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女巫》,让我有了很多新奇的发现。他写的故事里有些真正坏透的家伙,他们干的都是些最令人不齿的坏事。
在这本《女巫》中,这些女巫是如此可恶,如此的恶毒,她们每天都要杀死一个孩子,如果她们办的到的话。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特别是当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她的秘方的时候!你就会被变成老鼠的!可是只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去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女巫》中的我在姥姥的教导下知道了怎样去辨别女巫,怎样去应对女巫。这个我充满了智慧和聪颖,他遇事沉着冷静。让我羡慕不已,真希望自己也可以像他一样勇敢机智,不过我还是觉得从他的身上看到,做事还要更细心点,要不然他的尾巴也不会断掉了。看了这篇文章,让我从主人公的身上看到了很多自己的不足之处。主人公的乐观精神也让我佩服,当他问姥姥老鼠可以活多久的时候,姥姥告诉他老鼠可以活9年,他竟然乐观的想到到时候和姥姥一起死去,而不是伤感的想着自己只能活9年。还有就是他变成老鼠后,他也坦然的接受了这个事实。还利用老鼠的便利,去勇敢的消灭女巫。我觉得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学习的。但这本书的结尾我还是不太满意的,我真心希望到结尾的时候,书中的我可以找到变回人的解药,那样的结尾我觉得我会更喜欢。但是妈妈告诉我不是什么都会很圆满的,我们有很多时候要学会接受现实。因为很对现实都没有那么圆满!
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面对生活要勇敢,不能遇到挫折就放弃。面对一些不好的人和事,我们也要用乐观的心态来面对。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我都会以《女巫》中的我做榜样。勇敢,机智,善良,快乐的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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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的读后感(通用)
《女巫》讲的是我一个孩子与女巫们作斗争的故事。女巫总是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住平平常常的房屋,做平平常常的工作。女巫的真正工作是消灭小孩子。我在与姥姥一起去英国的路上碰上了全英国的女巫开年会,我不幸吃了变鼠药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我偷来了女巫的变鼠药,倒入女巫们的汤中,一举消灭了全英国的女巫。故事的最后,我还是小老鼠,还是和姥姥生活在一起,还在为消灭世界其他地方的女巫计划。
《女巫》是孩子气的。书中女巫的鼻子很灵敏,越干净的小孩越容易被她们发现,故事中小主人公的姥姥说:小朋友应该永远不洗澡洗澡是一个危险的习惯。这是极具儿童心理的,充满了童真,可爱而有趣。还有制变鼠药的方法。变鼠药首先要让人变小,那该怎么样呢?把望远镜倒着看,人不就小了么?所以变鼠药配方中有倒拿着煮软的望远镜。那要让变鼠药在上午9点孩子上学时准时见效又该怎么样呢?噢,我们得放入一个闹钟这些都是完全抛离成人意识的,完完全全的孩子世界。它反映了儿童对成人世界的不解与困惑,是真正站在儿童角度讲的故事。它鼓励儿童去思考,去克服恐惧。
《女巫》中也有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比方说我变成了老鼠,最后却再没有变回来,这暗示了人生的不可逆转;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满怀信心继续计划消灭女巫,这说明我们要充满信心面对生命,面对生活。还有我问姥姥老鼠能活多久这一段,很感人,很温馨,一种很人性的东西闪烁在文字间。
《女巫》带给我的只是几十分钟的快乐,但它将带给孩子一整个幻想世界。它只属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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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高博俊同学给我送来了四本书,其中有一本《书包里的女巫》,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这书包里哪来女巫的?拿起书我有些开心,也有些害怕,邀妈妈和我一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一共有三章。第一章是女巫的恶作剧。主人翁玛丽的书包里有个女巫,妈妈每次让她写作业时,她的书包里一个作业本也没有,她的妈妈每次只能询问雷奥的妈妈。这个女巫,很爱恶作剧!不是把作业本藏起来玩四色笔,就是把玛丽的学习用品弄得乱七八糟。
第二章说的是玛丽的反击。在女巫的恶作剧下,玛丽也喜欢开女巫的玩笑了,她把自己的臭袜子塞进书包,害得女巫只好捂了一晚上的鼻子。女巫气得将玛丽的彩色铅笔全部咬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把她的胶水也弄干了,也吃掉了玛丽的巧克力,玛丽恼火了,大喊:够了,女巫!我不要你待在这我这儿了。
