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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风之王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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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推荐:风之王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叫《风之王》的书,刚看了简介,我就被它深深吸引了,书中写的是闪和它的主人阿格巴苦难的一生。

小马闪出生在阿格伯的皇家马厩,与哑童阿格巴相依为命,但有一个偶然的机遇,使它来到了法国,又被一位先生买到英国,它曾一直被井市所埋没,可它一直不放弃,勇往直前,在经过一场场的磨难及奋力拼搏后,它终于脱颖而出,成为优良血统的皇马,繁衍出和它一样优秀的后代,它们的名字被后人铭记在心,成为了英雄。

文中的阿巴格是一位遵守诺言,永不放弃的人。他答应闪要让它成长为大明星,成为风之王,为了这个诺言,他吃尽了苦头,蹲过监狱,做过任劳任怨的打工者,为了闪,他多次奔波,且把自己唯一的粮食给闪吃,无微不至地照顾闪。终于,在不懈的努力下,他们苦尽甘来,获得了成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风之王。

和阿格巴相比,我可就差远了。首先,我没有他守诺言,他为了坚守自己的诺言吃尽了苦头。而我有时却不遵守诺言,在妈妈出去时,只布置了一点点作业给我做,等她出去后,我却在家看电视,当她回家时,我的作业一点也没有动,她狠很地惩罚了我。其次,我没有他那种坚持不懈﹑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毅力。在做数学或者语文作业时,只要遇到难点的题目,一点都不肯动脑筋,直接跳过做简单的,其实,有些并不难,只要想就想就有答案,可我就没有毅力坚持。以后,我一定向阿巴格学习,遵守诺言,做一个有毅力的人。风之王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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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风之王》读后感大全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风之王》这部小说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小说书,他可是一本感情浓厚的丛书。

有一匹马,名字叫做闪,它被一个叫做阿格巴的男孩儿养育着,他们住在摩洛哥国王的马房里,有一天他们被国王送到了另一个国家,法国,在法国:有人讽刺它,有人骂它,有人打它,有人想要夺走它。终于有一天,一位既帅气,有善良的英国人觉得他非常可怜,于是出高价买下了它,因此阿格巴又来到了英国,与那位英国人住在一起,因为他的家人不适应他,于是那位英国人把他们送到威先生的家里,不幸的是威太太对他非常不好,过了一段时间,阿格巴不得已离开,威先生出钱买下了这匹马,说她会好好照顾这匹马。一天晚上阿格巴望着月亮,想起了闪,于是把闪救了出来,他们最后参见比赛得到了女王奖杯。证明自己无论是什么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我的奥数老师觉得我差,我必须努力学,考个好成绩,俗话说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我们必须忍着苦去胜利。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读完《风之王》后,我懂得了闪就是阿格巴的全部,闪的一生就是阿格巴的一生。阿格巴把全部的爱都给了闪,因为他坚信闪就是风之王,因为他要坚守那份承诺,那承诺就是马儿能活多久,马童就要照顾它多久。

闪拥有高贵的血统,却阴错阳差,虽有一身本领却无法施展。阿格巴出身卑微,虽然心中充满了豪情壮志,却有口难言。只为一句庄严的许诺,他和它不离不弃,卧薪尝胆,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天,就是闪赢得了女王奖杯。而闪死后,墓碑上没有刻任何字,一个字也没有,因为这匹来自摩洛哥的金色骏马,它不需要任何的文字来提醒热爱它的人们,它所拥有的热情如火的个性与生命力。

