利的爪子一把抓起了乌鸦,长啸一声飞向天空。
猎狗突然听不到乌鸦的叫声,抬头一看,可把它急坏了,它顾不得腿上有伤,一边汪汪汪地狂叫,一边追着老鹰,它恨不得也长出一双翅膀,追上这只老鹰,把它咬个粉碎。
马哈多听到猎狗这么狂叫感到很奇怪,他顺着猎狗的声音一看,就明白了,他举起了猎枪,瞄准老鹰就是一枪。虽然没打中,但老鹰吓了一跳,爪子一松,把乌鸦给丢了下来。猎狗接住了乌鸦。
猎狗驮着乌鸦回到马哈多的身边,汪汪地叫个不停,马哈多知道,这是猎狗在为乌鸦得救而高兴呢!
精选:《如何成为好女人》读后感(汇编)
《如何成为好女人》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不过我们还可以补充一些:女人在成为好女人的艰难征途中,不是孤立的。我们说了,女性魅力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也就是说,好女人不是仅仅靠自己,还有很多很多的好男人,一同来帮助塑造好女人。
我们说话总是三句不离本行,好女人除了心灵美之外,同样还要身体美,为了天下女人的身体美,我们在不懈的努力。
2025好嘴杨巴读后感(集锦十二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俗世奇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1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俗世奇人》。读完这本书,我颇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清朝时期一个小码头上各种各样身怀绝技的“活神仙”。如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捏你神态逼真的泥人张;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他们虽然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身怀高招,有独门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
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哪来那种“活神仙”的通天本领呢?当然,他们这些“神仙”般天衣无缝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有的,而是经过千锤百炼造就的,是通过几年或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磨练出来的。不然,那些普通。平凡之辈哪有这种绝活呢?为了练成一番手艺,他们宁可花掉一生中最好的青春年华学本领,也不愿混混日子一事无成,遗臭万年。所以,那些受人尊敬的,在行业中名列前茅的,没有一个不是通过刻苦练习练出来的。这就像我们学生学习一样,如果没有长期地积累知识,进行艰苦的学习,哪能取得好成绩?哪能考上名牌大学?哪能为国家,为社会效力呢?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如果有了这两点,我想我们就可以取得成功。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2
在天津这里,一群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上演了一幕不平凡的生活戏剧。不愿破规矩仍能行侠仗义的“苏七块”、刷漆不留衣服 白点的“刷子李”、喝假酒无事,喝不参水的酒丧命的酒婆“、因养好一只多嘴的八哥,自己却成为外号”死鸟“ 的贺道台、举起谁都搬不动的石锁,但却得不到赏钱,而又爽朗大度的”张大力“(原名张金壁),这些 有着独门绝技的小市民们,为了养家,展现着各自的一技之长。同样,他们都是俗世中的奇人,有的现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虽身处于大街小巷之间,不过,他们都演绎着绚烂的精彩。
泥人张,有着独特技艺和鲜明性格的.民间奇人,捏泥人时动作的灵巧熟练,变幻莫测,成型泥人的栩栩如生,堪称一绝。 仅仅是技艺的精湛还不足以表现泥人张的”奇“,面对海张五这样猖狂蛮横的权势,没有溜须拍马,没有阿谀奉承,而是勇敢地挑战猖狂的恶势力张海五。此时此刻,他显露出的是民间艺人的骨气!一言不发却出奇制胜,用过人的智慧回应了海张五的挑衅,泥人张值得我们钦佩。
刷子李,在粉刷一行干出了自我的乐趣,刷墙时的悠然自得,似乎是在完成一件美妙绝伦的艺术品,绝妙的粉刷技艺是民间艺术之海中一朵晶莹的浪花。标新立异中,他制定了规矩,(衣服上有白点就不收钱)对自己严格要求,如此的精神,如此的决心确实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徒弟曹小三的”发现“更为刷子李的传奇形象增添了更多的色彩。
尽职尽责的华大夫,只记看病人的牙不记看病的人,虽记性不大好,但作为一名牙医,选择了这个职业,他就要对每一位病人负责,但也因只记牙不记人而帮助侦探破了案,是当之无愧的平民英雄。