第三章是说女巫搬走了。通过阅读,我发现女巫搬到了他们老师的包里,女巫将同学们的作业本全部撕坏了,又将同学们的名字变成了变形、药水、田鼠都是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老师没办法,没法教下去了,只好让大家出去玩了。孩子们高兴极了,尤其是玛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这真是个爱搞恶作剧的女巫。如果这个女巫跑到了李老师的包里,会不会也把我们的作业本给撕掉,会把我们同学的名字改成什么呢?田鼠?大树?垃圾?我的名字会改成什么呢?千万不能把我的名字改成狗屎,到时李老师和我们会被他气死,不行,我们要想办法打败女巫。哈哈,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把我们全班同学的臭袜子放进书包里,女巫肯定会被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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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600字
然后我们分析玫兰妮。玫兰妮是一个天使一般的人物,除了身子比较瘦弱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有为难能可贵的是她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看待的,总能从人的身上找到优点。由于人都有被肯定的渴望,所以她成为受几乎所有人欢迎的人,甚至连为人所不齿的妓女都愿意为她冒着危险做假证。她纯洁的如一张白纸,就像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种人最有可能受伤害,同时又最没有可能有受伤害。说她有可能有伤害是因为她对任何一个图谋不轨的坏人都没有防备,欺骗她易如反掌。说她最没有可能受伤害就是她这种优秀的品质正好触及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人们受其感化不忍心伤害她,同时会下意识的保护她不受其他人的伤害。还有一点就是她柔弱却不软弱,她有一颗刚强的心,有自己的主见,让人心生敬佩。人们总是愿意与具有高尚品质的人交往。因为跟这种人交往不需要玩弄什么心计,不用活得很累,而且能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只要不是自我封闭,是很容易处理好人际关系的。
巴特勒是一个非常值得分析的人物。除了他对斯佳丽始终如一的爱恋让很多男生汗颜之外,他驾驭人际关系的能力也很值得探讨。他与南方种植园主的关系经历了不受欢迎饱受非议到成为英雄般的人物。然后他又自毁名誉,因此变得臭名昭著,当他意识到这种处境对自己女儿的未来不利时,他又略施小计,力挽狂澜似的重新获得了种植园主们的青睐。在很多人眼中巴特勒是一个卑鄙小人,而按常理来说,卑鄙的人应该是不受欢迎的。为什么巴特勒能游刃有余的处理好人际关系?答案是他是个聪明人。他能准确的把握住人性的弱点,并且能够用他充满智慧的大脑巧妙的利用人性的弱点,用的那样的不露痕迹,让南方的那些太太们丝毫察觉不到的就被利用了,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有个明智的人向他们指出他们受了巴特勒的蛊惑,被他利用了,他们不仅不会幡然醒悟,还会为巴特勒辩护。巴特勒第一次受欢迎是在战争期间,而受欢迎的原因就是他走私亚历山大人所需要的货物。于是他被看作是冒着生命危险为人民谋福利的斗士,正如我前面的所说的,他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并因此被看成高尚的人,所以他受到赞誉和欢迎。当他预感到南方军队要战败的时候,为与南方上层划清界限以取得战后有利的地位,他开始自毁名誉,以至于亚历山大人无不对他充满不屑与鄙视,当然除了玫兰妮。战后他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是南方昔日的种植园对他处处抵制。当他意识到这对女儿未来发展不利,同时他知道南方种植园主必然会重掌乾坤。于是他展开了他的计划。他知道太太们热心公共事业他就向里面捐钱。他对女儿关怀备至,并拿一些简单的问题询问太太们,使她们产生被需要的感觉。当太太需要借款的时候他主动担保,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还帮着南方种植园主们拉选票,重获政治权利。
飘读后感600字
《飘》不仅是它的那个时代的所处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还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很多规律性的东西。其中它对人际关系入目三分的刻画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斯佳丽以及玫兰妮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巴特勒人际关系策略的绝妙运用。
首先看一下斯佳丽。斯佳丽略施小计就让一群帅哥围着她团团转,以及后来四面楚歌的社交境地都是不错的分析题材。人际交往为什么会发生?往往是因为有需要。庄园主的公子们倾心于斯佳丽的美貌,想成为她的男友,满足一下男人的虚荣。而斯佳丽也需要通过对公子们的魅力来向阿希礼展示自己迷人的风采。他们各取所需。其实这样说对他们可能有些刻薄。其实很多我们认为很高尚的友谊也是源于需要。伯牙子期之所以能结下如此纯洁的友谊就是因为俞伯牙才华被肯定的需要被钟子期满足,于是他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同样斯佳丽后来外交处境的矛盾也可以归结为需要。因为她不需要跟那些没落贵族的太太们打成一片,而那些太太们也对她的行为很是看不惯,更不必要跟她打交道,一不来二不往,她们之间的僵局和隔阂就这样形成了。相反,斯佳丽却跟那些潜在客户打的火热。因为需要才产生了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个性相同、背景相近的人相互之间的交叉点会更多,于是相互之间的需要也就更加强烈。
飘读后感600字