闪的成功,不就是阿格巴的成功吗?忠诚与坚守就是成功,就是才华。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命运是不公平的,但是上帝给了我们唯一一样公平的东西,那就是每天24个小时,抓住这24个小时,奋力去拼搏,就算在逆境中也不自暴自弃,就是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深刻意义!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它告诉我的人生哲理和给我奋斗的力量!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风之王》讲的是两百多年前的传奇。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在生活中,只有学会忠诚与坚守,才会等到辉煌的那刻,苦尽甘来,经历了越大的风雨,才会看见越美丽的彩虹。正如一句诗句写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不是每一个人生下来就是天才的,都需要经过辛勤的耕耘和刻苦的磨练。也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是笨蛋的,只要功夫深,笨蛋也能成天才。只要坚信自己是有能力的,并努力地去证明自己,才华终能展现!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今天,老师叫我们把《风之王》这本书读完。我一回到家就开始认真做作业。经过一小时的拼搏,我认真做完了作业。开始看《风之王》,听说这本书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心动不如行动我赶快打开书,仔细的读了起来。我发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词好句,经过我的精挑细选我把一些摘入在本子上,以后对作文肯定有帮助

半小时后我读完了。此书主讲一个小男孩和他的马闪经过种种困难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过上了快了的日子。

此书告诫我们:只有努力过的人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风之王》读后感200字

《风之王》讲的是阿格巴许下了一个承诺,要让闪成为真正的风之王。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风之王》中那个警官把血统书撕了,让闪没了身份,不过在阿格巴和闪的努力下,闪用它的行动证明了它的血统,它让我们感到自豪!我想:如果闪是一个人会变成一个怎么样的人呢?那是一个善良、品质高尚的人。闪,你的传奇、血统创造了现在的赛马之父战神。闪,你成为风之王,不只是你的跑步速度快,而是你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如果我是闪,经过这么多磨难,早已被打垮了,可闪就因为它那种精神成就人们万众瞩目的风之王!

我们要学习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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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风之王》讲的是一个马和哑巴的故事:一头叫闪的马,拥有高贵的血统,却阴阳差错,虽有一身本领却无法施展。

他出身卑微,虽然心中充满豪情壮志和爱,却有口难言只因为那句话,他们不离不弃终于等到了辉煌的时刻。

一个叫阿格巴的男孩,虽然心中充满了爱与豪情壮志,却有口难言。只为了阿格巴的一句许诺,闪和他不离不弃,卧薪尝胆,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一个道理,人生总有起伏的时候,遇到困难要坚持下去,不能放弃。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读一本好书,交一个好友,我读了一本好书《风之王》,也认识了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它出生在摩洛哥王国,出生时,王宫里的人都说它是活不下来的,因为它比其他的马儿小好几倍,没几天,小马的妈妈就被克死了,没有奶水和食物的小马多亏了哑巴男孩阿格巴对它格外关爱,用驼奶和蜂蜜来喂它,阿格巴为小马取了个名字,叫闪,还为它许下了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会为你鞠躬,我保证。

闪身上的命运符纹,分别代表凶兆和吉兆,胸部的表穗纹表明它一生都很不幸,右后腿的白色斑,证明它可以成为风之王,来到法国后,他遇到了罗珊娜小姐,它的命运开始转变了,它们生了三匹小马,还赢得了最高奖杯女王奖杯,风之王这个称号,属于闪的,也属于它的家庭。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我读了《风子王》后,深有感触。

这是一个发生在阿拉伯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名叫阿格巴的小男孩,他是个哑巴,他还有一匹名叫闪的马。闪是一匹难得的好马,可是它性格倔强,只有阿格巴能约束得了它,所以它被说成劣马,被派去拉车。厨师管束不了闪,就把闪卖给了一个车夫,有一次,车夫让闪运柴时,一个好心人买下了闪,并把阿格巴带回家。可是好心人的太太却讨厌阿格巴,她把阿格巴赶了出去。阿格巴半夜三更地去找闪,却被关进了监狱。他出狱时,闪和一匹名叫罗珊娜的白色母马结了婚,在一次次比赛中获得冠军。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为《风之王》的书,是写关于马的,写得非常感人。

