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6-02-0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精选十四篇)。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公司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班组,大矛盾纠纷不出公司。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张汪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发展意识,着眼于“富裕张汪、和谐张汪、平安张汪”的发展目标,以硬措施夯实综治基层基础,以硬任务推动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34起,防止民转刑案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纪委书记徐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张汪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的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张汪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张汪镇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共有综治宣传员85名、纠纷调解员248名、治安联防员621名、案件协助员91名,形成了“层层有人管综治,层层有人抓综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张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村24小时监管,保证了各村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今年,我镇围绕“平安罗渡”建设总体目标,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罗渡镇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工作成效
我镇继续加大在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今年,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25个,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在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建成了“杨甲银”老干部调解活动室、315消协调解室、工青妇调解室及宙龙化工调解室等。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镇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全年我镇共录入85件矛盾纠纷,每件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调处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维护了我镇的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综治办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镇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的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镇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镇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镇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3月、5月、6月、8月、11月、12.4都在镇十字路口开展了大型的综治、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制资料1万余份及平安建设门板报3000余份),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宣传形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镇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劳资关系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区劳资纠纷比较突出,与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劳资纠纷。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构建充实了劝调员队伍。继续充实了劝调员队伍,规范了劝调员的职责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矛盾纠纷相关情况。强化了调解文化大院的硬件建设,在各村落实1个调解文化大院试点,完善了文化大院的调解员、劝调员的公示及职责,继续开展了和谐文化大院建设活动,并制定计划正在落实。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3月,我镇召开了调解员、劝调员及综治维稳防邪信息员培训工作会,邀请罗渡司法所所长为参会的所有调解员、信息员及劝调员代表等进行了精彩的讲课。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镇调解员、劝调员的业务素质,为大力弘扬调解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罗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20xx年上半年,永安社区在东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以创建永安平安年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0xx年,永安社区按照东山街道党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社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并就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做到职责分明,使得各成员从根本上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要性。
二、规范运作,做到“四个及时”
在开展调解工作中,我社区在抓好社区调委会的组织网络建设,规范了调委会的各项资料的同时,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四个及时”,学习、会议及时记录,矛盾、纠纷及时排查登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调解纠纷及时归档。坚持规范化运作是做好标准人民调解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坚持“调解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民间纠纷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能够做到对组里可能存在和发生的问题提前预防,有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决不瞒报、漏报。
三、强化服务,加大调解力度
矛盾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突出矛盾,我们力争做到不让矛盾激化,我们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做到如下几点:(1)、对发生纠纷的事实加以认真调查,听取周围群众的看法与意见,(2)、双方个别谈话作思想工作,必要时举办法律法规学习班,(3)、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4)、想办法让双方和好,矛盾就地解决。
20xx年上半年我社区纠纷发生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100%。今后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党组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切实加强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重点排查
针对领导班子、干群关系、职工待遇、专业技术岗位竞岗、水事矛盾纠纷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化解。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化解机制。局纪检组、监察室及时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点开展化解、调处。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的产生。截止目前,因医患、交通、意外等非正常伤亡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婚姻、家庭、邻里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行政执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经济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0;因封建宗教和迷信活动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0件。
三、深入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
结合排查和化解工作,联系局及科室领导干部积极深入到群众之中,与广大干部职工一道对涉及政策性敏感问题的内部矛盾,全面深入地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消除了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坚持学习制度,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制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化解矛盾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依法维护了干部职工的利益。同时,在下县调研时,不拘形式,以座谈、聊天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五、建章立制、明确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大的工作,只有全局领导干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方能有效运行。以局纪检组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依托,以制度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规则、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即平时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重点排查,敏感时期等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等。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充分发挥级各部门作用,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设立局领导定期接待日、举报电话,拓宽了群众渠道。同时,建立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维稳工作预案方案,密切关注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精神,推动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面深入地开展,确保幼儿园的稳定,制定幼儿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领导责任制度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园长是搞好排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的排调工作负总责;副园长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排调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2、各类矛盾隐患要坚持做到"四明确",即明确责任、责任岗位、责任人员、解决时限。
