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儒林外史》。这部长篇讽刺小说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把众多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揭露了统治者的虚伪。
书中让我油生敬佩之心的是孝敬母亲的王冕。王冕7岁时父亲去世,家境一贫如洗,与母亲相依为命。10岁时给秦家放牛,有时候秦家煮些腌鱼、腌肉给他吃,他就拿荷叶包了带回家,留给母亲吃。14岁卖画得了钱,就买各种好食物来孝敬母亲。在春光明媚的时节,他用牛车载着母亲到处玩。后来,母亲年老生病,卧床不起,王冕遍寻良医,为母亲治病。母亲去世,他守孝三年。
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王冕的爱母之心,孝母之情让我深受感动。父母不仅给了我们生命,百般呵护养育我们,而且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做事的方法,所以我们也要好好报答父母。《弟子规》中的入则孝篇也讲述了孝敬父母的道理:教导我们要虚心听话,照顾父母,为人做事不要让父母担心,与父母交流要态度诚恳,一生一世都要记住父母的恩情。
想想自己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任性地对妈妈发火,全然不顾她的感受,把孝敬父母的道理全忘了。我要对妈妈真诚地说句对不起。以后我一定要孝敬父母,帮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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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儒林外史怎么写
《儒林外史》是清朝一部极具讽刺意味的小说。作者吴敬梓,用辛辣的口吻与传神的描写,刻画了一个个经典的人物与故事。他们或善或恶、或贪财或清廉、或狡猾或忠厚、或忘恩负义或知恩图报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他们人人,都怎一个俗世奇人得了。
在《儒林外史》中,有监生、贡生、地主,豪强、官吏,街役。林林总总,说是文学界的《清明上河图》,工农界的《天工开物》,都不为过。而在这些形色色的人中,令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杜少卿和匡超人了。
杜少卿是作者以自己为原型创作的人物。他是一个秀才,也有几分家底,生活富足。他与迟衡山,虞博士等人,时常一起吃酒,作诗,谈论古今是非,名人志士。他被高老先生称为杜家败类,但他也学业精通。他坐拥万把银两,花钱如流水却从不追求名利金钱,真是一个不折不的奇人!或许,在书中一些人物眼里,杜少卿此人很傻,但是,这样的举动在我眼里,却是十分高尚的表现。
相比之下,臣超人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败类。为了钱,他充当枪手,巴结极贵;为了权利,他背信弃义,无所不为。匡超人的无耻行为,揭露和讽刺了清朝科举制度的腐败:学子十年寒窗,比不上权贵手中一盘盘雪花银。即如此,要科举何用?
作者创作这部作品时,内心的想法清晰无比,就是要揭露科举制度的腐朽。他也是科举的受害者,本已高中,却被轻描淡写一句此人太怪而不被赏识,他内心的痛苦,谁知?谁晓?中国古代文人墨客的风骨到了清朝,在统治阶级的刻意打压和腐烂的官场中越来越淡,及至被磨灭,我对此无比痛心。同时,清朝文人读书的目地也已不再单纯,就是孔孟在世,也无力回天,当然,在这段黑暗的历史中,也有一些有志文人用自己的前途为代价,洁身自好,成为了这不堪回首的历史篇章中,一颗颗灿烂的流星!