有时候特别羡慕斯嘉丽,有一个特别了解自己的人,而且还特别疼爱自己,有时想这种男的存在吗?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所以当他们的女儿出生时,瑞德把他所有的爱都倾注于她的身上,邦妮不像斯嘉丽,邦妮爱她的爸爸,瑞德能从她的身上找到温暖,找到希望,找到爱。但是他曾经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唉,想起来也的确挺伤感!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艾希里,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600字
文中我们还不能忽视的一个女性就是普遍受大家欢迎的媚兰,我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完美的女性。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正如瑞德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温柔,对艾希里非常体贴,对所有的孩子都非常关爱,她贤惠,让家庭温馨,家人和睦,她又是宽容的,对于斯嘉丽与艾希里犯的错不仅不计较而且还保护他们,她文弱却更坚强,敢于面对任何事情。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艾希里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看着媚兰,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而恰恰因为她太完美,我觉得太不真实。我认为没有缺憾的人生似乎更不完美,也许《飘》正因为结局的遗憾而更完美吧!
飘读后感600字
一部经典的爱情故事,一段离奇的感情经历,一个耐人寻味的悲苦结局,这是我读了几遍《飘》之后的大体感受。
有人讨厌斯嘉丽,讨厌她的自私,孤傲与虚荣,讨厌她抢走妹妹的丈夫,讨厌她看不起贫苦的农民,讨厌她为了钱可以不顾一切的丑陋姿态。但我并不讨厌她,事实上,她令我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勇敢,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承担,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她却选择了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不管她面临着什么,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然而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却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艾希里,可是,艾希里却不要她。就像瑞德说的,艾希里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艾希里,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艾希里。她认为她所欣赏的优点艾希里都有,实际上只是她人为的加诸在他身上的而已。这就如同她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艾希里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她就如同一个小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然而当她明白时已经太晚了,唉,正如文中所说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思佳丽从来都不敢正视她的情感,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里,实际上呢,直到她的他离开的那一天,她才发现,那个一直守护着她的人原来才是自己最爱的人,可是人去不再,她能上哪里去寻找?她又怎么追回他这么多年的爱?她已经把他伤害得那么深了,还会追的回来吗?人,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呢?从来不会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这就是人吗?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啊,千万不要等失去了才发现那个他(她)是那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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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至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片段。
阿廖沙彼什科夫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带到外祖父家寄养。外祖父卡什林是一个小染坊主,已濒临破产,他性情暴躁、贪婪、自私,而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甚至第三代也受到很坏的影响。
外祖父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把幼小的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他还十分贪财暗地里放高利贷,怂恿土工到市场上偷窃。两个舅舅天天闹分家,他们毫无人性,殴打、折磨自己的老婆。雅科夫竟将自己的老婆活活打死了,整个家充斥着邪恶和仇恨。