奇人们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各自的理想,一步一步地迈进,没有朝三暮四、碌碌无为、空等想象,即使对自己掌握的这门技术已经滚瓜烂熟,他们也会不断地反复练习,坚持就是胜利!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作为生活这个大家庭的一份子,我们要拒绝做平凡无用的人!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是最优秀的。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3
定睛从中看,人人一尊神。在平凡普通时代有着身怀绝技的人,他们有的规矩奇,有的手艺奇,还有的事迹奇。许许多多奇怪的事情,汇聚成一本《俗世奇人》。
本书主要介绍了清末民初天津各种怪异的人物,既在显耀上层,更在市井民间。作者冯骥才随想随记,始作于今;语言幽默,形象生动;每人一篇,各不相关。
书中奇人众多,不过我觉得最让人叫绝的奇人还是苏七块--一位医术高超的大夫。他长得奇特: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他医术奇妙,正如书中所写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刻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他规矩奇怪,看病前一定要拿七块银元,不然绝不搭理。别人觉得他认钱不认人,但张四看病时,苏大夫让他交出七块后知道他没有药钱,连那七块都是华大夫给他的,便没有收药费了,之后便把银元递给华大夫。由此可见苏七块并不是认钱不认人,只是不想改给规矩罢了,所以我非常敬佩他。
书中最生动,最有趣的段落是八哥骂裕禄的场面。因为主人有时受了气暗自骂裕禄,而八哥学坏不学好,在大场面学着模样说裕禄,让裕禄大发雷霆,主人失去工作。同时告诉我们: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只有真诚的'待人才能得到别人的赏识。
读完《俗世奇人》,每一篇我都明白了许多。在《苏七块》中,我明白了人不能只看事情的好坏;在《刷子李》中,我明白了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的意思;在《泥人张》中,我明白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道理.而《俗世奇人》全本更是诠释
在平凡的时代做脱颖而出,鹤立鸡群的人。
合上书,我觉得自己是奇世俗人。在这个一切皆有可能的世界,我只有寥寥无几上进心与态度,实在不该!读完《俗世奇人》,我也要自强不息,努力拼搏,成为自己的对手;成为同学的榜样;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让自己熠熠发光!
一本又一本,一群又一群。民间奇人涌,我笔何以禁?张王李赵刘,众生非蚁民。定睛从中看,人人一尊神。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4
《俗世奇人》是中国作家冯骥才写的短篇小说。
书中写道: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须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高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站着。也许正因如此,使码头上有了比较著名的'18位“俗世奇人”--------苏七块、刷子李、死鸟、酒婆、泥人张、张大力、认牙、冯五爷等等。
在这些奇人中,我做喜欢“好嘴杨巴”。津门胜地,能人如林,此间有二位卖茶汤的高手-----“杨巴”与“杨七”。杨七负责制作,杨巴负责外场照应,两人好比左右手。
一次,李鸿章来天津,要尝杨七的茶,却把芝麻当成了脏土,“啪”的一声把茶汤打碎在地,聪明的杨巴想到了其中的缘故,委婉的告诉了李鸿章“脏土”是碎芝麻,既让他明白又保全了他的面子,李鸿章边赏给了杨巴一百两银子。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物,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5
寒假中,我读了冯骥才的《俗世奇人》,可以说让我受益匪浅,我从每个人身上都学到了一些道理,然而,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身手敏捷,神出鬼没,飞檐走壁的燕子李三。
燕子李三是一个贼人,专偷达官贵族的贵重物品,而这种贼人被称为“义贼”,这种贼人从来没有被发现过,往往是上个厕所的时间,一件物品就不翼而飞,并且连一个贼人的影儿都没看见,甭提抓贼了,燕子李三每次偷完东西,都会在东西附近画一个燕子,证明是他偷的。然而,他偷了东西后,往往不会私吞,而是都会把钱财分给穷苦人家,十分受人爱戴,尊敬,可让达官贵族可就不爽了。
可是我并不赞同燕子李三的做法,做人,讲究一个:正,燕子李三偷偷摸摸的帮助别人,有能力的人,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帮的堂堂正正,没有一丝胆怯,活的也自在,没有能力的.人,只能用别人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只图一个好名声。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种“义贼”。
