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气的狗》读后感(通用)

发表时间:2021-11-03

今天,我读了《伊索寓言》中的《淘气的狗》。

这个故事主要讲:有条狗,经常扑到别人的身上,无缘无故的就咬人,对于来主人家拜访的每一个人来说,它是一个十分讨厌的家伙,因此,主人就系一只铃铛挂在他的脖子上,提醒人们时刻注意它的行踪,狗因为这个铃铛而洋洋得意,从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然而,一条老狗走过来对他说,朋友,低调一点会更好,你有没有想过,铃铛难道是给予你所做功劳的奖励,相反,那是耻辱的标志。386H.COm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名声狼藉常常会被误为大名鼎鼎,我们要低调一点,不要太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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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淘气尼古拉》读后感(通用)


寒假里,我有幸拜读了一本令我回味无穷的书:《小淘气尼古拉》。

本书讲述了一个法国小男孩叫尼古拉,他有一群非常要好的哥们儿。每天,他们都会聚在一起,玩出许多花样来,充分地体现出他们的天真与可爱。作者以一个个丰富多彩的故事,把我们深深吸引住,带入了故事中,恍如身临其境。有一次,尼古拉的妈妈对他说,如果今天不闯祸,他就奖励他吃一个苹果派。尼古拉高兴极了。为了遵守承诺,他不许朋友们到他家里来,还不许踩他家的草坪。连外面下起了雨,他也不让伙伴们到他的家里来。在妈妈的一再要求下,他同意伙伴们到他房间里看书,最后,伙伴们回家去了。尼古拉刚送走他们,就开始高兴起来。结果,他忘记了关门,窗户的风与门外的风产生对流,导致窗户迅速关上,玻璃震得粉碎。

在生活中,也会发生这样的趣事:有一次,妈妈叫我出去买点东西,自己顺便出门一趟,如果表现好,就奖励我带我出去吃饭,我连声答应,心里想到:待会儿买完东西后,我还可以偷偷玩会儿电脑,还能出去吃饭呢!想着想着,我不禁手舞足蹈。蹦蹦跳跳地走出家门,浑然不知没带钥匙和钱。到了超市,我大摇大摆地买好了东西,准备付钱。当我下意识摸了摸口袋后,不禁长大了嘴巴。正巧又轮到了我付钱,我脸红着对阿姨说我没带钱,要回家拿,然后以火箭般的速度跑到了家门口。又发现自己没带钥匙。我着急的上蹦下跳。恨不得把裤子脱下来。最后,我只好等到妈妈回家。不仅被臭骂了一顿,还被取消了带我出去吃饭的主意。望着茶几上的钥匙和钱,我后悔不已......

有时候,你的一个小疏忽会让你后悔不已。这是我从书中也从生活中明白的道理。读读这本书,它能让你明白许多的道理,还能让你看到一个小孩的天真与可爱!

《狗来了》读后感(通用)


我最喜欢的人是狗,因为第一章说它在喝酒,还把那些非常可恶的歹徒赶出去,那些非常可恶的歹徒都不来这家小酒店喝酒了,而且还有一头猪跟它打牌,最后全局都是狗赢了,而猪没有认输,就在跟狗作弊,然后狗就把那头肥肥的猪给赶出去了,而猪就不敢来这里跟狗下牌了。第二章我就不会说了。第三章说狗来到了学校之后,就给别人介绍一下自己,而同学们也给狗介绍了自己的名字,狗就和同学们认识了,就带同学们出去怎样学到好本领。第四章我也不会说了。第五章说狗要离开白母狗的家,小猫咪们也得离开白母狗的家,狗就和猫咪们想办法怎样离开白母狗的家。最后狗和小猫眯们离开了白母狗的家。第六章和第七章我也不会说了。所以我最喜欢狗。

我最喜欢第三篇故事,因为狗和同学们认识了之后,就和同学们离开学校教同学们怎样回学校的本领,最后他们都做得很好,因为狗叫同学们几个本领,每一个本领同学们一次就会了。所以我最喜欢第三篇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一一的克服,而不要慌张,要冷静想办法把困难解决掉。

《保姆狗的阴谋》读后感(通用)


《保姆狗的阴谋》是杨红樱笔下的《笑猫日记》的系列。

文章的大概内容是: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他会笑,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还可以听懂人类说的话,笑猫和杜真子,马小跳在翠湖公园里第一次与监理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相遇。之后,帅仔多次发生危险,而这些危险竟是帅仔的保姆狗布置的,原因是保姆狗在帅仔还没来时受到了主人的宠爱,后来帅仔来了,主人宠帅仔而冷落了保姆狗。后来保姆狗才设计出一次次危险给帅仔,但都被笑猫和地包天所救,最后还热终害己,最后保姆狗被自己设计出的计划给害死。

我读了这本书的感悟是: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一片美丽的天空,谁都可以再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地享受,好好地活着。保姆狗老头也是一样的。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而不好好的享受一下自己头上的那片天空呢?如是因为妒忌那可真是太不值得了,还不好好享受呢!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美好事物,为什么还要去争夺别人的呢?