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的童年简直就是生活在一片黑暗中,没有安宁,更多的是磨难和痛苦。可阿廖沙说过:我经常想象自己是一个巨大的蜂巢,而把最多的蜜送进巢里的,就是外祖母。是的,光明和黑暗是并存的,再晦暗的角落也会有一束光为他照亮,而外祖母就是那个为他点灯的人,她是阿廖沙最知心的朋友,也是他这一生中最了解他的人,她把对世界无私的爱全都给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除外祖母外,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那个忠厚老实,教导阿廖沙要做正直的人的老长工格里戈里是他们,培养了阿廖沙对生活积极的态度,给了他与悲惨命运反抗到底的信心和力量。
虽然生活在如此黑暗的天底下,阿廖沙没有自暴自弃,还是成长为了一个善良、富有同情心的人。整个作品虽然写得是痛苦的过去,却处处体现着明快的乐观主义精神。
我们现在在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成长,而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承受了那么多的痛苦,还依然乐观坚强的一步步迈向光明。我想知道,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像他那样自立自强吗?我想,这是我们每一个养尊处优的学生都应该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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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这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寒假里偶尔翻看六年级的语文书时重新看到了《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得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又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又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会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时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很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的可贵永不再有,这是我的最大感受。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今后,我绝不会让时间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紧紧的抓住它,让它没有任何机会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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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煮书》以后,感受至深。它告诉我们读书要反复诵读品味,读熟读透不可,这样才能牢记秒词佳句,才能体会到文章的情感和精髓,写起文章来才能得心应手。
以前,我是怎么读书的呢?我听说多看书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好处多着呢!于是我回到家里,像发了狂似的,从书柜里翻出书就看,不管是武侠小说、还是科幻小说;不管是历史文化书,还是动画书;不管是科学论坛,还是少儿百科全书根本就不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和实际理解力,不管自己的年龄,看不懂的也看,不适合于我的也看,总之只要是书,拿出来就看,一天下来,我足足看了十多本书。可又什么用呢?我以为看了那么多书,我会成为博大精深、知识渊博、有内涵的人了。哪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目了然地看书,不仅浪费大量的时间,还像清风拂过水面一样,不留一点痕迹,几乎没有学到任何知识。
读了《煮书》这篇文章,又联系了实际,我明白了:读书要精读,不能囫囵吞枣,要把书煮熟;再慢慢吸收,才能真正从中获得知识。
推荐:《狼图腾》读后感范例
狼,在许多汉人眼里是十恶不赫的凶神,残忍,凶猛。然而,《狼图腾》这部书却给我们一种不同的印象。狼图腾,是草原之魂,是草原民族的信仰,是刚毅智慧自由之魂,作者姜戎为我们展现了辽阔的蒙古草原、游牧民族对狼的崇拜以及令人震撼的狼精神。
一开始,我对蒙古人对狼的崇拜惊奇不已:宁愿冻死也不睡狼皮、死去后让狼吃掉自己的尸体、打狼不打绝甚至保护狼、不用狼皮制褥子后面,我看到一个问题,才理解了为什么草原民族能够横扫欧亚大陆,创造出中国历史上版图最大的王朝?原因是,他们一直在向狼学习。学狼的什么呢?
首先,学狼的智慧。有一段狼图腾经典语录,你看,狼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击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马群的战役意图。这个战例简直可以上军事教科书了。蒙古人不仅在军事上学,还在打猎上学。他们打猎也需要依靠战术,埋伏,设套
其次是狼的勇猛。为了保持队伍的战斗力,它们会直接咬死重伤的狼,同时不再让那些狼受到折磨。他们还有一种战术,以轻伤换重伤,以重伤换性命。书中有一段内容,它们在对付猎狗时,会把自己的要害暴露出来,在猎狗扑咬时就瞄准咽喉,虽然自己受重伤,但猎狗就会毙命。在狼的骨子里,有一种这样的狠劲。
还学了狼的团结。狼一般都是群居,反之则很难生存下去。单单一只狼所能造成的破坏是很小的,只有团结起来,一起攻击,才能捕获更多猎物。听老辈的人说,原来草原上也有老虎,后来全让狼群赶跑了。狼可比人顾家,比人团结。他们打猎后总会分一点给老狼,病狼,每一只狼都有得吃。