就在前几天,我的软尺被人偷了,我心急如焚,每天都在观察别人的文具盒,可是过了几天都没有找到我的软尺,可突然有一天,我看见一个敞开的文具盒中看到了一个晶蓝色的软尺,这不就是我丢的软尺吗?我又看了看文具盒,是小明的,第二天,之间那软尺有跑到了小刚的手里,我上前询问这软尺是从哪儿来的,他说,是小明借给他的,还说小明乐于助人,这可把我气坏了,自己没有偷别人的,可耻,我心里想着,我又拿着软尺找到小明,问他软尺哪儿来的,他说,是捡的,我顿时火冒三丈,最后,我的证人越来越多,他不得不承认是他偷的,我也拿回了软尺,这“案子”也算结了。
做人,要堂堂正正,大大方方,不能说我偷的东西不值钱我就偷,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6
前几天,我在看书的时候,发现了一本非常好看而且有意义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俗世奇人》,这本书里面有许多聪明,幽默,而且灰门绝活的人。
这些人都是来自民间的艺人,有的如刷子李,泥人张这些只听名字,就知道他们擅长什么,或者精通于什么技巧的人。有的'是如同张大力,背头杨这样身强力壮的人,而且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是活生生存在过的人,都是有能力有个性的人,这些人有的自信,有多成熟,有的豪气干云,他们都是有魅力,有能力的人。
我非常喜欢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这本书中有一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的人,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的,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天才,但是我们必须要有人精通的手艺,在这个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不断的进步,物竞天择,我们必须要有一门手艺,才能在这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社会之中,好好的活下去,这并不是残酷,这只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拿刷子李举个例子,如果刷子李手艺平平,专门保证,"身上没有白点"那就不但可笑,而且还不用了,于是就不会有人注意他,你这样做的目的,其实是在以极端的形式,向世人昭示自己的高超技艺,其中也透露他对自己的自信和自豪,这也可以,看作是对自己的挑战和较劲儿,又如,泥人张你捏好海张头像后,'他把这你还往桌子上啪的一戳,“一个”戳“字看出了你也让内心的愤怒,鄙夷和不屑,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泥人张的性格。
只要你有真本事,生活就永远也不会平淡,如果没有真本事,那才糟糕!岂只会平淡平凡?麻烦还会不断的来,让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7
这周我看了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小说集——《俗世奇人》。这本书的《序》里写到: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水咸土碱,风气强悍。
《俗世奇人》中共记录了 18 位奇人,有因立下规矩为人瞧病必先得七块银元的大夫——“苏七块”;有天天嗜酒的“酒婆”;有有情有义的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鏊;有记性差、不认人只认牙的华大夫;还有能耐特别,倒卖家产做生意的蔡二少爷……一个个人物个性鲜明,一个个故事让人啼笑皆非。天津卫方言中常用“赛”和“嘛”两个字,什么赛什么,嘛这样?嘛回事?有着浓郁的当地气息。
我被这本书深深吸引。被书中人物的豪情仗义感动,被好气又好笑的故事情节笑破肚皮。有时候我仿佛置身于百年之前天津卫的大街小巷,眼看着这一个个普通平凡的做着一件件稀奇古怪的事情。
看了《俗世奇人》,我有一番感触。我们身处如今这个年代,和当年天津卫百姓的生活真是天壤之别。但我们各有各的乐趣,各有各的精彩。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8
《俗世奇人》一书以清末民初的天津卫为背景,讲述了三十六个身怀绝技并且独具风骨的传奇人物。张大力丢下石锁大笑离去,北地豪气跃然纸上;苏七块挥起袖子接筋续骨,规矩不改中隐藏的是妙手仁心;刷子李、风筝魏、泥人张凭借精湛的手艺博得满堂彩;好嘴杨巴叩头佯罪,巧妙化解不识芝麻粒的李中堂的尴尬……想来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雅”始于“俗”。俗世生活是一种别样的美,它蕴藏着原生态的力量与智慧。当今人们追求“雅”,但却显得拘谨刻意。津门传说中的小人物则不同,无论是活出殡的刘道元,卖家产的蔡二少爷,还是干鸡鸣狗盗之事的小达子,看似上不了台面,却都因豁达、质朴的性格与浸透在生活中的智慧而鲜活灵动起来。“这些人空前绝后,却都是俗世里的俗人;这些事匪夷所思,却都是真人真事”,他们饱含着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嬉笑怒骂间都是天津卫最本真的场景。就是这些俗人,谱写了时代的大雅之章。