当我读到闪对命运抗争的时候,我不禁泪水盈盈。一匹马,为了证明自己,即便命运多么不公,他也要同它抗争到底。这种对信念的执著,让我对它肃然起敬。还有阿格巴对闪的那份情谊,那份为了实现自己的承诺而历尽千辛万苦也在所不惜的精神也激励着我。我想我应该学习闪的那种敢于抗争的、对信念永远执著、不自暴自弃的精神,而不是一碰到困难就退缩,一有了难题,就放弃或者找妈妈;应该学习阿格巴的那种信守承诺的精神,而不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经常说过了,却怎么也做不到。要努力争取说到做到,言行一致。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看完这本书后,我认为:做人一定要有刚强不屈的性格,不能一遇到困难就一蹶不振、丧失信心。一匹马驹都能坚持,怀着美好地心愿去努力拼搏,人更加需要力争上游。比如,在一次考试中没有考出好成绩,千万不能泄气,要继续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争取在下一次考试中取得佳绩。

游泳时不得要领,在水里扑腾还呛了水,不能因噎废食而不敢再下水,而要更加刻苦练习。在一次运动会比赛时马失前蹄,没有获得冠军,被别人嘲笑,要沉住气,努力练习,铩羽而归后一举夺魁,让那些嘲笑过自己的刮目相看。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我们需要的是勇气。

精选:《雪狼之王》读后感(汇编)


今天,我读了一篇了《兴趣语文》上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雪狼之王》。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深受感动,故事的大体内容是:从前,有一只叫罗尔的狼,它是雪狼之王,由于冰天雪地断绝了它们的食物来源,雪狼之王罗尔就带着狼群出来寻找食物,突然有两只野兔闪电般的奔跑着,两只小狼马上跑上去追那两只野兔,跑了一会,没有追上,让野兔逃了。罗尔非常生气,因为它认为让猎物在自己的眼前逃走是狼族的耻辱,于是它把两只小狼掀在地上,突然,出来一只叫鲁的狼,它是两只小狼其中一只的爸爸,他拦在罗尔的前面,不让罗尔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鲁就扑上去和罗尔扭打起来,鲁渐渐的招架不住了,罗尔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了鲁的脖子,过了一会,罗尔居然松开了它锋利的牙齿,而没有把鲁咬死。忽然,罗尔和狼群闻到了人的气味,猎人来了,罗尔看了鲁一眼,鲁明白了罗尔的意思,鲁就带着狼群跑了,而罗尔则故意吸引猎人的注意力,把猎人引向另一个方向。最后,罗尔用自己的身体制造了雪崩,罗尔和猎人同归于尽了。

这个故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有许多感想,首先我非常佩服罗尔的勇敢,它在面对强敌时毫不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次,罗尔那种做事认真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的部下让猎物逃走了,它们就必须接受惩罚,只有事事认真才能成功。最后就是罗尔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有许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就不惜损害集体利益,我不喜欢这种人。我们都要做罗尔那种大公无私的人。假如我们班有了困难,我们都要勇于牺牲个人的利益而换取全班利益。

《天命》与《时砂之王》读后感范例


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刊登于20xx年11月期科幻世界译文版日本科幻专辑)与钱莉芳的《天命》是接踵而读的,虽属偶然,却也有意外的好。

历史虽不像未来般的琢磨不定、难以预测,却也在时间的冲刷销蚀下变得迷迷蒙蒙、真假难辨,即使是黑子白纸,也要打上个问号以历史为轴的小说,魅力便在这对问号的解构之上!