我为《狼图腾》中狼的精神而感动,我们应该向狼学习,不管做什么事情,一定要有耐心,学会思考,做事要长远打算。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信奉狼图腾,像狼学习,就一定能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人最终可以灭绝狼,可是世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摧毁蒙古草原狼刚强不屈的意志和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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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竹桃的四合院、屋里冒着热气的暖炉、厚厚的能直立起来的小棉裤、西厢房的小油鸡、佛照楼的八珍梅、城南游艺园、大鼓书场书中的小主人英子被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包围着,又被慈祥而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等人宠爱着,再加上几乎每年都会新加一个的弟弟或妹妹这样一大家子的生活故事仿佛一场韵味十足的大戏。
英子的童年趣事都体现在了《惠安馆》里。英子敢去闯一闯:她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英子去惠安馆旁玩,甚至每当走到惠安馆门口时都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儿有一个疯子,可英子还是经常背着她们去那儿了,并慢慢地于疯子秀贞成了朋友,明白了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而疯。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好伙伴妞儿竟然是小桂子时,我也不禁大吃一惊,同时也感到高兴:大吃一惊是因为英子每天与妞儿玩,也就是与小桂子成为了好朋友;高兴是因为她们母女两团聚了。
小英子也乐于助人,会帮助有困难,被冤枉的人,还勇敢、善良这些优点我们都要向她学习。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与英子建立起一定的感情,但随着事情的变化,这些人都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
现在我们正处在美好的童年时光,我们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随着现在的科技发达,我们不会向英子那个年代一样,失去朋友了就联系不上。我们更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的许多趣事为童年增添了色彩。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的童年过得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丽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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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壁偷光》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读了《凿壁偷光》这个成语故事,故事中的匡衡勤奋学习,令我十分敬佩。
匡衡因为家里没有钱,买不起蜡烛,晚上没法读书。为了读书他偷偷的在邻居的墙壁上凿了个小孔,邻居家的光就从小空里照进来,于是他孜孜不倦的读起书来。一天,他发现地主家有许多的书,为了读更多的书,他就对地主说,我给你干活不要工钱,只要把你的书借给我就行了,地主很高兴把书借给了他。
我觉得匡衡无论在任何艰苦困难的条件中,都坚持对知识的追求渴求。我想我的学习条件这样好,竟让时间这样一点点从身边流逝,以后,我也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凿壁偷光》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寓言故事,名字叫《凿壁偷光》。读完以后,我深有感触。
这篇寓言主要写了汉朝时有个叫匡衡的少年,家里很穷,他白天干活,到了晚上才能读书,但是他又买不起蜡烛,只能悄悄地在墙上凿个小洞借着邻居家透过来的光线看书。渐渐地,家中的书全都看完了。附近有个大户人家,有很多的藏书。匡衡卷着铺盖出现在大户人家请求主人让他白天在他家干活不要报酬,只是让他阅读主人家的全部书籍就行了。主人被他的精神所感动,答应了他借书的要求。匡衡勤奋学习,后来做了汉元帝的丞相。成为西汉时期有名的学者。
读完了这篇寓言故事,使我的感触很深,匡衡的成就是通过他的努力得来的。比起匡衡,我是多么幸福,从小到现在,我都吃饱穿暖,在家里,爸爸妈妈疼爱我;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的关心。生活是多么的美好!我一定要用实际行动向匡衡学习,学习他勇于向困难挑战,勤奋读书的精神。
《凿壁偷光》读后感200字
这段落我看完了《成语故事365》,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凿壁偷光》
《凿壁偷光》是讲以前有一个名叫匡衡的少年,非常好学,很爱读书,但他家里很穷买不起书,于是他只好去别人家里借书,但那个有书的大户要匡衡帮他干活才肯借书给他,还限制他白天干活晚上才能看书。于是夜晚,匡衡就拿着书在黑暗的房里看起书来,但没光怎么看呢?他想出个点子在别人家的墙壁上凿一个小小的洞,这样光就可以照进来了就能看书了。从此每天晚上他就这样看书。
匡衡发奋读书勇于进取的精神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们现在拥有那么好的学习环境一定要好好珍惜努力学习。
《凿壁偷光》读后感200字