雅和俗作为两个互相定义的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俗世奇人》中都是俗人、俗事,但时光将它们升华为真正的高雅。这些俗人、俗事都蕴含着俗世感情中的.憧憬、渴望、温存、爱意,以及所有美好而真诚的东西,这些也正是人性中与生俱来的温暖的部分,无论悲喜,均是俗世温暖的沉淀。
民国小影,旧时一瞥。书籍故事性与文学性兼具,单篇看来颇似一个个意味深长的小品,整体来看又共同构成了清末民初的天津市井生活图景,具有极高的文学艺术价值。全书如下酒小菜,初尝便是惊艳,吃罢,更显回味悠长。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9
认识一个人,由外至内,相遇之后再是了解,慢慢熟识后懂得内涵。读一本书,也是这样,由外至内。
《俗世奇人》这本书的封面我很喜欢,有一种古典气息,蓝色的书皮,黑白的简笔画,以及那自由的毛笔字都让我感受到这是一本与众不同的书,我兴高采烈的捧着它从书城回到家中,兴致勃勃的将它一气呵成的读完,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它安放到书架上,它的特别,让它成了书架上移到别样的风景线。
里面的内容也引人入胜,在课堂上学习《刷子李》的时候,我就觉得意犹未尽,等我读完一整本后,更是有一种震撼,里面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才干,那是别人替代不了的。苏七块是一个有脾气的怪医生,刷子李是一个有本事的手艺人,张大力是一个有本领的好汉,蓝眼是一个身怀绝技的艺人,杨巴则有一副巧嘴,华大夫的牙术可谓顶天了,泥人张捏泥人的本领更是独一无二,在大回手上就没有钓不上的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一篇《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鳌》,李金鳌虽然是一个混混头儿,但他的重情重义却也是让人啧啧称赞的。他的一番话,更是让我久久的思考,他说道“杨老板,我这人,向例只交朋友,不交钱。想想看,您我这段交情,有来有往,打谁手里过过钱?谁又看见过钱?折腾来蒸腾去,不都是那些情义吗?钱再多也经不住花,可咱们的交情使不完!”人和人之间之所以能维持关系不应该靠金钱,所依靠应该是情谊,这样的感情不会因为钱财有所改变,随着时间的流失,显得是更加珍贵的。
我们的生活不缺少这样的奇人异事,更多的时候,是我们的眼睛忽略了,他们存在我们的生活点点滴滴之中,是生活也是传奇,这个年纪的我,也许在很多地方有不足,但我肯定也有自己的专长,我热爱运动,我要选一种姿态,让自己活得无可替代。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10
漫长的暑假,总少不了几本好书陪伴。在这期间,我读了一本《俗世奇人》的好书。让我给你们慢慢道来。
《俗世奇人》里有许多的奇人,有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记牙不记人的华大夫,把人捏得栩栩如生的泥人张……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刷子李,专干粉刷一行。他每次刷墙,都要穿一身黑衣黑裤,还要穿一双黑布鞋,刷好墙一滴白油漆都不会掉到他的黑衣服上,他说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需要钱,倘若没这本事他不就饿成干儿子了?我被刷子李高超的技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来本领需要不断练习出来的,就像我们学习也是如此,一定要下功夫,“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这本书里还有许许多多令人发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看了就会捧腹大笑,真让人爱不释手。
《俗世奇人》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那么的生动。不愧是一本名著啊!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11
读了俗世奇人以后,我觉得冯骥才描写人物的方法十分特别,他描写的众多人物性格鲜明、栩栩如生,让人一看这篇文章就记住了这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这就是我很喜欢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的原因。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俗世奇人中出现的.都是一些各行各业的传奇人物,他们的技术都很精湛,大家都很嫉妒。但他们是通过辛苦努力才得到的成果,大家都认为他们只是有天赋却不认为他们有多么努力。刻砖刘、泥人张、机器王、风筝魏等等,他们的绰号是因为天津人喜欢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这些称呼十分特别,十分好记,而且还会引起大家的兴趣。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这些人把生活过得一点也不平淡,他们是靠自己的手艺,和精湛的技术将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这些都是靠手艺,他们精湛的手艺才把生活过得不平淡。