历史小说的种类很多,因其对史料的解读不同而有了差别,钱莉芳以前的《天意》以及此次出版的《天命》都是以部分史料为基础,在原有历史的框架下进行扩展,算作故事背景,而在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里,特定的历史成了舞台,在宏大的故事演绎完毕后,此史便不同于彼史了。

《天命》读的是熟悉的历史表面下的波诡云谲,而《时砂之王》读的则是数十万年时间、万重历史里雄浑和热血以及两本书里都一定且必须有的吐槽与反思。

《天命》与《时砂之王》有着相同的科幻内核:平行宇宙学与时间旅行的结合前沿物理里多重宇宙理论的建立与发展很好的解决了时间悖论这一逻辑难题,开拓了时间旅行小说的新道路。

在内容方面,不约而同地,之前的《天意》以及现在的《天命》、《时砂之王》都放在了大汉这一时间背景之下,故事的中心人物里:《天意》里是汉初韩信,《天命》里则是武帝时期的苏武、李陵与卫律,《时砂之王》则是汉末三国时期受魏封亲魏倭王的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以及时间旅者。(邪马台国被认为是日本国家的起源。因史料关系,书中多取材于《三国志》中《魏志东夷传》倭人条,通称魏志倭人传。)

《天命》虽与《时砂之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因为采用的叙述方式不同,导致了两篇小说,在精彩程度上有了高低之分。《天命》从史料取材,然后抛开它们往常的解释,重新释义,组织以及勾连,创作出一个有趣的故事,但因为叙事方式的问题,情节发展生动不足,通篇看来,平铺直叙,不够蜿蜒曲折,许多地方用演绎推动远比用表述带过要来得更好。

《时砂之王》因为重于故事的讲述,又因采用双线叙事,牵涉到的历史事件繁多,在逻辑自洽上比《天命》稍显不足,但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确是超过《天命》的。

天命微剧透

上古传说的真实面目?大禹治水的前因后果?商王朝的由来,为什么商朝好卜,而且传之于世的文字记载及其稀少?商纣王残暴的缘由,妲己的身世来历?武王伐纣,为什么百般造势以求表明周取代商的正义性。孔子为什么删《诗》三千为三百?为什么秦始皇要焚书坑儒?这一个个为什么拼就地是一个绵延数世的隐秘。

时砂之王微剧透

故事线一:因为一亿两千万年前的一个让人无力吐槽到极点的小原因,造成地球历史上从人类诞生之初到人类灭亡之末,十万年间,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有死无生的战斗。

2598年,太阳系ET反击战。2119年地球圈ET防御战。1943合纵国与轴心国的联合体ET歼灭战。公元前98579年的莱托里(1976年于此处发现两足动物足迹,可能为南方古猿留下的)原初守卫战。

故事线二:公元248年日本邪马台国的转折之战。

世间各国各族皆有《史令》一书传世,内容完全相同:时间将有大灾。迟早必至,汝等必戮力同心,共御大灾,祛妖除魔,自强不息,终有强援来助。彼时罗马大食诸国皆败,晋国齐王四十万人马在中国华北也独木难支,东非战线向维多利亚湖败退,而澳大利亚乌鲁鲁站也发现了敌情。

两线交合:史令之王由1943年,共历战斗406次,回溯至原初,与队伍汇合,建立最初的据点。虽然采取不干涉手段,但依旧加速和改变了人类的发展,原初历史的改变十分巨大。公元前一千年的时候,取代腓尼基控制了地中海全域的埃及新王国首次出现大规模ET,并于此时第一次与ET取得了沟通,了解了故事线1里的那个导致一切的小原因。

史令之王在248年的日本邪马台国被意外唤醒。史令之王于248年战死,历史出现转折,20xx年的溯时军,通过《三国志》《魏志东夷传》中的记载及时赶到,第一次清除了ET。

精选:《火鞋与风鞋》读后感(通用)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

我读完了《火鞋与风鞋》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从中也懂得了很多书中的迪姆认为自己是个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他的爸爸是个鞋匠,家里过得并不富裕,但是迪姆的爸爸生活的很乐观。

在他在满7岁的时侯,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迪姆不自信时爸爸总会给他讲故事,通过故事让他看到了希望,有了自信,有了勇气,爸爸还带迪姆去旅游,忘记那些不愉快重新建立自信,给迪姆和自己取名火鞋与风鞋,用两双鞋子走过的路程来说明迪姆的心理成长!我也要做个勇敢,自信,坚持,学会宽容的好孩子!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