《狗猫鼠》读后感(通用)


《狗猫鼠》读后感500字

翻开这位文学巨匠多少年前挥毫写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来到了那个国人都不愿回到的迂腐旧年代。这位文学巨匠就是众所周知的爱国忠士---鲁迅。

《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

欣赏先生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独到眼光。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怀!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折磨弱者,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在书上看到一句话:鲁迅的文章,只适于品味而不是浏览。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

对于我,可能我没有足够的资格与底蕴来钻研这位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来瞻仰这位革命英雄!

《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

《狗猫鼠》读后感500字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狗猫鼠》读后感500字

中国有很多作家,在繁多的作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的文章就像品一杯清茶,刚开始有点生涩难懂,但是慢慢品尝回味你便会品悟到许多。听说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你还记的在七年级中我们学的《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么?它就是出自《朝花夕拾的》

在《朝花夕拾》十则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狗猫鼠》。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读着这篇文章,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骂人术。都说骂人的最高境界是骂人不带脏字,可见鲁迅先生已经到达了最高的境界了。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里,书讯先生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推荐]《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通用


读书就是受教育立思想,就是求真向善爱美弃私,获得能力,增进智慧。关于作者写的作品一书,大家阅读完后都学到了不少东西,读后感可以记录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如何将自己的感想和情感融入作品的读后感呢?小学范文网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1】

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你肯定会叫道:“这不是埃米尔吗!”我可以准确地回答你:“正是埃米尔。”这个淘气的小家伙位于瑞典的斯莫兰省,跟他一起住的人还有爸爸,妈妈、妹妹,长工和女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出自于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之手,这本书讲了埃米尔所淘气的事。

有一次,埃米尔一家正在喝肉汤,汤喝完了,只剩下一些汤根儿,于是埃米尔把头伸进了碗里,结果可想而知,埃米尔的头就卡在里面了。于是,他们一家去给埃米尔看病,结果他看医生时把碗撞碎了,这说明了埃米尔真的很淘气。这个故事生动有趣,让人看了就停不下来。

还有一次,下着大雪,埃米尔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埃米尔连夜把长工送进了医院。

这个故事,让我对埃米尔的评价有了大大的改观,为了不让爸妈担心,埃米尔一个人把长工在夜里送到了医院,这是多么一个善解人意的孩子啊!一路上埃米尔遇到了种种困难,都努力克服了,我们也要学习埃米尔,不要总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埃米尔是多么善良,尽管下着大雪,也不回去,我们在生活中也要乐于助人去帮助那些困难的人,善待别人。

俗话说:书还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读更多的书,做林格伦那样伟大的人。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2】

我读完《淘气包埃米尔》这一本书看出埃米尔是一个非常淘气的一个男生,有的时侯他的淘气还帮了别的人,比如埃米尔用一把假的抢接=借给了一个人,把小偷吓跑了……

这一本书的主人公是埃米尔,是阿斯特。林格伦写的,是李之义择的。

书中一共有三个大段,一个大段大约有三四个小段,我觉的好的是埃米尔把猪血扣再爸爸的头上,不得不削第100个市头老儿。光看题目看不出来,但是看内容可已看出来。因为埃米尔知到他的爸爸喜欢吃猪血,埃米尔把猪血放到爸爸身后,爸爸一躺下来,头上有许多的猪血,从这我能看出埃米尔是一个尊敬爸爸的人。

我读完《淘气包埃米尔》心感到了埃米尔是一个勇敢的孩子,因他很淘气,淘气看出勇敢;也通过勇敢来帮别人;通过帮别人感到自己高兴。我们要向埃米尔一样勇感!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3】

这个冬天太漫长。因为病毒,我们把寒假过成了暑假。爸爸复工了,奶奶还在乡下,大部分时候都是我和游游两个人在家。小家伙很粘人,平时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妈妈你什么时候陪我玩”“妈妈你能不能陪我玩会儿”“妈妈我们玩个游戏吧”等等。

每一天中午或晚上,当我在厨房做饭的时候,游游总喜欢拿一本书坐在餐桌前,好像在陪着我,又好像在享受我的陪伴。就这样,他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独自看完了一本19万字的长篇小说《淘气包埃米尔》。

这本书不是我买给他的。20xx年,我要上一节阅读指导课,当时推荐给5年级的孩子读了这本书,我自我也买了回来,然后就一向放在他的书架上。那天他翻出来读的时候,我还试图阻止他说:“这本书不适合你,等你长大一点再读。”