二、月排月报制度
1、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全面排调工作,并及时上报,重点问题要形成专题报告随报表同时上报。
2、各种上报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和准确。要认真填写治安隐患、矛盾纠纷内容,以及调处措施等内容。每次报都要对矛盾纠纷隐患的总体状况有整体分析,对隐患类型、发生及分布特点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等情况,提出有见地、有分量、切合实际且操作性强的调处意见和建议。
3、要建立排查调解工作档案。
三、纠纷调解制度
1、园长负责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调解矛盾纠纷应遵循自愿、公平、合法和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2、调解矛盾纠纷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法律没有规定的依据相关政策进行。
3、调解矛盾纠纷应当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和疏导,促使当事人在分清是非和责任的基础上互谅互让、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
四、定期回访制度
1、幼儿园要对已调处化解的重点矛盾纠纷案件定期跟踪回访,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反复或转化为新的隐患苗头。
2、要对回访的矛盾案件填写回访记录。
五、责任追究制度
在排调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一岗双责"要求追究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管排调工作的领导(直接责任人)、对排调
1、不重视排调网络建设,未按要求建立排调机构和制度;
2、不定期研究排调工作,对上级安排的任务不及时部署,造成工作被动,致使本辖区内局势不稳定;
3、对重大矛盾纠纷,不到现场,不到一线工作,因处理不及时;
4、在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5、其他责任行为需要进行追究的。工作承担责任的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叶城公路总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 作 措 施
为贯彻落实公路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叶城公路总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好总段内部和社会稳定,推动总段全面建设进步,特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
1、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公路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精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2、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领导教育,提高各族职工的思想觉悟,正确引导广大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拥护改革、参与改革。同时,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解疑释感,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思想上的顾虑及模糊认识。
4、坚持“及时排查、认真负责、工作在前、预防为 主”的原则,做到及时化解矛盾,避免酿成事件。各职能部门互相协调、齐抓共管、共同去化解矛盾,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
5、在开展排查工作中,认真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如实上报。
6、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做好会议记录,根据掌握了解的职工意见,及时向总段党委领导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叶城公路总段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
〖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xxx小自1998年建校以来,在学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成效。现就学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一情况总结。
一、做好宣传,渗透和谐理念,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
学校领导结合行政例会、全体教师大会、各条线工作会议,认真及时宣传构建“和谐校园”这一办学理念。无论布置工作,还是各类检查考核,都吃透政策、讲清道理,用事实来说话,以工作实绩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以往几次教代会所提供的议案和意见的内容来看,无一起涉及教师与教师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从教育局反馈的家长信访情况(仅1项:关于胸卡质量问题)来看无一例是违规操作,仅是个别外地家长不满意所为。由于学校按规矩办事,不断加强管理,重视构建“和谐校园”,办学近7年来,可以说没有出现一例矛盾激化的事例。这与学校领导加强管理,重视避免出现内部矛盾和纠纷是分不开的。
二、提高条线工作水平,提供师生、家长申诉渠道
作为学校管理者,自身素质要强,开展工作有方,这就要求每一位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不断加强学习,做到品德高尚、业务过硬、懂政策、懂法律、责任心强。近几年来,我校这支管理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能做到减少问题的发生概率,能做到及时妥善解决问题、能做到问题的解决不出校门。
从学校一头来说,做到校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也是减少矛盾纠纷的一贴良药。该项工作,学校行政、工会十分重视,很早就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凡大事、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优秀表彰、各类先进推荐、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做到公示一周,无疑义后再予以定局。
关于家长工作。我校从2方面入手:一是认真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和对学校工作的积极配合程度;二是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经常与家长联系,有事及时耐心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意见化小,把小事化了。
不过,一所学校难以避免教师、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管理产生意见。一旦突出问题和意见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出现矛盾纠纷,甚至事态进一步激化。为此,我校的对策就是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热情及时予以解决或答复。如果教师、家长有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线领导能解决的由条线领导负责解决,条线领导不能解决的提交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解决,学校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如果学生有意见,就按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要求去做。如发生涉及教师侵犯学生的权益的事,就严格按照《木渎五小师德规范》予以处理。除了处理解决问题程序明确外,学校还公布了学校热线电话、吴中区青少年维权岗电话,校长电子信箱,开通了家校路路通。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三、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不断加以反思改进
工作头绪多,难免会出现漏洞和不到位的地方。这就要求每一位教职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及时总结,不断反思,决不犯同一种错误。如果出现工作问题或漏洞,应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弥补,不断改进工作,以求增强实效。我校是这么要求的,也是这么做的。
总而言之,我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十分有效的。去年,学校明确提出“外树形象、内强素质”,2007年争创“江苏省实验小学”这一办学目标,我们深信:通过不断努力,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一定会使学校办学品位进一步得到提升,一定会使周边老百姓对我校更加放心满意。这也为我校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为贯彻市局“三夏”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通知精神,我们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积极化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工委专门召开了机关干部、居主要干部会议进行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办事处书记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汇总工作。
二、提高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
为了营造这次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体干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真正做到了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进村入户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各包居干部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普法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沁园”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思想环境。
三、强化基层建设,发挥群防群治力量
我们在工作中尽可能的将一些小矛盾就地解决,按照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尽量把潜在的隐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作中按照以民为本的原则,做到不扰民、不惊民,耐心认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树立社会良好风气,使广大群众道德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重点问题明确了领导和调处小组及时跟踪调处,综治办、司法所做到定人定点,排查调处,积极防范,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上报制度,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活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起,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现已调处解决5起,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起,其中防止集体、越级上访1起2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调解成功率达100%。
四、完善机制,促进调处工作开展