在暑假中,我读了很多书,最令我喜欢的是《火鞋与风鞋》。

《火鞋与风鞋》是德国的乌尔苏娜。韦尔芙尔写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迪姆,迪姆是个大胖子,矮个子,被同学们编了一个绕口令:迪姆胖瓜,过桥玩耍,桥被压跨,摔个大马趴!迪姆难过极了,在他生日那天,父亲问他想要什么,迪姆说:我不想当迪姆,我要高高的,要瘦瘦的。父母给他一个大惊喜,一双鞋,这双鞋的名字叫火鞋,迪姆从此改名了叫火鞋迪姆,他的爸爸也穿上一双鞋,鞋的名字叫风鞋,迪姆爸爸,就叫风鞋,火鞋和风鞋到处环游世界,给迪姆取外号的同学们不得不佩服迪姆。这本书让我的收获是,不要笑话别人,不要瞧不起别人,更不要拿别人的长相弱点开玩笑,假如你笑话别人,你就成为被笑话的人。迪姆也让我很敬佩,这么小就可以环游世界,将来他一定成为世界知名的科学家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读完了《火鞋与风鞋》这本书。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小男孩叫迪姆,他的爸爸是一位鞋匠,虽然他挣得钱不多,但是,迪姆的妈妈并不把这放在心上。她总是心满意足,因为她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好男人。小迪姆认为自己是一个最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就是穿上鞋,背上背囊跟父亲走进大山去冒险。

一路上,爸爸给迪姆讲了很多故事,有《老鱼的故事》、《星星兔》、《伤心的小黑羊》、《猪尾巴上的蝴蝶结》。这些故事感动了迪姆,也感动了我,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想办法,这样才能战胜困难,而且做一件事要努力坚持,不轻易放弃。还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是独特的,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

火鞋迪姆一开始是一个不自信的孩子,风鞋老爸带他走进了大山,一边打工一边流浪。风鞋老爸给他讲了《伤心小黑羊》的故事之后,火鞋迪姆就变得自信了、合群了。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你有空就来看看吧!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向你们介绍一个可爱的孩子。他的名字叫迪姆,他是个大马哈,因为妈妈叫他去买一包盐(Salz)、六个鸡蛋(Eier)、一磅米(Reis)、两个柠檬(zitrone)。他只记得了S、E、R、Z,结果他买了肥皂(Seife)、鸡蛋(Eier)、葡萄干(Rosinen)和两包雪茄(Zigarren)。然后,妈妈说:那我就煮肥皂汤吧!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

这本书是讲的是火鞋和风鞋的故事,火鞋是一个小朋友穿上了速度快的火鞋。所以他叫火鞋,风鞋就是他的爸爸穿上一个速度无比之快的鞋子,所以他叫风鞋。那是一个令人开心的生日会上,那个小朋友生日了,他的爸爸妈妈就为他准备这些礼物。刚好是放暑假,小朋友和他爸爸就一起去游玩了,只有他妈妈在家。因为他妈妈要看家呀!他们游玩了3个星期,在路上他们冒险了。他们还经常写信给家里的妈妈。在游玩的过程当中,他们懂得了大自然的知识。还讲了许多故事。你知道吗?他们在游玩中,没有一点悲伤,没有一点想念的感觉。

总之:这本书是一个小朋友的故事,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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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的第二节课是电影课,我看了一部关于龙和部族斗争的故事。