他没听,我也就随他了。其实我最大的担心就是一年级的他是否有那么大的耐心和识字量,因为目前我们仍以亲子阅读为主,独立阅读的大都是绘本,还从没看过这么厚的书。事实证明,经典就是经典,他好喜欢这本书,就算有不认识的字,也丝毫不影响他对故事情节的理解,因为他经常跟我分享书里的趣事。

今日,游游告诉我《淘气包埃米尔》已经看完了。我和他简单地聊了聊,然后请他说一说读了这本书之后的感想。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细节我已遗忘,是他又带着我重温了一遍经典,我真的好感动。我要向孩子学习。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4】

埃米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坏蛋,但很多人都很喜欢他,他长着卷曲的黄头发,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带着”猫“和”墙“去捣乱了,”猫“是他蓝色的帽子,”墙“是阿尔弗雷德给他用木头做的枪,埃米尔一年四季365天都在捣乱,每一次都被关进木工房里,而他在木工房里小木头小人,为什么削?

因为每调皮一次都要削一个木头小人,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7月28日,星期六,埃米尔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头上,他不得不削第100个木头小人,那天晚上四点半,埃米尔醒了,他看见了一只猫在捉老鼠,找了一个老鼠夹子,把它放在他爸爸的房间里,第二天早上,埃米尔听见他爸爸大叫一声,原来,老鼠夹子夹住了他爸爸的脚趾头,他知道是埃米尔干的,就把他关在了木工房里,但不久就把它放了出来,但他发现他爸爸很可怜,就听说今天中午吃猪血豆腐,就拿着猪血豆腐给他爸爸看,一不小心,没拿好,猪血碗一下子扣在他爸爸头上,他妈妈不得不再把他关进木工房里,这次又放了出来,他和小伊达一起在家里奔跑,他又不小心把今天中午的土豆饼糊打掉,又正好落在他爸爸头上。

这就是调皮的埃米尔,你知道了吧!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5】

在炎热的夏天里,我读了一本书《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总是让我难以忘记。

埃米尔是那么的淘气;把自己的妹妹升到国旗杆上,把猪血扣到爸爸的脸上。他是那么善良;把养老院里的老人都救了出来,也救了小可怜……一只小猪。他也是那么勇敢;帮长胡子女士抓住了“麻雀”小贼。他又是那么大方;做了一顿大宴让老人们吃了。埃米尔啊,是那样淘气也是那么的善良啊!

有一次我也淘气了一回,把爸爸的袜子扔到了妈妈脸上。早上我在沙发上玩,我跑着跑着,突然摔到了爸爸的衣服上。我心想:那个衣服太烦人了。于是我把衣服叠好,放进了衣柜里,可是我又摔倒了,这次摔的不是衣服,而是袜子,气的我就把袜子扔了,谁知道呢,一不小心我就把袜子扔到了妈妈的脸上,妈妈气的 打了我一顿,我小声的嘀咕:“我又不是故意的。”

埃米尔犯错的时候都没有打他,只是在木屋里反省,他把猪血扣在爸爸的脸上,爸爸都没有打他。我只扔个袜子,妈妈就把我暴打一顿,真是太凶了!哎!如果我是埃米尔该多好啊。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淘气不一定都是错的 ,但只有善良,才会得到朋友们的认可。

《淘气包埃米尔》的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看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淘气包埃米尔》。

《淘气包埃米尔》讲的是一个淘气的小男孩埃米尔,成为社区委员会主席的做的淘气的故事。无论他走到哪里,都要把那个地方弄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可是他其实并不坏,反而勇敢善良,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

也许有人会讨厌埃米尔,觉得他总是给人们带来许多麻烦,最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当我对埃米尔的故事越了解,我也逐渐喜欢上了这个小男孩。他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可他又是那么善良、勇敢。他曾经利用捕狼陷阱狠狠地教训了女财主;又曾经独自一人带着血中毒的阿尔弗雷德连夜冒着生命危险送进了医院。

从埃米尔的身上,我看见了一个人的影子——桑桑。

桑桑是曹文轩的《草房子》中的一个小男孩,他异想天开,常常会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比如他利用自家的碗柜当做成自家鸽子的家,把蚊帐解成网捞鱼、甚至还在夏天穿上棉衣棉裤捂出了一身汗……桑桑和埃米尔都是我们书中的小伙伴,虽然有时候很淘气,但他们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我想,能够和这样的小伙伴一起生活,那肯定也是一件有趣的事吧。

瑞典作家林格伦让我认识了可爱的埃米尔,我要回到书籍的世界里,寻找更多,更有意思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