跟读《儒林外史》有感800字
《范进中举》是儒林外史里的其中一篇,这个故事在挖苦,讽刺,嘲笑五十多岁的范进,家里贫困不堪,连年赶考,连路费都没有,一直只是一个童生,感叹人物的无奈,心酸和悲凉。在出榜前,他母亲已饿得两眼昏花,不得已之下,让他把家里一只生蛋的母鸡,拿到集市上卖了,去买几升米煮粥。后来他中举后,众邻居有拿鸡蛋的、有拿白酒的、也有背了斗米来的,也有捉两只鸡来的。这时他都已经六十多岁了。人情淡薄的社会,范进中举前,举目无亲,众人奚落,中举之后,都是远房亲戚,都来上门贺喜。
《儒林外史》还有一个人物叫盖宽,他曾经家境富有,周围亲戚都是富人,他平时也很大方接济过很多人,但是后来家道中落,他主动远离亲戚朋友,有个年长的邻居对他说他平时乐善好施,现在可以去找他们帮忙,亲戚都很有钱可以商议借个本钱做个生意。盖宽很无奈,我乐善好施的都是穷人,如今我穷了,他们还是很穷,哪里还有钱给我,而之前有钱人看到我嫌弃还来不及哪还愿意出钱。有一句古话说:求人如吞三尺剑,靠人若上九重天。我们总以为,身边有亲戚可依靠,有朋友可仰仗,还有曾攒下的人情可讨要。可真到了你急需用钱,急需帮衬,急需有人拉你一把时,才突然发现:亲戚不来揶揄你,已算是最大的情分,朋友不来讥笑你,已经是最大的仁义。无论遇到任何困境,最好自己救自己。
《儒林外史》还有一个人物是季遐年,他自小无家无业寺院长大,虽然很穷有些才气,结交了一些朋友,有一次下雪他穿着稀烂的蒲鞋到朋友家做客,一进门就踩了一脚泥,他以为朋友不会介意,其实人家心里嫌弃不好明说,只是委婉说到鞋坏了要买一双好鞋来穿,季遐年说我没钱。朋友拿出一双旧鞋让他换上,惹恼了他,其实是他心里难堪发泄出来。世俗上的尊重,大多靠身份和财富去换取。当你没钱时,不要去打扰任何人,也不要到不属于自己的圈子里散步。即便人穷,心不能穷。即便别人看不起你,但自己要看得起自己。
《儒林外史》表面是写官场,写科举,写书生,写秀才的故事,其实写的就是身边的小事,不论哪个朝代都是一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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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个多星期之后,终于看完了《武林外史》,貌似读后感都是高中时代的事了,但是这部小说实在给我的感悟太多,不记录一下就连自己都会觉得可惜,那么就记录下此刻的感觉吧,即使有再多的不认可,那么也只是自己一点点的感悟而已,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乎别人的看法与评价!
刚看完书的时候,有点忿忿不平,对于白飞飞和朱七七这两个天之娇女,不明白为什么最后白飞飞还是远走天涯,然后查了一些网上的看法,突然恍然大悟:也许这才是三个人感情纠葛的最好结局,也就不得不开始佩服古大侠的文采和精心设计。
从始至终,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原著,都那么浓烈的喜欢着白飞飞,虽然很多人都觉得她太过于歹毒太过于残忍,可是无论是什么,整部小说依然只有她能够带给我最真实的感动。好吧,我承认任何小说或者电视剧,我总是更偏爱于妖女一类的角色,譬如大唐双龙传里的绾绾,譬如倚天屠龙里的赵敏或者是小李飞刀里的飞鸿仙子,也许是觉得只有亦正亦邪才是真正有血有肉的人,而那些大仁大义的人未免描写的太过于空的虚伪。
而也萌生了一个想法:白飞飞才是整部小说真正的女主角。
这么一说很多人都会开始反驳了,整部小说描写白飞飞的有多少,怕是整部小说二十分之一都没有,而朱七七却是贯穿始终的。
呵呵,大多数人这么想也很正常吧,但是我想既然女主角是朱七七,那为什么古老先生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所描写的朱七七和二十分之一描写的白飞飞会给人带来的震撼是那么大甚至已经到分庭抗礼的地步?