他听说一个大户家有许多藏书,就恳求大户就当主人说:我想给你们干活不要工钱,只要晚上让我看书就行。主人被他的诚心所大动。就答应了他的要求。他白天给主人干活,晚上发奋读书。他用力五年的时间把主人家的书读完了。
那一个人就是这样奋力求学的,他成了后人学习的榜样。
《凿壁偷光》读后感200字
古时候有一个读书人,家里很穷,但是他很喜欢读书。但是白天他要干活,夜里又买不起蜡烛所以就没办法,他很是苦恼。
一天他看见邻居家里灯光很亮。就想起了一个办法。他在邻居家的墙上挖了一个小洞。光线立刻就透了过来。他就白天干活晚上发奋读书家里的书被他读完了。
《凿壁偷光》读后感200字
凿壁偷光讲的是古时候,有个农民的孩子,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有一天晚上,他看到墙壁上的小洞洞里透过来一丝亮光。他把墙洞挖大了一些。这样,透过来的光亮也大了,他就利用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就这样,经过刻苦学习,这个农民的孩子成为了一个很有学问的人。看完这个故事,我感觉我们的学习条件非常好。
《凿壁偷光》读后感家里整天开着电灯,还有许多书和电脑。我想:我要珍惜现在的好时光,刻苦学习,争取取得好成绩,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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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看了《资治通鉴》的楚霸王自刎乌江。它讲的是刘邦追击项羽来到固岭,商定与韩信、彭越汇合,可到日期了,韩信和彭越还没来,刘邦很着急,最后将韩信和彭越封王以后,两人立即支援,几面合攻项羽,项羽被打的措手不及,好容易逃到乌江边了,却迟迟不渡河,手拿短兵器与刘邦作战,砍了几百人,自刎而死,刘项两家的争夺也就以刘邦胜利而结束了。
可刘邦为什么会胜利呢?以前是项强刘弱,刘邦为什么会扭转战局呢?我觉得是因为他会听从别人的意见,善于招募人才,比如张良、萧何、韩信等都是他的部下,他还舍得拿钱,当时赏张良就是金百溢,珠二斗,而项羽呢,恰恰相反,他是妇人之道,他看见士兵受伤甚至会流眼泪,可将领有功他又迟迟不肯封赏,所以人们才会默默离开他,刘邦听取张良的意见,给韩信封为大将军,项羽却只是对待他像对待一个小兵一样,从不听他的意见。
刘邦年龄也很大,他取得王位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足足比项羽大了二十四岁,他还有长者的风范、没有杀秦王子婴。
但是刘邦也有不好的地方,他爱破口大骂,萧何去追韩信时他回来就对萧何破口大骂:那么多好将领你不去追,便去追一个韩信直到萧何解释后他才止住。
总之,刘邦是得到王位了,它的优点是大于缺点的,应该留名千史。
《资治通鉴》读后感500字
相信每个选《资治通鉴》这门课的初衷是对于历史有强烈的好奇心!历史的魅力不单单是因为它悠久,而主要在于它的智、理。《资治通鉴》,一本记载了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书,司马光花了十年的时间编写成功。宋神宗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命名为《资治通鉴》。我们并不能从区区的几堂课或是几段视频出看出它的真谛。我们从中需要学习的太多太多,只能慢慢的去咀嚼和消化。
这其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深有感触,行为过激的伍子胥鞭尸泄愤,一夜愁白头,最佩服的人物之一韩信,非常有名的战术家,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胯下之辱韩信一生英勇善战,善于带兵,雄才伟略,能屈能伸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西楚霸王项羽,破釜沉舟,,以应巨鹿之战,可见其勇猛决心,终一战成名,这是何等的精神和气魄,这值得我们学习。但他太过自负,优柔寡断,鸿门宴没能击杀刘邦,铸成大败,他的乌江自刎,令我惋惜,暗叹连连。
总之历史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去深思,不单单只是看!应该学以致用,结合历史中的道理,深析兵家将者!用人之道,如何提升领导力,如何知人善任等等。
《资治通鉴》读后感500字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北宋的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共294卷,历时19年告成。它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16朝1326年的历史。它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在中国官修史书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司马光从幼年时期就好史学,为官后,将战国和秦代的史事编写成八卷,进给宋英宗,很受英宗赞赏,命他继续编撰。为此特设一个史局,由他自己选用助手,他选定了刘恕、范祖禹和刘攽作为主要助手。当时北宋的局势比较稳定,政府收藏的书籍很多,他们可以任意参考。
《资治通鉴》中唐朝中后期的历史很详尽,有六十多章,可以看到一个大帝国怎样慢慢地变成了分崩离析的藩镇割据的局面。从代宗的放任开始,到唐德宗的无奈,有宪宗、武宗的振作,到昭宗的任人使唤。即使宰相有像陆贽、李德裕,也只能振作一时,而不能改变历史变迁的常态。
在割据势力强盛时,不得不缓缓而动。唐德宗开始武力削藩,导致李希烈、田悦、王武俊、李纳等人叛乱。后来转变态度,对藩镇一味姑息。唐德宗即位之初,雄心壮志,图强复兴,实施革新。但一遇挫折,这些措施便消失殆尽。所以子曰:三年无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为政也是这样,一开始不熟悉情况,需要一段时间的观察,之后措施才能有所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