电影开始了,从前有一个部族是龙的仇人,这个部族就进行很多怎样对付龙的训练......直到有一天,龙向这个部族发起攻击,部族的人也拿着铁锤宝剑反攻,轰隆隆,大战开始了,部族们用他们训练的实力反攻,龙用它们的翅膀防御,几分钟后,这个部族和龙筋疲力尽,双方的实力不分上下,这时有一个顽皮的孩子跑出了门,不知弄了什么东西,咚的一声,一张大网飞了出去,抓住了龙首领。这是部族欢呼起来:我们赢了,我们赢了。以后这个部族就过上了平安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黑暗是不会战胜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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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350字篇一_《红岩》读后感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推荐了《红岩》这本书,她说这本书爸爸妈妈小时候都看过,这是本著作,我看过后就会明白如今的幸福生活是如何来的。我捧起书兴致勃勃得看了起来,深深地被书中的人物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述的是新中国成立前夕,重庆地下党组织的革命知识在中美合作所集中营里与国民党特务、军警展开顽强斗争,为新中国的诞生献出鲜血和生命的感人故事。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等众多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真是令人敬佩。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片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时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得景象是无数位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他们血染红岩,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想,我们应该加倍珍惜如今的幸福生活,把他们永远铭记在心!

名著读后感350字篇二_《红岩》读后感

在寒假的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红岩》。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江姐。

江姐是一个稳重、精细、安详、沉着、坚强的人,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顿时热泪盈眶,但她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给她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这种考验太小了,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哪怕你们把我怎样我也坚强不屈。最后江姐牺牲了。

江姐的行动实在是太伟大了,那她为什么要牺牲呢?他们就是想要新中国成立,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的我们。战士们都牺牲了,他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幸福的生活,换来了永久的和平,没错,她是伟大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是一遇到困难就想退缩,弹钢琴时,一遇到困难我就退缩,我就不想去弹,要是难的话我就只拆应付,我不会像他们那样勇敢去面对。

看完这本书后,我感觉自己好像缩头乌龟,我要向江姐学习,学习她的坚忍不拔、坚强不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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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600字

天使,美丽的象征;天使,善良的象征;天使,希望的象征;天使,幸福的象征;天使,和平的象征。

题记

战争,一个充满血腥的词语,它就像一个随时有可能爆炸的炸弹,隐藏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导火索一旦被点燃,血潮,将涌满世界!而我,一名和平的使者,为了挽救更多的生灵不被残杀,我要飞遍世界,解除这可炸弹的警报。我一名美丽的天使。

如果我是一名天使,我要飞临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战场。在东方,有一个奇迹,一个震惊中外的奇迹圆明园。大清帝国的皇帝为了炫耀自己的实力,满足皇帝的虚荣心,汇集了天下无数能工巧匠,共同构筑东方的万园之园。圆明园浓缩了世界建筑艺术的精华,收藏了无数奇珍异宝。然而,1860年,英法联军侵入北京,置身于圆明园内,把园中能抢走的东西抢个精光,不能抢走的东西砸个粉碎。为了销毁罪证,一把大火又将这个曾经璀璨绝伦的明珠化为灰烬。我真想斥责那些英法联军的统领者,他们的所作所为,焚毁了人类几千年来独一无二的文明!

如果我是一名天使,我要飞临南京大屠杀的现场。在那里,日本兵正在疯狂的杀戮,大肆的掠夺。对那里无辜的30多万平民百姓和放下武器的士兵进行血腥的屠杀,他们用机枪扫射,用刺刀刺杀,活埋一切不可想象的残忍手段,都在接连倒下的中国百姓身上上演。南京,这座几千年的文明古城,在瞬间便成了人间地狱,这是中国近代文明史上最为黑暗的一页!

如果我是一名天使,我要飞临美伊战场的上空。美国为了掠夺伊拉克丰富的石油资源,千方百计地寻找理由,向伊拉克宣战。那里的人民被迫流落他乡,妻离子散。我要去制止蛮横的美国军队,拯救这个在战火中呼号的国家伊拉克。

如果我是一名天使,我要制止战争,呼吁和平。然而,仅仅只有我的一份微薄之力是远远不够的。呼吁和平的行动应该是世界人民共同参与的!

历史的每一页都有血腥的场景,我不知道将来的历史长河会不会殷红一片,人们啊,放下手中的屠刀,放飞心中的白鸽,让世界多一片和平的净土!