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将按市局要求,继续深化对居级的调解组织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聘用居级专职调解员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综治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长效机制。完善好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当地矛盾纠纷的调处和预测见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一、学校矛盾纠纷排查是指学校对本单位的内部矛盾和纠纷,依法进行排查、调解和处理的非诉讼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由学校领导、政教处或工会负责并实施。
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依法处理,避免激化”的方针。
三、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对学校出现的矛盾纠纷应认真分析出现的原因,认真协调处理。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从下到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先由班主任、当事教师负责调处,调处无效者上报政教处调处。对未成年人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应由其监护人代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教师(家属)、教师家庭矛盾纠纷,先由政教处或工会调处,必要时交由学校领导出面调处,学校领导调处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五、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政策为准绳。法律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可依据法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道德规范进行调解。
六、矛盾纠纷的调解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得违法给予当事人人身或财产处罚。
七、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如因报告不及时,贻误时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一、会议基本情况
1月22日上午,红毛镇在镇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xx年1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镇党委副书记姚旺通知、武装部长王思仁同志、司法所所长陈玉钦、梁碧川,派出所所长王方锐、各村委会书记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姚旺副书记主持。
会议期间,各村委会书记对1月份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在工作的过程当中的不足和今年的工作计划。
最后,姚旺副书记指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吸取经验教训,在以往的矛盾纠纷事件中找出问题所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丰富我们的工作方法,不能过于简单粗暴,更不能敷衍了事,一定要实事求是,为人民群众解决各类纠纷事件。
二、矛盾纠纷总体情况
1月份,我镇各单位、各村委会各类新增矛盾纠纷事件为5宗,排查矛盾纠纷为5宗,调处成功3宗,剩余2宗。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实时的把握跟踪控制并处理纠纷事件,及时调解好,最大程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事件。
三、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及调处情况
1月份,我镇没有发生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事件。
四、排查出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
1月份,我镇没有排查出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
五、形式分析及意见建议
春节将近,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委会的矛盾纠纷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群众在拜年时,经常会出现酒后打架斗殴的事情发生。因此,各村委会的治安巡防队伍要实时做好巡查工作,避免引发更大的事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十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实效,维护全乡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平安甘招”,加快甘招各项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共喀左县委员会、喀左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喀委发 [2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齐抓共管”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主导下,各村、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综治办的协调下,各负其责,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以人为本、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原则。党委、政府在作出涉及群众生活和经济利益的决策时,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三)“预防为主、教育主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原则。要做到预防工作走在调节前,把思想教育和法律宣传教育贯穿于解决矛盾纠纷工作的始终。
(四)“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发生在各村的矛盾纠纷由各村支部、委员会负责调处。
(五)“依法办事、及时处理”原则。对于矛盾纠纷,要按照法律、法规,并通过教育,及时调处。
(六)“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在调处矛盾纠纷时,要公开、公正、合理的解决矛盾,增强透明度,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公信力。
(七)“注重基层调解”原则。以基层调解为重点,充分发
1挥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具体工作范围
(一)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占地、拆迁等方面的群体性、突发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二)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
(三)因教育、宗教、民族、边界、医疗等引发矛盾纠纷问题的排查调处。
(四)其他可能引发矛盾纠纷问题的排查调处。
第四条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一)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上报有关数据。
(二)及时掌握和分析研究治安信息和动态,做好评估。
(三)协助乡党委、政府做好排查调处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工作制度
(一)排查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方位、多层次排查。
2、乡实行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村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
(二)预警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乡主管领导。
4、及时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乡综治办。
5、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调处制度:
1、在综治工作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乡工作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乡主要领导。
(四)交办、督办制度:
1、对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属于各村调处范围内的,可以通过签发交办单的形式,逐案落实到各调解组织,并明确调处要求、调结时间,并做好相关记录。
2、各村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3、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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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要写出专门报告,说明情况。
(五)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本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乡、村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2、每月必须对本乡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
3、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苗头等信息,及时报告乡党委、政府。
(六)领导接待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行每周一为乡主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日制度。接待的方式方法有:
1、接访,可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法进行;
2、包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3、落实,要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
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
4、跟踪,对于发生越级上访的案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跟踪接待处理。
(七)培训制度。由乡综治办组织,不定期组织基层综治干部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各种法律法规以及调处矛盾纠纷技巧等。
(八)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综治工作中心年初或年终必须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并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掌握本乡各村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综治办平时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交流、沟通与合作,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工作中心各成员单位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4、召开矛盾纠纷联席、调处分析会议时,要对有关事项进行通报。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接待受理:确定接待场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按规定受理群众诉求,指导来访群众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对群众反映的不在规定受理范围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并引导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收集、汇总工作中心受理的、各职能部门和基层调委会上报的矛盾纠纷,按要求报送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二)调查核实:乡综治工作中心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要组织调查核实,做好《调查笔录》,掌握基础资料,为组织调解