我们要学习俗世奇人里的人物。我们只要将自己的事情干好,我们就是新一代的俗世奇人。
好嘴杨巴读后感 篇12
天津卫,一个神奇的地方,不是因为那儿有什么美丽的风景、或是奇异事件,而是那儿有一群怪异的人。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背头杨……
这群怪异之人各个都有奇特之处,正因为奇特,他们的名声在天津卫更是响当当。
天津卫有这样一个人,他是文混混中最拔尖的。买卖家打官司,谁使他的状子谁准赢。正因为他有如此厉害的能力,所以他不缺钱,到了五十六也看遍了人间的事。他好奇着人死后会是什么样子,所以他为自己举办了一次活出殡。
这个人就是刘道远。当他有这个想法后便安排下去,第二天天津卫全知道刘道远死了。刚开始,前来吊唁的人很多,队伍好赛长龙。刘道远有些得意。可是过了两天,他才发现,那些曾经得到他许多好处的人一个都没来。甚至还有武混混无中生有上门讨债。更有一个曾经拿过他很多钱的穷人直接上门去偷。
当时我看到这儿的时候停了下来,思考了一个问题:这就是人性吗?在别人腰缠万贯的时候对他低眉顺眼、毕恭毕敬,在别人一无所有的时候便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或许人性就是这样子的吧。或许有的人就是有这样的品性吧。
比起这些见利忘义、以怨报德的人,我更喜欢一只名叫黑头的`狗。这是一只丑到人人嫌弃的狗。连野狗们都不搭理它。可是有天它遇到了一位商大爷,并得到了他的恩宠。商大爷日子宽裕,两年时间黑头被喂得大得吓人。黑头特别懂事,知道主人对它的好,从不闯祸。有一次还把翻墙进院的贼赶跑了。可是后来惹了祸,自杀了。商大爷说,这是它的自我了结。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比起那些人,这只身为狗名叫黑头的似乎更注重情义,它懂得报答、懂得感恩,只是无意间闯了祸,但死最终还是死在了自己家里。这些人呢?非但不感激那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反而蛮不讲理。在我看来,这些所谓的人比起那只样貌丑陋的狗也不过如此吧。
人之初,性本善。或许是因为环境的熏陶,让这些原本善良的人变成这样,变得连一只狗都不如。我希望,在今后的社会上能少一些忘恩负义之人,多一些知恩报恩之人。
《军神》读后感大全
坚强的军神刘伯承。为什么要称他为军神?军神又是什么呢?军神就是军中的神仙,是军中的榜样。称刘伯承为军神,是因为他不但在做手术的时候没打麻醉,而且头脑很清醒,还数清了医生的刀数。想一想,你的右眼需要摘除坏死的眼球,把烂肉和新生的息肉一刀刀割掉。我们早就吓得到处逃避了。可是,刘伯承不仅没有逃避,而且,还拒绝了打麻醉剂。一心想着自己要带兵打仗,要有一个清新的脑子。 怕打了麻醉剂会影响神经。在他做手术的时候,一向从容镇定的沃克医生,尽然变的非常紧张。刘伯承忍受着巨痛还非常坚定,一声不吭的让沃克医生做手术。刘伯承双手紧紧的抓住身下的垫单,手臂上汗如雨下,青筋暴起。连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抓破了。从这里就看得出刘伯承是多么痛苦。记得有一次,我表弟去惠州做小手术,进手术室前,竟然吓得哇哇大叫,在床上拼命挣扎。大喊:我不要做手术,就算一定要做手术,也要打最好的麻醉剂!使给他做手术的医生处处为难。跟刘伯承相比,相差多远啊!我一定告诉他要坚强的面对现实不能逃避现实。这样反而会使事情走向反面。刘伯承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块会说话的钢板。
《家》读后感大全
很久没看近代小说,为此读起《家》时,最初竟然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后面才渐入佳境。
然而,纵使对《家》的情节和人物慢慢熟悉并有所感喟,但细细体味,自己心境终究变了许多。
简单而言,不再像初中时的我那样虽对故事不能完全理解,但却总能简单地喜爱上那些人物,对故事里的生活也多是些美好的期许。
这些单纯的感悟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自己对小说故事的发展多了些消极的悲观,更对原本可爱的人物有了许多现实性的厌恶。
或许正是这厌恶误,不时动摇自己对近代小说的兴趣。
为何会存在对小说人物的厌恶,道理很简单,那是自己初中之后的长久时间里内心发生了些许变化。尽管这些变化不能完全归结于不好,
但至少自己没有了以前那份单纯和善意,有人说这是成熟,如果成熟代表着无法简单的善意,那自己或许并未成熟吧。
鸣凤死了,而自己并未死,也许这一点终究未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孔乙己读后感大全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读。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