《童年》读后感600字

能把幻想变成现实,那一定是很美好的.我期望自己忽然长大成人,当上了江门市市长,我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领导各阶层人民,把江门市建设成为第一的城市。要江门市舍弃以前的旧面目,不再希望有高尔基那童年般的生活。当我一上任,会执行任务:第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抓好社会治安管理。因为只有这样做,社会才会进步,才不再有贪污的现象,人们才不再过上被压迫的生活。第二:抓好教育事业。要多设一些专门学校,让失学儿童读上书,使学生能茁壮地成长成为国之栋梁。这样不但可以减少无依的儿童,还可以为国家培育人才。其次,还要多设儿童场所,发展儿童的智力,锻炼儿童的身体,做到劳逸结合。第三:设老人福利院。无论是孤寡老人,还是退休职工、干部,都可以搬进去休养,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并且特意派出专门人员为老人服务。这样便能够减少孤苦无依的老人。待到所有设施都实行后,我相信乞丐必定由多变少,由少变无,那时侯的江门市一定更好、更美、更繁荣。

虽然这只是一个孩子的愿望,但我相信凭着自己的努力,这个理想一定会实现的。为了能早日实现这个理想,我要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了出发前的准备!

《童年》读后感600字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故事主要写了高尔基童年时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我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我从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令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这时,我的鼻子不禁一酸,为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而伤痛。我依然含着泪水,终于把这个催人下泪的故事看完了

想着想着,我们现在的社会中,不还是有贫富之分、不平等的看待吗?当我们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一些衣衫褴褛的乞丐,楚楚可怜的小孩子和孤苦无依的老人。这见证了现时社会官员的无能、贪污成矩的不良风气。试问社会怎能会有进步呢?怎能会繁荣昌盛呢?怎能会迈向新的旅程呢?从那个时候起,我心里就暗暗萌生了一个念头: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万人景仰的大英雄,把千千万万个像乞丐那样可怜、无家可归的穷人从恶霸的威胁和利用下,一个个地拯救出来慢慢地,慢慢地,这颗种子不知何时从我心里缓缓地萌发了,而且那样的坚固、结实

这时,我的脑子里也随着产生了一个新奇的想法:如果我是一个市长,那该多好啊!要是真的能实现理想,我必定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童年》读后感600字

那是十五岁的夏天,一群怀着梦想的少年,绕着那弯弯曲曲的城市小道.一路嬉戏,一路跳跃,河水在微风的吹拂下荡起层层涟漪.柳枝在荡漾,我们一群顽皮的少年追逐着微风,畅想着美好的明天,你说要当科学家,他说要当画家......

站在树梢的画眉.麻雀也在唧唧喳喳,好不热闹的夏天.来吧小伙伴们找个清凉的地方,我们席地而坐,那青草和绿地散发出大自然的清香,啊!我们躺在大自然的怀抱,躺在母亲的怀抱,真是憨憨的,甜甜的.刘嘉突然大声说;这是我爸爸的工厂,听爸爸说这工厂已经停工很久了,真不知道是为什么.李霞说;妈妈下岗后很快又找到工作了,在路口做交通协管员,妈妈说还是挺累的.微风吹来我们静静的坐在草地上都没有出声了,望着刘嘉爸爸的工厂,那墙已爬满青草,工厂生产车间的玻璃窗在风中摇动.小蛋摘了青草轻轻的放在嘴边,发出命运交响曲.......

我们一路欢歌,一路笑语,消失在夜幕中.