做好准备;对群众多次反映而基层调委会或有关部门没有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开展调查,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三)组织调解:对属于乡综治工作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记录》;加强对基层调委会和有关部门调解工作和制作调解文书的检查指导,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文书质量;对当事人不能亲自参加调解的,可授权委托其他公民参加调解,受委托的公民参加调解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在委托权限内参加调解。
(四)签订协议: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由乡综治工作中心制作《调解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
(五)结案存档: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对已结案件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六)跟踪回访:适时组织对矛盾纠纷调解后跟踪回访,并完整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登记表》。第七条责任与奖惩
严格按照《甘招乡维护社会稳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的奖惩办法,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与责任人的政绩、奖惩等挂钩,严格考核,对因排查不到位、化解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有恶劣影响的、有去省进京上访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由甘招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甘招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0月10日
〖十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小学关于开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工作,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 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二、 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23日-3月30日)
由校支部、工会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信访条例》,并通过板报、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
2调查调解阶段:3月31日-4月30日
由包级领导进行排查摸底、及时了解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处理或上报校委会,调解处理,直到消除矛盾为止。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3日)
学校对一个月以来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制定一整套的合理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方案,并使排查调处纠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 领导干部纠纷任务分解:
六年级、五年级、四年级、三年级、二年级、一年级、学前班、后勤部、水果城小学
2006.3.27
〖十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亚鱼九年制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一、指导思想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学生、老师、家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各负其责: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调处的原则,对口排查调处本部门主管领域的矛盾纠纷、各年级和班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排查调处各内部的矛盾纠纷。
(三)积极防范: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和立足于“抓早、抓小”的工作方针。
(四)依法调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坚持当调则调,该判就判,调判结合,解决问题。
(五)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和综合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社会组织
调解的积极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创新适应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新情况新特点的工作体制和手段方式;构建覆盖全学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各类校园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四、具体实施
(一)学校组织成立专门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定期排查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小组——各处室---各年级组———各班级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学校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二)排查工作。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服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排查范围包括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各种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是利益关系复杂、矛盾纠纷活跃的部门、年级和群体。
排查分学校排查、同学举报、班级排查三类。处室排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处室组织排查管理区域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年级排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年级组织排查本部门主管领域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班级排查按“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由各班级主动排查内部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
排查方式主要有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别防护期排查。
日常排查是各处室、各年级和各班级在日常工作中,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活动。日常排查掌握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反馈。
定期排查是各处室、各年级和各班级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对本辖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汇总上报的活动。
专项排查是针对特定领域存在影响学校稳定的倾向性突出问题开展的排查活动。专项排查由各处室、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或根据学校部署要求具体组织落实。
特别防护期排查是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的预防性全面排查活动。
(三)调处工作
调处工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和按照政策办事,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确保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
调处工作施行各处室、年级和班级责任制。校园问题由学校领导
小组负责组织调处,处室内部问题由分管校领导负责调处,年级、班级内部问题由年级领导及班主任负责调处。
调处学校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仲裁等方法。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涉及人数、主要诉求、重点人员和当前动态等情况;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制定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案和防止事态扩大升级的处置预案,并明确答复口径;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教育工作,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劝导,同时对重点人员组织落实重点教育管理措施;组织落实工作措施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上报校长室研究处理。
(四)报送和登记
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台帐和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发生地点、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主要诉求、事态发展预测、组织调处工作情况等要素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其中重大问题(个案)应逐级上报备案,并及时补报最新情况,实行动态化跟踪管理。凡学校举行重大集体活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和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要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未按要求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无论是定期排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及处理都要及时、真实地做好登记、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每月对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
汇总,填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供各级领导和学校检验。
(五)责任追究
对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学校矛盾纠纷突出的处室、年级、班级,应给予通报批评。对未能及时排查掌握学校矛盾纠纷或调处化解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区分情况,按照《贵州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和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涉嫌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亚鱼九年制学校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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