朱七七是整部小说贯穿起来的女主,她始终站在正义的一方,始终和沈浪在一起共同经历,所以对他的描写必然会很多,而白飞飞那个让人捉摸不透甚至连沈浪都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女子,若是对她做的事情描述太多那么也太过于单调乏味了。
很可惜白飞飞和沈浪所代表的是正邪两方,他们至终没有在一起,也所幸他们是对立的,也因此才能将白飞飞的聪明才智和决绝描写的那么动人心弦,才能够将她的性格描写的那么淋漓尽致,如此深情而浓烈的女子是注定让人难以忘怀的吧。
再者,谁说沈浪心里能没有她呢?古大侠如此缜密,能够让沈浪免于快活王与王夫人等人的魔爪,可是为什么要多加一段与白飞飞的感情戏呢,沈浪第一个看见的裸体是白飞飞,而第一个女人也是白飞飞,最终有了小李飞刀中所出现的阿飞,而其余小说对沈浪和朱七七的后代却无任何可循之迹。
所以整部小说更偏爱的还是白飞飞吧,即使没有和沈浪在一起,至少已经有了更能够牵绊住他们的宝贝。这虽为遗憾,可也是必然吧,都是太过于聪慧的人物,在一起难道就一定能幸福,这个时候朱七七再次出现,至少她的天真和善良,沈浪与她在一起会轻松的多吧。在仇恨中成长起来的白飞飞,想要毁灭一切的白飞飞就算真和沈浪长相厮守,那么他们也能安心的白头偕老么,也未必吧。
回过头来看看最近的新白发魔女传,虽然还没有拜读过原著,可是就电视剧来看,最喜欢的还是王兆希,聪明幽默而又不失风度可爱,其次是岳鸣珂虽然看上去太过于古板和严肃。整体看下来练霓裳和卓一航都太笨了,哪怕能够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也不至于被挑拨离间那么久,不过如此一来这部电视剧又没什么看点了吧。
呵呵,看来以后还是多看点名著的好,至少能够洗剂掉很多不安与烦恼,纵然没有那些主角的旷世才情,做个看客也很好。
《守株待兔》读后感(汇编)
二年级的时候,我学过一个寓言故事,名叫《守株待兔》。它讲的是:古时候,有一个种田的人在田里干活,突然从树林里窜出一只兔子,一下撞在树桩上死了。那个种田人急忙跑过去,乐滋滋地把兔子捡回家去了。从此以后,他丢下了锄头,整天坐在树桩旁等着,看还有没有兔子撞死在树桩上。最后,他的庄稼全都枯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那个种田人很愚蠢。因为兔子撞死在树桩上是件很偶然的事,可他却把这件事当成经常发生的一件事了,所以他才会一无所获。
这个故事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劳而获的事情是没有的。那个种田人不靠自己的劳动生存,只想着天天白捡兔子,真是异想天开呀!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如果我们平时不努力,就不会取得好成绩。
因此,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脚踏实地,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边疆》读后感(汇编)
残雪的小说到底有多少人能够真正读懂?如果压根就没想被理解,文字是用来缓和思维上的僵硬和死板。有人说边疆里的人对生眷恋不忘,活着是一种执着,就像书中的小里和小贵;此外场景也处处显得与众不同的荒诞,不期而遇。平心而论,残雪不是最会说故事的作家,因为她说的不是故事而是事,是隐藏在内心的千变万化。读她的小说多了,就不再去纠缠到底说了什么,不去纠结自知和无知。
多年前,六瑾的父母抱着一股年轻的冲动,应了一则广告就来到边疆的小石城,在那里,他们发现这是一个一切事物都处于无形胜有形的地方,他们逐渐发现异常事物是怎样闯入人的生活。六瑾成年后决心重走父母当年在小石城走的路。通过与形形色色的边疆人的接触,她对边疆的事物雪山、雪豹、壁虎、小鸟、岩石等也产生了荒诞不经的认识和想象。
小说最后几章集中以书信的方式记述了父母和六瑾的现实生活,父母又回到原来的城市并作为老年志愿者挖战壕,父亲长期的失眠症在繁重的体力消耗后得到缓解。而六瑾在这条重走的道路上,虽遇到了父亲当年的老友却再找不回当年的感觉,也无法融入其中,最终她发现除了小石城外她哪儿都不能适应。寻找本身就带着一种迷失的危险。
后记
除了小石城,书中还粗略地谈到山城、钟城、云城和六瑾父母来自的烟城:
关于那些他们居住过的城市,每一个都有鲜明的记忆。比如钟城,是那些狭长的、行人稀少的街道,路边的商店常年关闭,只有酒店门前的天蓬下,坐着几个醉醺醺的汉子。那是睡城。而山城,是建在山坡上的,住在里头几乎每天都需要等高爬坡。还有星城,在桂花盛开的时节,令人窒息的花香让人整夜烦躁。
读到这些让我不禁想起卡尔维诺的名篇《看不见的城市》,残雪的表达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卡,一个朋友以前也向我推荐过这本书,在日后读卡的过程中希望可以对他俩有所理解,或者正相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