《童年》读后感600字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童年》读后感600字

有人说,上网好处多多,可以开拓视野,增长知识;有人说,沉迷于网络导致成绩下降,精神萎靡不振。我认为,上网既有好处,又有坏处,但利大于弊。

一、上网可以开阔视野,及时了解时事新闻,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对学习和生活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上网可以充实头脑,只要留心就可以学到许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鼠标一点大千世界尽收眼底。

二、可以对外交流,学生的一个经常被人提及的缺点就是缺乏信心,不敢与外界对话、交流。现在有了互联网,他们可以彻底的克服心理障碍,并且在对外交流的过程中,又开阔了自己的视野,网络为教育资源的交流提供了便捷的方式;不管老师,还是学生都可以登录各类教育网站获取学习资讯。

三、可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学生可以在QQ上交友,诉说困难,寻求帮助,还可以在BBS上灌水,帮助他人解决困难。

然而,过度沉迷于网络,也给我们带来许多麻烦,不少同学去上网,甚至成天成夜在网吧度过,给健康、精神上都带来了危害,在网吧浪费钱财,家长给的零花钱花完了,便打歪主意,有的同学还想到了偷,滋生了流氓习气,网络上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许多不健康的信息、图片,黄色网站等,有些同学不能分辨是非,抵制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我认为,上网有利有弊,作为中学生,只要我们适度的上网,不沉迷其中,利总是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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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感人肺腑的课文《桥》。

这篇课文讲的是洪水来临时一位党支部书记,一个全村人都拥戴的老汉用自己的生命来挽救全村人生命的故事。

老汉宁愿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村民,也不愿让村民的生命来拯救自己。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党员、是领导,有义务保护村民们的安全。老汉用自己的威信、沉稳、高风亮节和舍己为人的精神保护了村民。

以老汉为代表的优秀领导、党员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他们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很高很高,是人民的靠山。

巴金先生曾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在于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老汉的行动不是正应了这句话么?

奉献是一种自我牺牲,是一种崇高的境界。

难道老汉这种舍己为人、先人后己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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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读后感550字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XX】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XX】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复活》读后感550字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复活》读后感550字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XX】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高一:李小侃

《复活》读后感550字

聂赫留朵夫凝视着那盏油灯的火光,想得出神。他想到生活里的种种丑恶现象,又设想是人们能接受这些箴言,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怎样。于是他的心充满了一种好久没有感受到的喜悦。

替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写出这话,我也是思绪了很长时间的。这本书描写了男女主人公的精神复活,尤其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他大学期间是一个纯洁、热诚、朝气勃勃、有美好追求的青年,在姑母家度假时,于美丽纯洁的少女卡秋莎恋爱。等他进入军队和上流社会以后,过起了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并诱奸了卡秋莎。这也是卡秋莎后来堕落,成为妓女的主要原因。直到在法庭上相遇,聂赫留朵夫良心发现,在为玛丝洛娃(卡秋莎)奔走申冤,上诉失败后就陪她去西伯利亚流放。聂赫留朵夫的行为感动了玛丝洛娃,她重新爱上了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地位,玛丝洛娃拒绝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合。两个主人公都达到了精神和道德上的复活。

在我读这本书时,一位律师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见他们不能不感激涕零,因为我没有坐牢,您也没有坐牢,我们大家都没有坐牢,那就的感谢他们的恩德。至于要唬夺我们每人的特权,流放到不很远的地方,那是在容易不过的事了。其中的他们就是检查官和有权引用或不引用法律的人。这话真是让我深思,如果他们可以为所欲为,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同时,聂赫留朵夫与卡秋莎的爱也让我感动。她爱他,认为自己同他结合,就会毁掉他的一生,而她和西蒙一起走开,就可以使他恢复自由。她由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而感到高兴。这部作品具有高超的艺术性,高度的真实性,深厚的人性。反映了沙皇俄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要克服使人们饱受的骇人听闻的罪恶,唯一可靠的方法,就是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总是有罪的,因此既不该惩罚别人,也无法纠正别人。当我遇到了一切追求精神生活的人常常遇到的情况。那就是我起初觉得古怪、荒诞甚至可笑的思想,却不断被生活所证实,有朝一日我会忽然发觉这原是及其平凡的无可怀疑的真理。

《复活》读后感550字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复活》读后感550字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XX】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XX】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XX】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