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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有感范例

发表时间:2022-04-07

【www.386h.com - 《狂人日记》述评】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最新: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有感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看的时候起还真担心读不懂,打开电脑,我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特别长,分为好几篇,一天一篇,跟日记一样。从狂人的日记中,我看到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一个特别黑暗残暴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想着如何去吃别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放过,比如文章中的大哥,主人公的妹妹就让它给吃了,而且父母生病,还要把自己的腿上的肉割掉,蒸熟让父母吃掉。还有杀了犯人,还有生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还有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这不就跟当时的情况相同吗,你不吃别人,别人就要来吃你!

主人公狂人到底是真狂还是假狂?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罢了。

最后,鲁迅还感叹地说道: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其实是在文章中的结尾说了一个含义超深的句子,以此来唤醒国人反抗当时黑暗社会的意识!52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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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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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在小说的结尾写到: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如何救呢?他不知道,他只能发出呐喊,他希望有人能够。中国人是聪明的,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是不清楚明白的。除非有一个真诚的心灵,否则还是会对丑恶视而不见的、还是会拒绝对真理的信仰的。吃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吃,人和动物不同,人活着是为了灵魂,人的价值在于精神的而非物质的。改变我们的世界观吧!人的世界只有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人才能成为万物之灵,人才能彼此相爱!人间才是真正的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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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多数人在被人吃的同时,也在吃人。看来,我们古代的文化无论怎样的令人自豪,都抹不掉这些叫今天人看来极不人道的东西。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饿死是小,失节是大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确实不象在西方文化中有崇高地位。人的价值、人的尊严都是从属于极其专制的社会秩序的需要。人是什么?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只不过是能说话、会穿衣、过群居生活的高等动物,食色性也。

对人的定义必定是建立在对世界的认识之基础上的。由于世界各民族的世界观是不尽相同的,所以不同民族文化所塑造的人是不同的。在中国古代,人们对世界的理解是不明确的,是感性直观的,除了对世界起源童话般的解释外,仅有的一点理性所能述说就是道法自然,道又是什么呢?道之为物,惟恍惟惚。面对这样的世界人除了现实物质追求外,还有什么令人心驰神往?人不过是会说话的高等动物!所以就不难理解:天地不仁,以万物无刍狗。圣人不仁,一百姓为刍狗。牛羊之肉,人可以吃,因为人比动物聪明智慧;的确有的人确实比别一些人更聪明有能力,理所当然的就可以有人吃人了,伴君如伴虎,养臣如养狼。你不吃他,他就要吃你。当然,人与动物是不同的,吃的方法是巧妙的。想来想去,还是有序的吃为好,什么纲常,什么礼仪,不就是一部分劳心的聪明人对付另一部分劳力的蠢人的好手段吗?克己复礼不难,但为仁却很难,因为有限的物质利益总是你多我就少的。存天理,灭人欲更是吃人的武器,因为天理本身就是一部分人的人欲得到充分满足,另一部分人的人欲得不到满足的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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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尽管是鲁迅先生写在八十多年前的,但今天再看仍然是震撼人心的。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实在太令人毛骨悚然了!几千年来,引以自豪的灿烂文明,竟然被先生叱之为吃人。而且是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许多年来,人们对鲁迅先生的论述总是牢记在心,多少志士仁人对传统文化口诛笔伐大加攻击。但是时过境迁,每每想起,好象许多事情还是依然如故。张志新虽然没有被吃掉,但她的死却是叫人毛骨悚然的,某人的一句话就能将她的生命夺去,为防止她胡说什么,竟然活生生对她的喉咙做了手术。还有,几年前,在某省打工的一些草民在宿舍起火中竟然无法逃命,因为这些打工仔住的地方,就象我们在动物看到的某些兽类的住宅,是有笼罩的!

为什么对吃人的问题,我们声讨这么多年,还是没有对吃人的文化伤筋动骨。有人说,这是因为五四新文化运动不彻底,随着经济的发展、全民族文化水平的提高,一切就会。言下之意是因为没文化,但对张志新下毒手的人不就是很有文化的人吗?而且是深受五四新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社会精英分子。为打工仔制造笼子的人也绝非深受传统文化教训的古董。看来问题不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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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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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一篇文章,是关于鲁迅爱惜时间的。本文从两个方面写了鲁迅爱惜时间的:一方面是写鲁迅先生对自己的时间抓得很紧,就连一分钟都不肯放过。他如饥似渴的学习知识,夜以继日的勤奋工作,就连生病的时候,也想着病好后要什么,逝世的前三天,还在努力的工作。第二方面是写鲁迅爱惜别人的时间。他参加会议,从未迟到,就算是下着大雨,也准时赶到。因为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耗费别人的时间,和谋财害命没什么两样。

鲁迅是中国伟大的革命家,他在三十年间,为我们写作和翻译了六百多万字。鲁迅为什么有那么多知识?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就是因为他将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了工作和学习上。鲁迅为了爱惜时间,总想在一定的时间内多做事情,他曾经说过:节约时间,就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要是这样,鲁迅的延长多少人的生命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鲁迅在短暂的人生中,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这些是更好的体现了他人生的价值,所以珍惜时间,对于实现人生价值有重要的作用,只要我们每珍惜一分钟的时间,时间久了,那得节约多少时间呀!像鲁迅先生这样珍惜时间的人可得有人在啊!

自古以来,凡是取得成就的人,他们没有一位不是不珍惜时间的。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数学家陈景润,夜以继日,潜心于研究数学难题,光是演算的稿纸就有几麻袋,但终于解开了这道难题;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临死前还争分夺秒地写《资本论》;优秀共青团员张海迪,一个失去知觉的高位截瘫患者,在不长时间里就掌握了日语、英语等几门外语,完成了《海边诊所》的翻译

和这些名人相比,我可差远了。以前我背课文总花上一两个小时,一边背课文一边看电视或是听音乐,总觉得自己一心可以二用,美得不得了。还有的时候,我只顾着看电视,妈妈喊我吃饭,我总说:等一会。非要在那儿磨蹭几分钟,妈妈又喊我吃饭,我又说:等一会。结果又在那磨蹭了几分钟,直至妈妈不耐烦地走过来强行关了电视,我才不得不乖乖地去吃饭。这种行为是多么不应该啊!以后我一定要改了这个坏毛病不可。

时间是无始无终的,可每个人的生命却是有限的,属于一个人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那么他所拥有的时间也即将宣告结束,人生短暂,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珍贵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有感400字范例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近读的第二本英语小说了。随意中就翻看了,看着,看着也就往下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这个小说家我以前看哲学书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没怎么留意。好像听说这个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但是我以前对英语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也就没怎么涉猎。最近,也就是最近我突然想看看英语小说,所以到处搜罗了一些简写本的英语小说来念念。如果能够找到英语版本的,那么中文版本就不再阅读了,我打算这样做。还有我准备先看一些简写本,到后来熟练了,就看一些原版的英语小说了。简写本的好处就是故事保留了,但是没有那么多难字,那么多罗里吧嗦。这样,既满足了我看英语小说的虚荣心,又使得自己能够阅读了一些英语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撞死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最新: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读后感范例


前几天,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内容主要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一个孩子。巴学园里亲切、与众不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读完这本书,让我有了许多想法。

开始一读到巴学园的景色,我就爱上了巴学园,恨不得马上就去读巴学园。因为巴学园的教室是电车教室,是人们想象中的教室,而且里面和电车的里面是一模一样,只是车头变了,方向盘变成了一张讲桌和一块黑板。巴学园的上课方式也不同,老师把当天所有的课程都写在黑板上,让同学们挑自已喜欢的课程来上。如果上午就把今天要做的事情全都做完,那么下午就可以去散步。这样的教学方式多棒啊!

可是一读到最后,本以为结局是很美好的,可是结局是多么的悲惨啊!美国兵团来到了日本,一直守护巴学园的阿善被拉去当兵了,巴学园乱成一片,到处都是哭声,到处都是这个声音:阿善!你要活着呀!,巴学园的外面都是炮弹和地雷的碎片。有一天晚上炮弹又响起来了,两个炮弹冲向巴学园,轰!轰!巴学园立刻就没了。

虽然我渴望的巴学园最后还是没有了,好悲惨,但这本书带给了我无数的笑声和感动,如果我身边有巴学园那样的学校就好了,我一定要去那里读书,最好是小林校长来当我们学校的校长,记得他说过:如果我的学生不快乐,那我就是失败的。,说明他最重视的不是我们的成绩,而是我们过得开不开心。